外媒:美國對中國反恐採取“雙重標準”
參考消息網12月29日報道 外媒稱,中國立法機構12月27日表決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此前,該法草案曾受到奧巴馬總統及商界的批評。
據美國《紐約時報》網站12月28日報道,批評者説,該法律草案中使用了缺乏考慮的寬泛的恐怖主義定義,賦予政府新的審查權力以及獲得敏感商業數據的授權。
報道稱,中國政府認為,為了防止恐怖襲擊,這些授權都是必須的。反對者則稱,新的權力可能被濫用於監視和平公民、竊取技術秘密上。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官員李壽偉在新聞發佈會上説:“不光是在中國,包括在國際上很多地方都是這樣的,越來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網絡宣揚煽動恐怖主義,還利用網絡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
據彭博新聞社網站12月27日報道,中國通過了一部反恐法,因為可能會要求外國技術企業的協助,招致美國的批評。
中國一名官員稱,像美國、英國、荷蘭一些國家的法律,都對電信以及網絡企業協助執行通信監控措施,以及就一些加密信息提供解密支持作了規定。而另一名官員則反對在反恐措施上的“雙重標準”。
報道稱,美國的擔憂集中在中國計劃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今年3月,美國總統奧巴馬曾表示,此類要求將讓中國可以在美國技術公司的系統中安裝“後門”,並稱這個亞洲國家在與美國做生意時將不得不改變此類條款。
報道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説,從評估的情況來看,這樣的規定不會影響相關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也不存在利用這個規定來做後門,侵犯企業的知識産權,或者説通過這些手段損害公民言論和宗教信仰自由這方面的問題。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安衛星稱,中國反對在反恐問題上採取“雙重標準”。
據《日本經濟新聞》12月28日報道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27日表決通過了強化反恐對策的反恐法,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反恐對策,法案對企業提供信息的義務作了規定,在中國開展業務的外資企業也必須遵守該法。美國等國家對中國的反恐法表示擔憂。
報道稱,負責該法的國家反恐辦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安衛星27日在記者會上説,“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強調有關部門將全面貫徹反恐法,強化反恐對策。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12月22日表達擔憂説:“反恐法可能進一步限制言論和信仰自由。”
報道稱,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網絡已成為恐怖分子犯罪的重要途徑,並反駁説,美國和歐洲也有要求網絡運營商和服務商協助反恐的規定。該法提到尊重信仰自由和民族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