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嫉妒鄰居男童比自己孫子聰明將其殺害獲死刑
原標題:妒殺4歲男童女鄰居獲死刑
本報新鄉訊新鄉縣小冀鎮4歲男童王某涵被害一案,12月30日在新鄉中院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李秀玲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賠償民事訴訟原告王某、田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9402元。宣判後,被告人李秀玲當庭表示對判決無意見,明確表示不上訴。
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秀玲與被害人王某涵(男,2010年10月25日出生)是同村即新鄉縣小冀鎮郝村前後院鄰居。王某涵生前經常去被告人李秀玲家找其孫子玩耍,李秀玲認為自己的孫子不如王某涵健康、聰明而産生嫉妒心理。2015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李秀玲産生了殺害王某涵的想法。2015年7月8日18時許,王某涵在自己家衚同口玩耍時,被告人李秀玲將王某涵誘騙至其家中主臥室,並將王某涵所穿鞋子及玩耍的木棍放到衚同口,製造了王某涵被他人拐走的假像。隨後被告人李秀玲將王某涵殺害,並用床單將王某涵屍體包裹並隱藏于其清理過的窨井內,又用衣服、土、水泥塊等物進行了掩埋。
2015年7月25日22時許,王某涵屍體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