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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洗浴場所將安視頻監控 隱私是否會洩露?

2016-01-03 10:32:11|來源:華西都市報|編輯:李雪

  市民擔憂隱私會洩露 放心,錄影資料不得挪作他用!

  1月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人大官網獲悉,《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成都市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規定〉的決定》已于近日通過審議批准,修改後的《成都市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規定》對安全防控更加嚴格。

  從3月1日起,成都市範圍的茶館、棋牌室、影劇院以及從事按摩、洗浴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都必須在公共區域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並保證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

  新規中提到的公共場所,成都有多少家?要求安裝視頻監控的出發點是什麼?視頻監控的資料如何管理?是否存在市民隱私被洩露的問題?市民對此新規如何看待?華西都市報將為您一一解讀。

  /新規/茶館等公共場所要裝監控

  此次新修訂的《成都市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規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具體要求:茶館、棋牌室、影劇院以及從事按摩、洗浴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應當在停車場、營業大廳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營業區域通道、收款臺前等不涉及公民隱私的公共區域,安裝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並保證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此外,視頻安防監控錄影資料應當留存三十日以上,不得刪改、複製或者挪作他用。

  洗浴場所至少配兩名保安

  此外,考慮到按摩、洗浴等場所是治安案件的高發、熱點場所,上位法中還沒有關於公共服務場所安全技術防範措施的明確規定,使得公安機關進行治安管理的難度較大,成都市人大常委會表示,為了統一執法標準,參照公安部《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借鑒廣東、江蘇等地的立法經驗,在規定裏新增了一條,要求從事按摩、洗浴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安保人員配備、包廂(包間)設置、燈光亮度等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娛樂場所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備的保安人員不得少於2名,每增加200平方米,應當相應增加保安人員1名。

  新規提出,公共場所對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等,公安機關將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

  /數據/ 17269家公共場所應裝視頻監控

  新規中提到的“茶館、棋牌室、影劇院以及從事按摩、洗浴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具體涉及多少家呢?

  根據成都市公安局的統計,成都截至目前共有公共場所17269家,其中娛樂場所1392家、服務場所14260家,服務場所中包括桑拿浴場248家、按摩服務場所1323家。

  也就是説,目前在冊的17269家符合屬性的公共場所,都應該安裝視頻安防監控。

  那麼,新規要求的出發點又從何而來呢?

  此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在提請審議的説明中表示,有必要將幾類治安隱患較大的公共場所,納入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中。上述場所則“是治安案件的高發、熱點場所”。

  /走訪/

  帶桑拿服務的游泳館顧客可看實時監控

  1月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在位於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路的一家恒溫游泳館內,已經提前完善了視頻安防監控,同時顧客也可看到實時監控畫面。

  “對於顧客來説,看到實時監控畫面,感覺心裏的安全感更多一些。”經常過來游泳健身的市民許先生介紹,這個游泳館裏面帶有桑拿房,從早上8點過一直開放到晚上9點過。幾個月前,他注意到游泳館在大廳裏挂出了一個顯示屏,從上面可以看到包括前臺、領取手牌櫃檯等多個地點的實時監控畫面,雖然自己不會去細看,但會覺得財物安全更有保障。該游泳館工作人員則表示,去年7月就從新聞上得知,成都有可能會實施這個新規,因此管理方提前安裝了安防監控系統。

  擔憂1 隱私是否會洩露?

  經營者:放心,錄影資料不得挪作他用

  “實時監控視頻或圖像會不會傳到網上去哦?背著老妞兒出去打盤麻將,未必回去還挨搓衣板兒?”市民張先生對新規的要求,生出了一絲惆悵。他坦言,平時會和牌友去茶樓打打小麻將。而此前成都某游泳館的實時監控畫面在網上傳播,他也有所聞,擔心自己隱私被洩露。

  對此,多家茶樓經營者認為,張先生的擔心是多餘的。“法規上明確説了,錄影資料不能挪作他用,經營方肯定不會亂來。”在武侯大道順江村經營茶樓的羅女士表示,按照新規內容,以顧客來茶樓打麻將為例,坐在桌子上的一舉一動是不會監控的,只是在通道、收銀臺、疏散口等公共區域內,才會設置監控。

  擔憂2 攝像頭是否濫安?

  律師:別怕,裝了視頻商家要到公安局備案

  “新規規定了需要安裝攝像頭的場所,但是萬一商家在不該安的地方安,比如浴室,咋辦?”市民洪女士擔心。記者諮詢律師得知,成都市對監控安裝及監控資料的使用,也有詳細規定。首先新規明確強調了安裝區域為“不涉及公民隱私的公共區域”。同時,成都市在2007年已經出臺了《成都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複製、傳播或買賣公共視頻圖像信息,不得擅自移動、佔用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以及不得擅自改變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此外,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自系統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區(市)縣公安機關備案。

  華西都市報記者賴芳傑 攝影劉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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