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遇後自製火藥欲炸死妻子 擔心無威力加入螺絲釘
“他至此毫無悔意,也沒有對我表示道歉,懇求法庭對其嚴懲。”1月12日,江蘇啟東東辰公寓爆炸案在啟東法院一審開庭,被害人朱某花在庭後接受採訪時表示,“我絕對不會原諒他(其丈夫)”。
沖天火光
2015年2月5日19時許,家住東辰公寓4號樓的業主季某正在樓下指點妻子倒車進車位。偶然間,他發現臨幢5號樓西北側的一輛黑色轎車正開著車燈,一個矮個男子關了後備箱,匆匆離開。
“轟”的一聲巨響,季某的妻子發現車外一瞬間火光沖天,現場慘不忍睹。季某發現,矮個男子再次出現,嘴裏喊著“救救我娘子(妻子)”。
警察和救護車趕到了現場。這個名叫梁春雷的矮個男子和他受傷的妻子朱某花、岳父朱某兵一起坐上救護車。
背後迷情
2月11日,接到民警電話的梁春雷作為被害人家屬再次接受了詢問。此時,公安機關掌握到他有情人的情況,並在其與情人的上網記錄中發現有購買爆炸裝置的記錄。
經過民警次日長達一小時的教育,梁春雷鬆口了。
這一切要從2010年説起。當年,梁春雷與相識6年的朱某花結婚,並居住在東辰公寓。2012年年初,梁春雷認識了萬某,兩人開始交往,並長期保持情人關係。
2012年10月,女兒梁某出生,岳父岳母便搬來同住,事情就此變得複雜。據梁春雷交代,自己與岳母因為帶小孩等問題産生了矛盾,這也是夫妻二人吵架的原因。2013年下半年開始,梁春雷産生了與朱某花離婚的念頭,但因為擔心會遭岳母的反對,離婚一事久拖不決。
2014年9月,梁春雷産生了利用爆竹中的火藥製作爆炸裝置、炸死妻子朱某花的念頭,以此“擺脫”婚姻。
動手實施
2014年9月某日,梁春雷駕車前往鄰縣海門三陽鎮一偏僻小超市內購買了4桶連發爆竹。回到啟東後,他躲開情人偷偷分解爆竹。幾天后,梁春雷又用其經常使用的情人的ID在淘寶上購買了遙控點火器。
此後的試驗中,梁春雷發現,這一點火器並不能確保起效。
2014年12月、2015年1月,梁春雷又兩次前往啟東市北新鎮購買了共4桶連發爆竹。擔心沒有彈片會導致爆炸裝置沒有威力,梁春雷又購買了螺絲釘加入火藥中。
2015年1月底,梁春雷再次偷偷使用情人的賬戶在淘寶網購買點火裝置。
2月5日晚,梁春雷以先查看“車庫內是否收拾好”為藉口先下樓。在上樓和女兒打了個招呼後,梁春雷再次提前下樓,坐在車內等待引爆。
妻子下樓了,梁春雷發現,自己的女兒正在媽媽的懷抱裏。猶豫間,梁春雷按下了手中的遙控點火器。
轉院途中,梁春雷把點火器從救護車的窗口扔了出去。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朱某花的損傷程度暫定為輕傷一級,被害人朱某兵、梁某的損傷程度均評定為輕微傷。爆炸造成周圍車輛、車庫門窗等物品損壞的修復價格合計人民幣3.5萬餘元。
因涉嫌爆炸罪被提起公訴的梁春雷,不日將迎來法院宣判。(倪棟威 朱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