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不準操辦酒席!
圖/李宏宇
日前,貴州省鳳岡縣委辦公室、鳳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鳳岡縣規範操辦酒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包括鳳岡縣轄區內的所有城鄉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縣範圍內的外縣籍人員) ,“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操辦酒席”。這更讓有些人不能接受。(1月28日澎湃新聞)
貴州省鳳岡縣出臺規範酒席的文件,出發點是讓酒席之風不再那麼猛烈。但很顯然,這種搞法既不接地氣,更侵犯私權。
更何況,把“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操辦酒席”列入所謂的制度規範,本身就是拍腦門的搞法。因為很難落地,比如人家復婚或再婚,幾個親戚朋友高興,擺幾桌酒席吃吃,又不專門通知你,如何進行監督?一個縣這種情況多的是,難道當地相關部門要派人長期盯著民眾?
近年來,有關規範操辦酒席,不少地方進入了一個誤區。規範操辦酒席首要約束對象就是黨政領導幹部,因為他們手中掌握了公權。把公眾拉過來一起陪綁,甚至忽視黨紀允許正常辦酒席的實情,一味地搞脫離地氣的“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操辦酒席”,既無法凝聚共識,反而由於執行之難削弱了規範操辦酒席的初衷,減損制度威嚴。(葉傾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