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

2016-02-01 20:11:31|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革命老區(以下簡稱老區)是黨和人民軍隊的根,老區和老區人民為中國革命勝利和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重大犧牲和重要貢獻。新中國成立6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關心支持下,老區面貌發生深刻變化,老區人民生活水準顯著改善,但由於自然、歷史等多重因素影響,一些老區發展相對滯後、基礎設施薄弱、人民生活水準不高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脫貧攻堅任務相當艱巨。為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區開發建設步伐,讓老區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改變老區發展面貌為目標,以貧困老區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創新、更加注重統籌協調、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更加注重開發開放、更加注重共建共享發展,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著力破解區域發展瓶頸制約,著力解決民生領域突出困難和問題,著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著力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準,推動老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讓老區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到2020年,老區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特色優勢産業發展壯大,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二、工作重點

  按照區別對待、精準施策的原則,以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領域為突破口,加大脫貧攻堅力度,帶動老區全面振興發展。

  (一)以支持貧困老區為重點,全面加快老區小康建設進程。貧困地區是全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貧困老區更是短板中的短板。要把貧困老區作為老區開發建設的重中之重,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改善發展環境與條件,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推動相關資源要素向貧困老區優先集聚,民生政策向貧困老區優先覆蓋,重大項目向貧困老區優先佈局,儘快增強貧困老區發展內生動力。

  (二)以扶持困難群體為重點,全面增進老區人民福祉。切實解決好老區貧困人口脫貧問題,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老區開發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打破慣性思維,採取超常規舉措,加快科學扶貧和精準扶貧,加大幫扶力度,提高優撫對象待遇水準,辦好老區民生實事,使老區人民與全國人民一道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

  (三)以集中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全面推動老區開發開放。加快老區開發建設步伐,基礎設施是首要條件,資源開發和産業發展是關鍵環節,改革開放是根本動力,生態環境是發展底線,老區精神是活力源泉。要圍繞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工作思路,選準主攻方向,發揚“釘釘子”精神,使老區面貌明顯改善,人民生活水準顯著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儘快破解發展瓶頸制約。大力推進老區高等級公路建設,優先佈局一批鐵路項目並設立站點,積極佈局一批支線和通用機場,支持有條件的老區加快港口、碼頭、航道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實現老區所在地級市高速公路通達、加速鐵路基本覆蓋。加快推動老區電網建設,支持大用戶直供電和工業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自備電廠,保障發展用能需求。增加位於貧困老區的發電企業年度電量計劃,提高水電工程留存電量比例。加大老區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治理和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實施力度。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老區加快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寬頻鄉村”工程,加大網絡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優先支持老區重大水利工程、中型水庫、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項目建設,加大貧困老區抗旱水源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力度。支持老區推進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在安排建設任務和補助資金時予以傾斜。

  (二)積極有序開發優勢資源,切實發揮輻射帶動效應。鼓勵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民營資本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因地制宜勘探開發老區煤炭、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頁巖油等資源。在具備資源稟賦的老區積極有序開發建設大型水電、風電、太陽能基地,著力解決電力消納問題。支持老區發展生物質能、天然氣、農村小水電等清潔能源,加快規劃建設一批抽水蓄能電站。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區建設能源化工基地,加快推進技術創新,實現資源就地加工轉化利用。增加地質礦産調查評價專項對貧困老區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投入,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老區礦産資源勘查開發,支持開展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綠色礦山建設。

  (三)著力培育壯大特色産業,不斷增強“造血”功能。推進老區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延長農業産業鏈,讓農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産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做大做強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支持老區特色農産品品種保護、選育和生産示範基地建設,積極推廣適用新品種、新技術,打造一批特色農産品加工示範園區,扶持、鼓勵開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及地理標誌農産品認證。積極發展特色農産品交易市場,鼓勵大型零售超市與貧困老區合作社開展農超對接。加強老區農村物流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郵政快遞服務向農村延伸。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強農村電商人才培訓,鼓勵引導電商企業開闢老區特色農産品網上銷售平臺,加大對農産品品牌推介行銷的支持力度。依託老區良好的自然環境,積極發展休閒農業、生態農業,打造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養生養老基地和休閒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區山林資源,積極發展木本油料、特色經濟林産業和林下經濟。利用老區豐富的文化資源,振興傳統工藝,發展特色文化産業。支持老區建設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優先支持老區創建國家級旅遊景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中央補助資金進一步向老區傾斜。加大跨區域旅遊合作力度,重點打造國家級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和精品線路,加強旅遊品牌推介,著力開發紅色旅遊産品,培育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旅遊節慶活動。加強老區革命歷史紀念場所建設維護,有計劃搶救影響力大、損毀嚴重的重要革命遺址。支持老區因地制宜開展“互聯網+”試點。積極發展適合老區的信息消費新産品、新業態、新模式。

  (四)切實保護生態環境,著力打造永續發展的美麗老區。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退牧還草、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坡耕地綜合整治等重點生態工程,優先安排貧困老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任務,支持老區開展各類生態文明試點示範。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支持在符合條件的老區開展國家公園設立試點。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和低碳、便捷的交通體系,加快推動生産生活方式綠色化。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推進涵養區、源頭區等水源地環境整治。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對秸稈、地膜、畜禽糞污收集利用加大扶持和獎勵力度,研究將貧困老區列入下一輪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區域。加快推進老區工業污染場地和礦區環境治理,支持老區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産技術改造工程。

  (五)全力推進民生改善,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加快解決老區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加大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力度,進一步提高農村飲水、電力保障水準。加快貧困老區農村公路建設,重點推進剩餘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設,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對貧困老區予以傾斜支持。加快老區農村集貿市場建設。儘快補齊老區教育短板,增加公共教育資源配置,消除大班額現象,優化農村中小學校設點佈局,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強化師資力量配備,確保適齡兒童和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支持貧困老區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辦好一批中等、高等職業學校,逐步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推動職業學校與企業共建實驗實訓平臺,培養更多適應老區發展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暢通貧困老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渠道。加強老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支持貧困老區實施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準。加大社會救助力度,逐步提高老區最低生活保障水準,加快完善老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國家基礎養老金標準相關政策。以廣播電視服務網絡、數字文化服務、鄉土人才培養、流動文化服務以及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基層新華書店等為重點,推動老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能力與水準明顯提高。

  (六)大力促進轉移就業,全面增強群眾增收致富能力。結合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發揮老區中心城市和小城鎮集聚功能,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和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産業,拓展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空間。加強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貧困老區勞動力向經濟發達地區轉移,建立和完善勞動力輸出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提高轉移輸出組織化程度。支持老區所在市縣積極整合各類培訓資源,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大貧困老區勞動力技能培訓力度,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加中長期實用技能培訓。引導和支持用人企業在老區開展訂單定向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區建設創業園區或創業孵化基地等,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

  (七)深入實施精準扶貧,加快推進貧困人口脫貧。繼續實施以工代賑、整村推進、産業扶貧等專項扶貧工程,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的扶持力度。統籌使用涉農資金,開展扶貧小額信貸,支持貧困戶發展特色産業,促進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增收致富。積極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支持老區探索資産收益扶貧。加快實施鄉村旅遊富民工程,積極推進老區貧困村旅遊扶貧試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老區科技特派員與貧困戶結成利益共同體,探索創業扶貧新模式。在貧困老區優先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在安排年度任務時予以傾斜,完善後續生産發展和就業扶持政策。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在老區加快落實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政策,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實施健康扶貧工程,落實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的政策,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對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八)積極創新體制機制,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格局。支持老區開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穩妥有序實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産權等抵押貸款以及大宗特色農産品保險試點。支持老區開展水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市場化補償方式。推動相關老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自主創新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打造區域合作和産業承接發展平臺,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引導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等産業優先向老區轉移。支持老區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推動老區創新驅動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老區申請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鼓勵老區所在市縣積極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對老區企業到境外開展各類管理體系認證、産品認證和商標註冊等給予資助。拓展老區招商引資渠道,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貧困老區發展,優先支持老區項目申報借用國外優惠貸款。鼓勵老區培育和發展會展平臺,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快邊境老區開發開放,提高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準,提升邊民互市貿易便利化水準。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強規劃引導和重大項目建設。編制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等中長期規劃時,對老區予以重點支持,積極謀劃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項目,優先納入相關專項規劃。全面實施贛閩粵原中央蘇區、陜甘寧、左右江、大別山、川陜等老區振興發展規劃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脫貧攻堅規劃,加快落實規劃項目和政策。推動大型項目、重點工程、新興産業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優先向老區安排。探索建立老區重大項目審批核準綠色通道,加快核準審批進程,對重大項目環評工作提前介入指導。

  (二)持續加大資金投入。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進一步向貧困老區傾斜。增加老區轉移支付資金規模,擴大支持範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向貧困老區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區扶貧開發力度,力爭實現對貧困老區全覆蓋。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專項建設基金對老區的投入力度。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並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投資補助比重。在公共服務等領域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老區開發建設的金融支持。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合理擴大貧困老區分支機構授信審批權限,加大支農再貸款、扶貧再貸款對貧困老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貸資金投向老區的激勵機制。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在老區依法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動有關金融機構延伸服務網絡、創新金融産品。鼓勵保險機構開發老區特色優勢農作物保險産品,支持貧困老區開展特色農産品價格保險。

  (三)強化土地政策保障。在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重點向老區內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鼓勵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優先解決老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所需建設用地,對不具備開展增減掛鉤條件的,優先安排搬遷安置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貧困老區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允許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省域範圍內使用。支持有條件的老區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落實和完善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産稅政策。

  (四)完善資源開發與生態補償政策。適當增加貧困老區光伏、風電等優勢能源資源開發規模。合理調整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區礦産、油氣資源開發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強化資源開發對老區發展的拉動效應。支持將符合條件的貧困老區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補償範圍。逐步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引導提供生態産品的老區與受益地區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産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區啟動實施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和生態還濕。

  (五)提高優撫對象優待撫恤標準。繼續提高“三紅”人員(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等優撫對象撫恤和定期生活補助標準,研究其遺孀定期生活補助政策,保障好老無所養和傷病殘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研究逐步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嚴格落實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優撫對象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政策。優撫對象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或農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安排。加大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就業政策落實力度,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面向老區定向招聘輔助人員。

  (六)促進幹部人才交流和對口幫扶。推進貧困老區與發達地區幹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與貧困老區幹部雙向挂職鍛鍊工作力度,大力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研究實施直接面向老區的人才支持項目,支持老區相關單位申報設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定點幫扶貧困革命老區縣“百縣萬村”活動,進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級定點扶貧單位幫扶資源,逐步實現定點扶貧工作對貧困老區全覆蓋。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老區優秀青年入伍,引導優秀退役軍人留在老區工作。加快建立省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省內發達縣市對口幫扶本省貧困老區的工作機制。

  五、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老區開發建設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把加快老區開發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把扶持老區人民脫貧致富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積極整合各級財力和各類資源,推動老區加快發展。發揮軍隊和武警部隊的優勢和積極作用,影響和帶動社會力量支持老區開發建設。加大對老區脫貧攻堅工作的考核力度,實行年度報告和通報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為老區發展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典型,對推進工作不力的要強化責任追究。加強對各級老區建設促進會的指導,給予必要的支持。

  (二)不斷加強老區基層領導班子和黨組織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選派一批思想政治硬、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幹部充實老區黨政領導班子,優先選派省部級、廳局級後備幹部擔任老區市、縣黨政主要領導,推動老區黨政領導班子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對長期在老區工作的幹部要在提拔任用、家屬隨遷、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傾斜。加強老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黨組織帶頭人,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強化服務群眾、村幹部報酬待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基礎保障。做好老區村級黨組織第一書記選派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團結帶領老區群眾脫貧致富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老區貧困村實際需求,精準選派駐村工作隊,提高縣以上機關派出幹部比例。

  (三)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老區開發建設。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資源開發、産業培育、市場開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貧困老區投資興業、培訓技能、吸納就業、捐資助貧,引導一批大型企業在貧困老區包縣包村扶貧,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組織積極支持老區開發建設。對於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到貧困老區投資興業、帶動貧困群眾就業增收的,嚴格落實稅收、土地、金融等相關支持政策。開展多種類型的公益活動,引導廣大社會成員和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華僑及海外人士,通過愛心捐贈、志願服務、結對幫扶等多種形式參與老區扶貧開發。

  (四)大力弘揚老區精神。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弘揚老區精神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將老區精神融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系列活動,利用建黨日、建軍節、國慶節等重要時間節點,持續不斷推動老區精神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在全社會營造傳承老區精神高尚、支持服務老區光榮的濃厚氛圍。積極支持老區精神挖掘整理工作,結合紅色旅遊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培育壯大老區文藝團體和文化出版單位,扶持創作一批反映老區優良傳統、展現老區精神風貌的優秀文藝作品和文化産品。加強老區新聞媒體建設,提升老區精神傳播能力。老區廣大幹部群眾要繼續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不等不靠,齊心協力,爭當老區精神的傳承者和踐行者,加快老區開發建設步伐,不斷開創老區振興發展的新局面。

  (五)全面落實各項任務舉措。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加大政策項目實施力度,確保年年有總結部署、有督促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具體政策措施,全面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要負責牽頭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會同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和單位加強對意見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充分發揮各級老區建設促進會的監測評估作用,適時組織第三方機構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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