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商場買LG電視 抬回家後發現變為AG(圖)
"LG"液晶電視
原標題:男子商場買臺LG電視 抬回家後發現竟變成AG(圖)
農曆新年前,丁先生在白龍橋某家電城買了一台液晶電視。自始至終,他都以為自己買的是國外知名品牌LG,可抬回家裝好後仔細一看,LG卻變成了AG。
LG和AG,從字樣上看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丁先生怎麼會看不出來呢?
明明買了一台LG液晶電視
裝好之後怎麼變AG了
在買電視之前,丁先生是做過功課的。他事先在網上看過42寸電視的普遍價位,國産的大概1600~2000元,國外知名品牌的大概2200~3000元。
按照這個標準,2月5日下午,丁先生去買電視機了。
“我本來想買國産品牌,但商家説國産和國外的沒法比,建議我買國外的。”丁先生覺得有道理,就掏出手機,給賣家展示了幾款他之前在網上看過的LG産品圖片。“看完之後,老闆給我推薦了店裏一款42寸電視機,説是最新款,折後價只要2800元。”
因為在心理價位的範圍內,丁先生很爽快地就把這臺“LG”買下了。當天晚上9點多,工人送貨上門,安裝好之後就匆匆走了。可丁先生隨後查看電視機時發現,他買回來的根本就不是國外知名品牌LG,而是聽也沒聽説過的AG。
從丁先生提供的照片(左圖)上,記者看到,商標中的A字母,左邊斜杠和內部一橫被嚴重淡化,幾乎已經看不出來了,而右邊斜杠卻加粗加黑,很有L的樣子。
丁先生很生氣,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貨。
可是,直到昨天,這件事都還沒有解決好。家電商場老闆徐先生昨天告訴記者,從一開始,他都沒有説過電視是LG,一直説的是AG。
“AG也是韓國的品牌,産地在廣東。LG我們店裏沒有,是他自己看看這個牌子還不錯,才同意買下的。”徐先生建議丁先生換一台自己滿意的電視機,但丁先生堅持要LG。“實在不行,退貨也可以,但他還要我們賠償2700元。”
雙方都不肯讓步,事情陷入了僵局。
浙江赤松律師事務所律師賈立新認為, AG被誤認為LG買了回來,商標差異不明顯,有誘導消費的嫌疑,這是事實。丁先生有權要求退換貨,但能否獲得進一步賠償,取決於商家當初的説法。
“如果交易過程中,商家惡意將AG説成是LG,這就涉嫌欺詐;但如果是丁先生單方面將商標看錯了,再要求額外的賠償,就有些説不過去了。”賈立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