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孕 口頭請假被"自動離職"
原標題:懷上二胎 口頭請假被“自動離職”
2月25日,長沙泰和醫院,28歲的小龐很氣憤。她因未辦書面請假手續,被告知已自動離職,而此時小龐已懷孕近兩個月。
紅網長沙2月26日訊 “妊娠反應很大,就跟領導請假休息。”2月25日上午,在長沙泰和醫院,28歲的小龐很氣憤,18日她到醫院上班,被告知已自動離職,理由是口頭請假無效,沒辦請假手續,而此時小龐已懷孕近兩個月。
小龐説,去年3月份,她到醫院應聘,被安排做宣傳策劃。當時與醫院簽了一份試用期合同,試用期3個月,工資每月3000元。小龐説,過了試用期,她多次要求籤正式的勞動合同,醫院一直推脫,到目前為止,她已在醫院上班9個月,不僅勞動合同沒簽,連社會保險都沒辦。
小龐説,今年1月自己懷了二胎,2月份由於妊娠反應大,家裏又有事,她向主管領導請了假,“請了一週假,領導口頭上答應了。”小龐説。小龐提供了工資表,在這張工資表中,院方每月按時支付工資,最後一項是今年1月份的工資。
“我找領導報到,她讓我交接工作,再找人力資源部。”2月18日,假期結束後她到醫院正常上班,結果被弄得一頭霧水。後來她找到人力資源部,被告知口頭請假無效,曠工多日已自動離職。小龐很無奈,後來她得知自己的崗位已被人取代。
小龐丈夫涂先生説,妻子班期間一直很認真。院方的行為是在變相辭退懷孕員工,“感覺妻子受了委屈。”“我們希望醫院給出合理説法。”涂先生説,他諮詢了律師,院方超過試用期未和妻子簽訂勞動合同,沒買相應的社會保險,況且妻子已懷孕兩個月,他們已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涂先生説,家人寫好了材料,準備提出勞動仲裁。
院方 事情還要進一步協商調查
25日,記者陪小龐來到泰和醫院,小龐主管領導稱,她曾口頭請假,但自己權限只有一天,具體要找人力資源部諮詢。該院人力資源部黃姓負責人稱,小龐和主管領導口頭請假,當時讓她辦理請假手續,或讓同事幫忙辦,但她沒辦,之後又聯繫不上,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按公司規定,無故曠工三天以上,屬自動離職。
黃姓負責人説,小龐試用期後,由於個人能力問題,一直沒轉正,但醫院還是想給她一次機會,所以工作至今。因為沒轉正,也沒買社保。對於小龐懷孕一事,黃姓負責人表示知情,但小龐違反了公司規定,“是她自動離職,並不是我們辭退她。”黃姓負責人稱,事情還要進一步協商調查,“我們會按制度,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沒法舉證,勞動關係依舊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麗稱,按規定,員工試用期不可以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過後員工不被辭退就視為自動轉正。如果超出試用期,用人單位繼續讓員工上班,沒提出辭退,雙方就都在履行勞動合同,不存在是否要通過辦理轉正手續才能轉正的爭議。試用期後,龐女士一直正常工作,説明勞動關係始終存在。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第一天上班起,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判定員工自動離職需要證據。”徐麗稱,如果用人單位沒法舉證,勞動關係依舊是存在的。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辭退在孕期、哺乳期的員工,也不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非是勞動者自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