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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販賣野生動物地下産業鏈:一隻穿山甲獲利近萬元

2016-02-28 21:50:50|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網杭州2月28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方列)穿山甲、娃娃魚、貓豹……這些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原本應該在自然界自在生活,如今卻成為餐桌上的“美味”,成為滿足少數人口腹之欲和虛榮心的犧牲品。

  浙江溫州市永嘉縣司法部門近日查處了一起特大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查獲即將流向餐桌的穿山甲、熊掌、娃娃魚、貓豹等珍稀野生動物及其製品1500多只,價值高達上億元。

  境外採購境內儲藏銷售 珍稀野生動物貿易形成地下産業鏈

  2015年上半年,溫州永嘉警方獲得舉報,永嘉甌北一農家樂有人吃穿山甲。警方調查發現,在溫州不少農家樂和高檔餐飲消費場所都有私下銷售野味的現象。經過連續多日的觀察守候,一個從事野味生意多年,圈內人稱“阿俊”的人出現在警方視野裏,順著這一線索一個專門從事野味生意的銷售網絡逐漸展露出來。

  經查,這個“阿俊”的真名姓闞,他所銷售的野生動物是從廣東、廣西等地收購的,以穿甲山居多,有活體和死體。闞某從小就對動物感興趣,以前曾上山打獵,賣些野貨。後來專門賣蛇、野豬肚等野味,認識了一些在廣西、廣東的行內朋友,他主要是從廣西人李某和廣東人尹某處收購,然後銷售給溫州各地的餐飲場所。“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星期就要進一批貨。”

  而作為闞某的上家,李某長期在中越邊境活動,他從境外低價購入穿山甲、熊掌等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然後販賣到國內各地。李某等人通過客車把“貨物”托運到溫州轉交給闞某,闞某在溫州市區設了兩個倉庫。一個專門存放活的穿山甲,另一個用於存放冰凍的穿山甲和熊掌。闞某被抓獲時,警方在這兩個倉庫查獲冰凍穿山甲137隻以及熊掌57隻。

  一隻穿山甲獲利近萬元 暴利刺激鋌而走險

  溫州市甌海區的張某曾因為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但是出獄後他又開始重操舊業。

  據張某供述,這類野味利潤十分豐厚。闞某、張某等人倒賣的“珍稀動物”,均被他們以高價轉賣給溫州地區的農家樂和餐飲場所,以賺取其中的差價。

  一位熟悉行情的餐飲業人士告訴記者,在地下野生動物貿易中,以穿山甲、巨蜥、熊掌最受歡迎。這些野味在産地捕殺後的價格並不算太高,在境外更是便宜,但是經過各道販運環節,呈上餐桌時已經變成天價了。比如穿山甲,在中越邊境收購價格僅為幾百元一隻,可到了餐桌上,價格就高達近2千元一公斤,以一隻穿山甲6-7公斤計算,僅一隻穿山甲就能給産業鏈帶來近萬元的收益。而巨蜥、熊掌的價格更為昂貴,賣家的獲利空間也更大。

  在溫州偵破的這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穿山甲數量就高達370多只。

  野生動物誰在吃?期待“舌尖立法”管住貪婪的嘴

  記者調查發現,收購珍稀野生動物銷售的大多是一些打著“野味”招牌的農家樂和高檔餐飲場所,即便是在這些地方,如果不是熟客,即便找上門去也是吃不到的。為了掩人耳目,“地龍”(穿山甲)、“五爪金龍”(巨蜥)代替了原有的動物名稱,有的地方甚至只用數字替代。

  這些野味價格昂貴,能夠吃得起的自然也不是普通人。吃野生保護動物儼然已成為某些新興富有階層和官員虛榮性消費、顯示身份地位的重要一環。

  在這些“老饕”眼中,野生動物是難得的美味和滋補品,可事實上,這些所謂的“野生美味”的營養價值和口味並不比養殖的禽畜好多少。更何況,由於野生動物的宰殺沒有相關的檢驗檢疫,吃野味存在巨大的風險。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曾對穿山甲和巨蜥的活體進行檢測,在體內外發現多種寄生蟲。此外,還有不少野生動物在捕殺時是用藥物捕殺,也會對食用者的身體造成損害。

  記者了解到,在溫州的案件中,涉案的溫州地區17名餐飲業主被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追究刑責。有網民表示,對吃野味的人也應該追究相應的責任,因為沒有市場就沒有殺戮。他們呼籲,有關司法部門應修改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對販賣、消費野生動物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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