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男子騎摩托撞人 報警後受害者再次被撞致死
原標題:騎摩托撞了人,他報完警回頭一看受害人又被撞出十幾米外不會動了
十分鐘,足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而貴州人小姚的命運,卻在十分鐘內被改寫兩次,最後丟掉了僅26歲的生命。
這是一起發生在金華市婺城區白湯下線蔣堂鎮的交通事故,或者説是兩起。
短短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內,警方接到了兩通報警電話,電話那頭陳述事故過程的是同一個人,闖禍的一方卻從第一通電話裏的摩托車,變成了第二通電話裏的汽車。
昨天,民警仍在進一步勘察現場、調取監控,事故原因仍在調查,責任認定尚未明確。
但錢江晚報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事故發生的大致經過,覺得有必要把這件事好好講一講——因為類似的事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明明可以避免的悲劇,希望今後不要再有。
第一通報警電話
是摩托車把小夥子撞翻在地
2月27日,也就是上週六傍晚6點半,天開始慢慢暗下來。鄒師傅騎著摩托車,開在白湯下線蔣堂鎮大立元村路段。這條路,雙向各一個機動車道,他就開在從湯溪往金華去的那個車道上。
開著開著,前方忽然出現一個人影。等鄒師傅反應過來的時候,距離已經太近,來不及剎車也來不及避讓,直接就撞上了。他趕緊把摩托車開到路邊停好,接著回到出事的位置。
被撞倒在地的是個小夥子。用鄒師傅的話説,當時“他嘴角有點血,坐起來就抓住我的腳,不讓我走。”
鄒師傅和民警是這樣的講的:受害人像是喝過酒,説話又有外地口音,幾句話講不清楚,就只好先答應他自己是不會逃的,只是要去邊上報個警。於是,小夥子就坐在原地,等著正在路邊報警的鄒師傅。
第二通報警電話
汽車又把小夥子撞出十幾米
鄒師傅這邊,匆匆打完了報警電話,講完了事發經過,正打算回到小夥子身邊去。哪知道,他回頭一看剛剛出事的地方,地上的血跡還在,小夥子卻不見了。
很快,他在出事點前方十幾米的位置,看到了那個小夥子。他往那個方向走了幾步,看到小夥子躺在那裏一動不動,身體下面已經是又一灘血泊。這個場面可把鄒師傅嚇壞了,他不敢再上前查看進一步情況,只好再掏出手機,再次撥通了報警電話。
這兩通報警電話,前後不到十分鐘。報警的是同一個人,第一次説摩托車撞人,第二次説汽車撞人,民警也搞不清楚現場到底什麼情況。等民警趕到時,受傷的小夥子已經被救護車接走了,現場除了鄒師傅的摩托車和地上那兩灘血跡之外,還有小夥子留下的一雙鞋子、一件衣服,以及一個汽車中網。
很顯然,肇事的小汽車已經開走了。
汽車司機以為撞到狗
小夥子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幸好事發時正好是晚飯後,在附近散步的人比較多,有人記下了車牌號。”處警民警説,當晚8點左右,他們就鎖定了車輛,隨後調取了事發路段前後卡口視頻。監控畫面顯示,這輛車在事發前是完好的,事發後車輛發生了破損,中網也不見了。
晚上10點,民警趕到義烏,找到了汽車駕駛員王某。接到辦案民警電話的他,早已守在車邊等候。
根據王某的説法,當時他正好在一個親戚家吃完喜宴,車上還坐著四個人。經過事發路段時,他感覺車子撞到了東西,但不知道撞到的是什麼。
“車上的人説可能是撞到狗了,或者是窨井蓋,説撞到狗村裏可能要我賠錢的。”王某説,當時他已經減速慢下來了,可一想到賠錢,就繼續往前開了。
最終,受害人搶救無效死亡。他姓姚,貴州人,今年26歲,事發前一天,他剛剛從老家回到金華。
提醒
只要人還可以挪動,就得轉移到安全地帶
目前,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一次事故中,摩托車駕駛員肯定是有責任的,但之後的二次事故中,摩托車駕駛員在設置警示標誌和受傷人員轉移上,有沒有盡到義務,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雖然人生沒有倒帶,但每每出了這樣的悲劇,我們都會揪心地想:假如第一次事故後,受害人小姚被轉移到了安全地帶,那麼就不會有第二次事故的發生,一個年輕的生命也就不至於這樣戛然而止。
但想歸想,事實上,類似的事故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去年11月,金東區曹宅鎮一位70多歲的金老太在走斑馬線時,被一輛大貨車撞飛到對向車道,又被那邊駛來的皮卡車撞倒在地。當時,兩個司機忙著報警,沒有設置警示標誌,也沒有把受傷的老太太轉移到安全位置。兩三分鐘後,老太太被後方駛來的麵包車碾壓,當場身亡。
所以,千萬千萬要記得:萬一發生事故,如果車子不方便挪動,一定要在事故點後方放置安全警示標誌;車上人員一定要轉移到安全區域,如果有人員受傷,只要還可以挪動就得儘量轉移,不能轉移的情況下一定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