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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曬奇葩合同:因懷孕辭職需付代課老師費用

2016-03-03 02:27:40|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網北京3月2日新媒體專電題:女教師遭遇“奇葩”合同,生育如何不再成為女性職場“攔路虎”?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彭源 郭敬丹 李亞楠

  近日,一則由河南省商丘市尚博學校女教師在微博上曬出“奇葩”勞動合同引發網友熱議,校方對育齡女教師列出“霸王條款”,稱若因上學期懷孕導致下學期不能工作或中途辭職者,需為其他代課老師的代課費和招聘費“買單”。女性生育權屢遭侵犯,“奇葩”合同頻頻出現。專家表示,女性生育不能成為職場“攔路虎”,“二孩”政策全面放開,女性生育權關係重大,需依法保障。

  女教師生育遭遇“奇葩”合同

  日前,微博網友“用戶5838013387”發文自稱河南省商丘市尚博學校的一名女教師,因為懷孕準備休産假,卻意外遭到學校拒絕,無奈之下只好提出辭職,但是在結算工資時,卻被校方以違反勞動合同為由扣除800元。

  記者查看了這位網友曬出的勞動合同,其中“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中寫明,作為甲方(尚博學校)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女教師)的休息權力,但是同時在下方進行了補充,“育齡女教師根據教學要求,如本學年打算要孩子的最好在下學期,如果在上學期懷孕者而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者或其他原因,本學年下學期不能繼續工作或中途辭職者,需承擔其他教師的代課費和招聘費共2000元。”

  記者隨後聯繫了尚博學校校長劉柱,他給出的解釋是,學校之所以在合同中設定這一限制性條款,目的是避免代課女教師因懷孕而打亂了整體的教學安排,進而影響學生上課。

  劉柱説:“女教師在學期內懷孕,只要不影響教學工作或者半途辭職,學校都不會干預。學校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30多名女教師簽合同時都沒有提出異議。”

  而當記者問及如何處理違反規定的女教師時,他説:“其實,懷孕的女教師可以辦理停薪留職,等恢復教學之後再照常發工資。”

  目前,當地勞動部門已經介入此事,並展開調查。

  “恢復教學後再照常發工資”是否違法?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得知,按勞動法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都享受産假待遇。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另外,針對尚博學校校長劉柱建議懷孕女教師辦理停薪留職,待恢復教學之後再照常發工資的説法,相關法律人士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56條已明確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準與企事業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掛鉤。所以,尚博學校合同中的條款明顯違法,不具備法律效力。

  網友“想享312”評論説:“其實不少私企也都沒有産假,類似的‘霸王條款’層出不窮。”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傢俬企工作的吳麗清告訴記者,自己身邊的大多數女同學、女閨蜜都曾遇到過此類問題,雖然有些憤憤不平,可是一想到巨大的就業壓力,大家基本上都選擇沉默,即使生育、哺乳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也只好忍氣吞聲。

  同樣,已經在北京市某事業單位工作了近3年的郝華芳回憶起當初找工作時的尷尬境地,仍然心有餘悸。她説:“進入終面時,領導就開門見山地表示,如果能承諾三年內不成家才同意簽署合同,並將承諾寫入合同當中。此話一齣,入圍的幾個女孩心裏就打起了退堂鼓,大家研究生畢業年齡都不小了,三年內再不成家,那豈不成了大齡剩女?”

  網友“冷月心4898”説:“限制女性生育的霸王合同已經漸漸成了用人單位挾制女性員工的一把利劍,也成了不少女性進入職場的‘攔路虎’,在用人單位施加的壓力面前,大多數人都陷入集體沉默,為了飯碗推遲生育似乎變得合情合理。”

  專家:女性生育權亟需保障 單位用人應依法

  華東師範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文軍表示,當前一些用人單位對於女性員工的確存在用工不規範的現象,用人單位內部的規定對女性員工進行特別要求,實際上此類規定都不受法律保護。如今“二孩”政策全面開放後,用人單位雇傭女性員工的意向還會下降,女性在職場中的尷尬境地仍會加劇。

  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研究員蔣永萍表示,想要化解女性生育權問題,需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是要鼓勵企業“著眼長遠”,不要緊盯短期的用工成本,正確看待女性職工的優點和價值,使女性職工完成生育後能夠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工作中。二是從社會的角度著眼,既然已經有法可依,就應當做到依法行事,規範企業的用工情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生育保險制度,對招收並負擔女職工生育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社會補償,平衡用人單位的生育負擔,更好地保護女性職工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在制定用工合同時,也需要很好地研讀相關法律法規,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監督指導,避免組織層面的違法情況發生。”文軍説,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合法管理的宣傳教育,在今天顯得尤為必要。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説,女性職工個人也要有更強的維權意識,對於“霸王條款”要做到態度鮮明地抵制,不能做“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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