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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賭博輸錢求歡失敗暴打妻子 或面臨3年以下刑

2016-03-02 13:49:19|來源:錢江晚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賭博輸了,打;求歡不成,打反家暴法出爐,能否硬過他的拳頭

  你可以先看這張照片,一個女人,一個妻子,被丈夫打成這樣。而且是在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之後不過一個月。

  我們再來看一組記錄,來自於警方出警記錄,僅取其中一部分:

  2008年8月12日,他毆打她,派出所出警 ,開具驗傷通知單,她去醫院診治;

  2013年8月8日,他毆打她,110齣警,開具驗傷通知單,她去醫院診治,做CT;

  2015年3月9日,安徽老家的派出所出警,她右胳膊、左額頭被他打傷,去醫院;

  2015年11月27日,他毆打她,派出所出警,開具驗傷通知單,醫院診斷為顱腦外傷、頭皮裂傷、肺挫傷、胸壁挫傷、左前臂及左肘軟組織挫傷,住院8天,經醫院鑒定已經構成輕傷二級。

  2015年12月12日,她報警稱,他又動手了……

  昨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去年杭州拱墅區法院受理了這對夫妻的女方提出離婚的糾紛,經過審理,調解結案,暫時不離,男人寫下保證書,同時,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男人再度家暴,當時被稱為杭州市第一個針對家暴的人身保護令。

  沒想到,僅僅過去兩個多月,女人因為不堪家暴再度訴至法院。昨天拱墅區法院開庭審理,沒有當庭判決。

  賭博輸了他打她

  求歡不成也打她

  關於離婚訴訟,有個硬杠子,民訴法中規定:第一次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離婚後,6個月內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再次要求離婚法院不受理。所以,這一次,女方的代理律師在庭上強調:男人又動手了,在保護令之後,下手更狠了,致輕傷二級,已經危及女方生命和人身安全,認為應該算為“新情況”了,以求打破“6個月內不受理”的硬杠子。

  兩人都是安徽人,2004年登記結婚,一起在杭打工,如今男人36歲,女人34歲,女兒10歲,兒子3歲。前兩年,兩人在城北做二手車生意,據女人説,幾年下來應該有幾十萬賺頭。但是婚姻依舊如同噩夢,因為家暴。

  根據女人的敘述,結婚不久男人就動手,有時候外頭不順心了,賭博輸了,還有老婆不肯過夫妻生活,男人都會動手,揪住女人的頭髮把她的腦袋往墻上撞,扇耳光,擰胳膊,腳踢,用各種硬物砸。法庭上女人説,一年終歸有五六次被打得進醫院,連懷孕的時候都沒放過她。比如去年11月底那次造成女人輕傷二級,拍下恐怖照片的,就是男人拿鐵凳子反復砸的。男人則説,女人經常罵他父母,所以會激怒他。

  “他把我腦袋往墻上撞”

  被告席上的他“撲哧”一聲笑了

  女方曾求助於杭州市婦聯,市婦聯指派了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祝雙夏律師為她提供法律援助。祝雙夏在省市律協中均擔任婚姻家庭委員會主任,在婚姻家庭法律糾紛中相當權威,她説家暴案辦過一些,但從未見過如此惡劣的家暴。

  在庭上,女方律師説到,男人一直有家暴行為,持續時間長,行為惡劣,哪怕在人身保護令之後,還把女人打至輕傷二級,説明絲毫沒有悔改。

  對於女方舉證的一些家暴記錄,男人方面辯稱有些是女人自己摔的,男方的代理律師更是説到:女人也動手的,毆打成這樣,有些無非是男人在體力上佔有優勢。

  女方律師又説,除了毆打,還有精神家暴。提交的電話錄音證據中,男人多次叫囂“老子從今天開始不吃飯,不睡覺,就是要把你弄死”。這類反復提及的暴力語言是典型的威脅、恐嚇、精神傷害。

  但是男方辯稱:她也罵我全家的。男律師幫他補充:這種是夫妻間的氣話,有時候我跟我老婆吵架時也會説過頭。

  説到保護令後去年12月12日的那次報警,因為只有報警記錄,而沒有醫院診治記錄。女方敘述:“那天他打我耳光把我腦袋往墻上撞……”被告席上的男人居然“撲哧”一聲笑了出來,然後也許是自己也覺得不好,就低下頭把臉埋進臂彎裏,後來男人説,那天他沒動手,吵了幾句,女人就跑出門去報警了。

  根據法律規定

  他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這次訴訟中,女方要求解除夫妻關係,自己要兒子,女兒歸男方,分割財産,還要求精神損失賠償金8萬元。

  男方要求法院駁回女方的離婚訴請。説夫妻關係沒破裂,而且在第一次調解和好之後的6個月內法院不應再受理。説到女人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産,男人反駁:哪有什麼共同財産,只有共同債務——二手車店去年10月倒閉,沒有經濟來源,現在還有三張借條呢。

  三張借條中,數額最大的一筆是,男方向其父親借款10萬元。女方大叫:“怎麼可能?去年他父母要蓋房子還問我們借錢。”

  男方提出,她轉移夫妻共同財産,把十余萬元都轉到自己卡裏。女方律師説,對此已經做過調查,因為做生意,女方的卡平時都由男方保管,確實有筆15.7萬元轉入女方卡中,但沒過幾天,這筆錢就轉進了男方以及他堂哥的卡中。所以不存在女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産。

  去年10月,為了保護女方,拱墅區法院發出了杭州首例人身保護裁定。人身保護裁定就好比生效判決。現在男人又將女人打成輕傷二級,公安立案,目前此故意傷害案已經到法院審理階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人可能會因此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至此,傷害太大了,曾經最親的兩個人分處原被告席,沒有目光交流,只有女人充滿憤恨地盯著男人,如果目光如劍,估計男人早就千瘡百孔——“當初怎麼會跟這種人結婚生子?”

  在庭上,祝雙夏説了三句話很給力:結婚證不是家暴許可證,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反家暴是國家、社會、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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