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已釋,反思不能止
3月13日上午,南京虐童案主角李徵琴走出常州女子監獄,被打養子施某某的親生母親張女士上前撲噗一聲跪倒在地説,“表姐我對不起你,讓你受罪了。”這時10歲的施某某一邊叫著“媽媽”一邊跑過來抱著李徵琴,三人抱頭痛哭。去年李徵琴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服刑完畢,13日被釋放。養父表示,希望孩子能繼續交由養父母二人撫養。(3月13日《京華時報》)
此情此景,讓人五味雜陳。劇情反轉了嗎?沒有。養母、生母和孩子的抱頭痛哭,恰恰凸顯了家暴的悲劇性。家暴是一場殘酷悲劇,即使施暴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甚至加倍的懲罰,也無法撫平那些傷害。《反家暴法》已實施,但要避免家暴特別是終結“棍棒教育”,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三人的淚水值得咂摸。李徵琴的痛哭流涕,既是對曾經施暴行為的悔恨,又是對監獄生活的恐懼,或許多少還有那麼一點點委屈。二審開庭時,“從沒想過要真正傷害孩子”的李徵琴公開向孩子和公眾認錯道歉,但依舊認為自己沒罪,也沒虐待孩子。但願,她今天的淚水能真正喚醒那顆曾經迷失的心靈。她也可憐,不是嗎?
生母和孩子的淚水則更令人深思。其實,自始至終,生母和孩子都站在李徵琴這邊。也正因為李徵琴是為了教育目的實施毆打,並取得了諒解,才被酌情從輕處罰判刑六個月。在生母和孩子看來,李徵琴的施暴,即使有錯,也不至於淪為罪犯。虐童案多發頻發的原因,除了以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外,更有社會大眾長期以來的認知偏差。
反家暴首先要預防和避免家暴,要預防和避免家暴必須徹底扭轉社會“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兒子是家事”等舊觀念、舊傳統。事實上,“棍棒教育”在今天依舊有一定市場,甚至還出現了變種,媒體上經常出現的“虎媽”、“狼爸”就是例證。在家庭教育上,很多於法不容的暴力假借愛的名義而行,一旦失手釀成大錯,悔之晚矣。
《反家暴法》開啟了一個新時代,但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未來依舊任重道遠。家庭教育的作用無可代替,但必須遠離暴力。對很多家長來説,今後如何管教孩子,特別是像本案中施某某這樣不聽話又愛撒謊的“熊孩子”,是亟需解決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施某某的監護權問題上,輿論不能也不宜下判斷。本著“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不妨綜合各種因素,特別要尊重孩子的意願,然後再定吧。(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