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條“幹貨”讀懂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 題:構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泛珠三角區域——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16條“幹貨”
新華社記者王優玲
15日公開發佈的《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構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泛珠三角區域。記者梳理了其中的16條“幹貨”。
【泛珠三角區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九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擁有全國約五分之一的國土面積、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經濟總量。
【戰略定位】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全國經濟發展重要引擎;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區;“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區。
【優化區域經濟發展格局】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龍頭,以珠江—西江經濟帶為腹地,帶動中南、西南地區發展,輻射東南亞、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
【共同培育先進産業集群】完善區域製造業創新體系和産業協作體系,改造提升現有製造業集聚區,推進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建設,將泛珠三角區域打造成為“中國製造2025”轉型升級示範區和世界先進製造業基地。
【實施統一的市場規則】加強地方和企業標準制訂合作;建立統一的市場執法標準和監管協調機制;逐步統一內地九省區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運用。
【建設區域社會信用合作體系】建立區域信用聯動機制,開展區域信用體系建設合作與交流,促進信用建設經驗成果及信用市場服務的互通、互認和互用。
【推進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建設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能源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水利基礎設施體系;完善信息基礎設施。
【優化區域創新環境】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設立泛珠三角區域創業投資基金,激發區域創新創業活力。大力發展眾創空間,支持廣州國際創新城等一批大型創新創業平臺建設,著力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隨遷子女就學】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中職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
【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區域食品原産地可追溯制度和品質標識制度,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處聯動機制和跨區域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聯動機制。
【休閒旅遊】支持泛珠三角區域在促進外國人入境、過境旅遊便利化及醫療旅遊方面開展先行先試,探索部分國家旅遊團入境免簽政策或落地簽證,簡化郵輪、遊艇出入境手續。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制定實施區域安全生産、重大事故、衛生應急、環境污染、社會救助和災害救助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範信息報告制度,加強跨部門、跨區域應急聯動,提升聯合處置能力。
【培育對外開放新優勢】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示範帶動作用;推動口岸和特殊區域建設。
【跨省區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跨省區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投入為主、中央財政給予適當引導的資金投入機制,支持開展東江、西江、北江、汀江—韓江、九洲江等流域補償試點。
【內地九省區與港澳合作】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對接;加強産業合作;支持重大合作平臺發展;加強社會事務合作;開展多層次合作交流。
【合作資金保障】支持由地方設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基金,支持泛珠三角區域重大合作項目建設,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共同出資並參與基金的運營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