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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性侵案"受害女學生因染性病曾欲買刀復仇

2016-03-18 08:56:50|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百色性侵案”受害方申請提級審案

  3月14日,廣西奎路律師事務所吳暉,將一封對“百色助學達人性侵案”法院審理級別的管轄異議書,提交到隆林縣人民法院,建議該案“提級審”。被稱為“助學達人”的王傑,十年前創辦“百色助學網”,被人舉報性侵女生、剋扣善款,隨後被警方逮捕。近日,隆林縣檢察院以強姦罪、詐騙罪兩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

  “依據《刑法》規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我認為他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提出應由中院審理的管轄異議。”吳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據悉,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最初都確定由基層法院審理,後經社會各界廣泛呼籲,最終都“提級”由中級法院審理。

  被稱為“助學達人”的王傑,十年前創辦“百色助學網。去年8月,王傑被人舉報性侵女生、剋扣善款,隨後被警方逮捕。近日,隆林縣檢察院以強姦罪、詐騙罪兩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

  得知王傑性侵一案將由基層法院審理後,作為該案三名受害人中小然(化名)和小星(化名)的法律援助律師,吳暉説他認為隆林縣法院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應該“提級”由百色市中級法院審理。

  吳暉説,根據相關媒體報道並結合起訴書,百色案中,王傑涉嫌強姦三人,其中未成年人兩名,另外,2010年2月27日王傑強姦小雲(化名)未遂,起訴書沒有指控。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屬於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

  此外,王傑的行為還符合四部委《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25條中的多項從嚴懲處的情形。根據該條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姦,不但應當從重,當具有強姦“農村留守兒童”、“多次實施強姦”以及造成未成年人“懷孕”或者“感染性病”等後果的,更要依法從嚴懲處。而這些情形同樣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情節惡劣和嚴重後果。

  他認為,本案中,小星因為遭性侵後,染上“臟病”,病狀帶給她身心傷害。而作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小然更是因畢業前夕懷孕,而沒能拿到小學畢業證。

  吳暉説,強姦罪之外,王傑還被指控犯有詐騙罪。他不僅利用人們幫助貧困孩子讀書的善心,以助學金為誘餌實施強姦,還把魔掌伸向善款,這無疑傷害了大眾的情感。

  從社會影響巨大角度考量,吳暉認為,百色案之所以引發關注,不僅是被害人眾多,還因為它時間久遠,難以取證。除了已站出來的三人,更多被害人因怕洩露隱私而失聲。屬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根據最高法《關於規範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係的若干意見》,作為4種“提級審”類型之一,也應改由中院審理。

  更在意“找回”的親情

  受害女生之一小然告訴北青報記者,隆林縣檢察院公訴書,指控王傑對她的性侵行為總共三次,她認為這只是對有王傑現場視頻的幾次做了認定,而實際的侵害次數,應該在七八次之多。其中一次導致了她小學畢業前“墮胎”輟學。

  小然告訴北青報記者,媽媽在自己9歲時暴病而亡,留下7歲的妹妹和4個月的弟弟。父親常年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姐弟三人,只能與奶奶相依為命。

  當渴望讀書的她遭遇學費難題時,老師推薦的配有照片的助學金申請表,將12歲的她,推送到王傑面前,她的人生軌跡也由此易轍……

  就在兩周後面臨畢業考時,小然發現已有兩月沒來“例假”。沒人可以依靠的她,假借暑假跑到父親打工城市,在藥店自購墮胎藥吞食下去……她也中斷了一個優秀生的求學之路。

  她説按照起訴書對王傑三次性侵行為時間看,應該沒有計算懷孕這次侵害。她説王傑知道她懷孕的事,當年告訴他後,“他不但不相信,還叫我回來找他!”

  吳暉認為,性侵幼女致其懷孕,屬於對被告人定罪量刑造成嚴重後果的從嚴情節。之所以沒有指控,可能與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有關。

  據小然説,當年買墮胎藥的票據沒有留存。她當時也沒敢把性侵經歷向父、叔提及,只有姑姑知曉此事。但因和姑姑有保密約定,所以當警方突然跑去調查時,姑姑沒有證實她當年懷孕之事。

  當北青報記者提出,如果她願意,可以找姑姑做相關採訪調查,並將證據提供給檢方時,小然拒絕了。“王傑最後判多幾年還是判少幾年,相比因為重提此事,害我找回的親情再次失去,我寧願選擇放棄!”

  小然去年作證指控王傑後,警方來到她家人打工地核實情況。突聞此事的叔叔觀念上接受不了,覺得她給家人丟了臉,放出讓她“能走多遠走多遠的”的狠話。之後,在當地無法繼續謀生的小然,孑身一人遠離鄉土“流落”京城。

  今年春節,全家人回隆林老家團聚。雖然沒人表示原諒她,但小然覺得能接納她讓她返鄉團聚,這已非常不易,她邊説邊浮現出受寵若驚的表情。

  身染臟病曾欲買刀復仇

  讀高三的小星與自己崇拜的“善人”王傑相見,時間是2009年2月14日,地點是百色市,緣由是王傑“想核對一下助學金申請信息”。當晚,本打算去親戚家過夜的她,被王傑以時間太晚不便打擾為由留宿賓館。

  遭受王傑性侵害後,倍感恥辱的小星,一直躲在浴室拼命洗刷身上的污濁。出來時,她發現王傑正在擺弄電腦,而此前,王傑的手提電腦呈開啟狀態對著床頭。小星沒有意識到,色魔經常會在性侵現場留下視頻,並以此要挾控制受害少女。

  只是王傑沒有料到,這些現場視頻最後成為“自證其罪”的鐵證。

  第二天路過藥店時,王傑特意給小星買了避孕藥,並且“體貼”地將她送到返鄉的車站。

  回去不久,小星發現自己下體奇癢。她開始往來田陽醫院做婦科檢查,化驗顯示她的檢測指標呈陽性。在之後的三個月內,面臨高考壓力山大的小星,又背上了病痛的重荷。藥力的副作用,讓她嘔吐、乏力,體重一路銳減。本來能上二本的她最後只考上大專。

  “這中間我曾聯繫王傑,想讓他幫我出錢治病。可當初侵犯我時,口稱肯定會對我負責,學費、生活費一路包到大學的他,以各種理由拖著不見。”在自費掏腰包上千元治病後,心理極端不平衡的小星萌發了報仇的念頭。

  “我花2元錢買了一把水果刀,然後約王傑出來見面。不知他如何覺察到不對勁,死活不肯出來見面!”2015年10月26日,利用午間工餘接受採訪的小星坦言,那段時間,對王傑“懷恨在心”的她,總想著和他同歸於盡。後來,經過班主任及主治醫生反復開導,她才慢慢在心中放下此事,使得一起血案最終得以避免。

  六七年前的往事,小星説她不可能還留有當初治病的票據,而此前抒發胸臆的幾本“私密日記”,在結識男友後,連同那把用來復仇的水果刀,一同被自己銷毀了。

  三位女孩站出來作證

  百色市隆林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十年前“畫家”王傑以個人名義創辦“百色助學網”,向社會公開募捐,稱以資助貧困生學習。

  其網站資料顯示,截至事發時,有4597名貧困生得到資助,募捐總額727萬餘元。沒有公募“資質”的王傑,九年間,竟以個人銀行賬戶受款鉅資,一路綠燈。

  事實上,對王傑其人以及“百色助學網”的質疑,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只是最後都不了了之。但這些發聲卻引起了一個人的注意,這個人就是秋楚(網名)。

  從2014年初開始,遠在山東的捐助者秋楚,開始了他的“獵狼”之舉。一年間,他甚至有兩三個月“埋伏”在隆林暗中調查。很快,王傑性侵女生、剋扣善款的事就浮出水面。

  去年8月,秋楚通過媒體披露了此事,並向警方提供了小然、小星、小雲三名證人。“我自己也有一個9歲的女兒!”秋楚這樣向北青報記者解釋他做這事的初衷。

  2015年10月23日,秋楚遠赴南寧,協助隆林警方調查。當他得知被自己艱難考證出來的至少11名受害人,仍然只有最初的三人肯站出作證時,沉默良久,他對北青報記者説,如果辦案過程中,能夠避免“二次傷害”的話,局面本可以改變。

  小星説,當一封注有“縣檢察院公訴緘”的郵件,寄到自己單位、被公司前臺簽收後,同事間很快傳遞起奇怪的眼神。“那段時間電視臺在播王傑性侵的視頻,大家都很敏感。檢察院來函,很容易引起關注。就不能用不帶檢方名稱的信封嗎?”小星這樣發問。

  種種蛛絲馬跡,終於讓對小星過往毫不知情的男友,發現了她隱藏六七年的秘密。就在兩人約定的“雙十節”結婚登記日前,二人“鬧僵”分手。“他不能容忍的不是這件事本身,而是我一直欺瞞著他!”小星説。

  今年即將高考的小雲,是三人中比較“幸運”的,輪到對她取證時,已經有女警在場。“針對偵查過程中存在的二次傷害,我們專門前往案發地,與相關辦案部門進行了交涉。”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李瑩告訴北青報記者。

  再害怕也會堅持去開庭

  3月2日午夜12點半,小然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張勵志照片,下面配有三個字的“標簽”式説明:“流浪然”。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流浪”二字,于內心深處將自己定義為流浪者,三個字洞穿了小然而今的精神“無著”。

  小然目前在南寧一家公司做銷售,工餘,作為愛心義工的她,會為貧困學生提供幫助。

  2月25日,是小然農曆19歲生日。遠離隆林老家的她,度過了她成人後第一個生日。幾個月前,在北京“北漂”了數月的她,又回到廣西。“爸爸想讓我離家、離奶奶近一些!”小然這樣向北青報記者解釋。

  在小然的手機裏,珍藏著一張“全家福”照片。這是她春節後離家前一日拍的。畫面中,小然緊緊挽住父親的胳膊,將頭依偎在父親肩上,一臉幸福。小然説,這是她和父親唯一的照片,父親平日很少照相。

  “在南寧全加起來,我只有5個朋友。因為我始終沒有安全感!”她豎著手指向北青報記者講述。7年過去了,小然身上留下的傷害仍讓她痛徹骨髓。

  問她如果王傑沒過幾年就放出來怕不怕,小然回答:“説不怕是假的。當初他就曾對我説過,‘隆林是我的天下’。但怕也沒用,只能面對”。

  小然告訴北青報記者,在QQ空間,她曾和未謀過面的小星相約,會盡全力參加庭審,“只為看看當初的王傑,現在是什麼樣子!”説這話時,小然一臉快意恩仇的表情。

  專家觀點“提級審”體現司法機關的重視程度

  2015年10月9日,中華女子學院和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及知名刑事律師和刑事法律專家,召開兒童性侵問題應對研討會,與會專家針對百色助學達人性侵個案的取證難點、定罪疑點及適用法律進行了探討剖析。

  在近日得知百色案將由基層法院審理後,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張榮麗,作為長期關注和研究婦女兒童保護問題的專家,向北青報記者坦承了她的觀點。

  她説,當年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提級審了,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提級審了,它們最初也都是定由基層法院審理,經社會各界呼籲後,改由中級法院審理的。

  相比“百色助學達人性侵案”,上述二案受害人也並非特別多,性質惡劣和嚴重程度,也並不比百色案更嚴重、更惡劣。但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提級審判能體現出司法機關對這類案件的重視程度,法官在量刑上也不用再受基層法院刑期上的“框限”。

  張榮麗認為,如果一個性質如此惡劣、後果如此嚴重、社會影響如此巨大的刑事案件,放在基層法院審理,法官在量刑時,可能會受到量刑限制。因為基層法院量刑的最高刑期只能在有期徒刑之內。而交由中院審理,則可以讓法官“放開手腳”,該輕則輕、該重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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