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丟失十萬元財物 租房仲介:對不起房號搞錯了
租客提供的照片顯示,此前屋內一片狼藉。
租房的年輕人也對此一籌莫展。
原標題:搜房網撬門租房“對不起,房號搞錯了”
兩個月時間沒回家,門鎖得好好的,租房仲介卻喊來開鎖匠撬門而入,不久後租給別人,屋內很多東西不見了。渾然不知的房主想討説法,仲介公司這樣答覆:對不起,我們搞錯了房號,可以賠償,但不能超過1萬元。
家住成都廣福路2號寶潤苑小區的王小姐,最近就遭遇了這麼一件離奇事。
3月14日,她再次找到將她房子錯租出去的成都搜房網,得知撬開她屋門並出租不久後,當初的幾位經手人“巧合”地都辭職走了。搜房網表示,家中財物想索賠,就請舉證並建議走法律途徑。其後,搜房網提出的“三步走”賠償方案,也被王小姐斷然拒絕。
自家竟住進陌生人嚇得趕緊報警
3月5日,工作忙碌的王小姐終於抽出時間,回到寶潤苑小區自家屋時,她萬沒料到會發生如此蹊蹺的事情。
她在寶潤苑小區有一套45平米的小躍層,因為離上班地方近,已經在裏面住了多年,屋內佈置得很溫馨。
1月10日,她和老公決定搬到城東萬象城的新房子裏面去住。因為快過年了,搬家公司不好找,兩人就沒怎麼收拾,拿了幾件冬天衣服帶到新房子,其他用品準備過年後再找搬家公司搬過去。
一直到3月5日,她和老公終於抽出時間,就回到老房子想把東西收拾收拾,並聯繫了搬家公司。奇怪的是,王小姐用鑰匙開門,卻發現屋門打不開了!“老公還説一句,快兩個月沒回來,是不是走錯了,特意又把走廊看了看,確定沒走錯。”王小姐又試了試,還是打不開。
聽到聲響,隔壁鄰居開了門,告知她一個驚人的消息:“這個房子不是租出去了嗎?”“我説我沒放租啊,怎麼可能呢?”聽説住進了3個陌生男子,王小姐嚇得趕緊報警。
值錢財物不在了“損失不下十萬元”
報案後,租客也一直沒回來。王小姐找人來撬了鎖,進屋才發現果然住了人。根據桌上留著的一個辦寬頻單子,王小姐電話聯繫到租客。
讓王小姐驚訝的是,對方小夥子比她還驚訝。“他們説,我們是通過正規的搜房網,交了錢簽了合同,租的這個房子呀!”記者見到了三租客,是三位90後小夥子,他們還拿出了和搜房網簽的租房合同,已經住了差不多半個月。
王小姐告訴記者,當時自己進屋時,眼前的場景幾乎不認識了。自己趕緊翻看值錢的財物,發現很多東西已不翼而飛,包括兩台電腦,還有自己的2個奢侈品包以及所有的貴重首飾。王小姐因為職業的原因愛買衣服,而且衣服不喜歡扔,8年來的衣服塞滿了三個衣櫃,但所有的衣服也都全部不見了。她説,粗略統計,財物損失不少於十萬元。
搜房網:不小心搞錯了房號
經手人均已辭職,巧合?
究竟是誰幹的?是誰敢對別人的房子,門説撬就撬,還租給別人住?
通過租客的描述,王小姐找到了成都搜房網。“第一次去的時候,對方態度非常不好。”後來,搜房網工作人員楊先生告訴她,是下面具體經辦的租務工作人員,不小心把房號搞錯了。
原來,王小姐住的3單元11樓那間,被當成了同一棟1單元11樓同一個號的房子。1單元11樓那間是原房東包給公司的,也就是説公司是“二房東”,因為前面的租客拖欠了房租,走前也沒交鑰匙,未辦交接手續。具體經辦的租務就找來了他自己熟悉的開鎖匠,把王小姐的房誤當成那個欠租的房子給撬了。
租客:進來前財物就不在
3月14日當天,華西都市報記者跟隨王小姐再次找到了位於天府二街的成都搜房網,了解此事的處理進展。王小姐提出幾大疑點,包括無鑰匙是否能撬房子,撬房子是不是該驗證房屋信息或聯繫房主。
尤其最讓她氣憤的是,租客提供的搬來前的照片顯示,在春節那段時間,很有可能有不止一人在裏面住過幾天。房子客廳堆滿了啤酒瓶、打包飯菜盒等垃圾,連臥室的床邊都堆滿了速食麵盒,有盒子裏還有湯汁。
王小姐和記者均提出,要求聯繫到當時經辦租務,包括租務聯繫的開鎖匠、保潔,詢問從撬門進屋到王小姐發現這段時間,哪些人可能接觸過屋內的財物。不過,楊先生卻透露了一個情況:經手此事的幾個員工,春節後均辭職離開了。
在搜房網出具的一份“説明書”上顯示,租務部陳昊在業主不知情情況下安排開鎖,也未向開鎖匠出示相關房屋證明。對於財物問題,員工陳昊、週游稱撬開門後,屋內有“兩個電腦、衣物若干和幾個盒子”,房間內很亂,週游徵得租務經理楊丹丹同意後安排保潔打掃,“保潔搬走了電腦,收拾了房屋將其他東西直接扔了”。
尷尬:遺失財物舉證難
記者了解到,王小姐的房子是過年前被錯誤的撬開,2月14日搜房網帶人看房,2月20日出租。而目前,公司稱所有經辦的職員都辭職走了,更讓王小姐懷疑“有貓膩”。
搜房網向王小姐表示,幾位員工都辭職了,不可能質問下面職員究竟拿沒拿屋內的東西,對現在發生的事情,通過一個大概的價值估算,賠償大概在1萬元以下。
對這個方案,王小姐表示無法接受。楊先生則説,建議尋求法律部門的幫助,王小姐自己舉證,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和王小姐均以此諮詢了律師,律師則表示,屋記憶體有哪些財物、價值多少,王小姐面臨舉證難的尷尬。即使有諸如首飾之類的購物票據,也只能證明她購買了這些物品,但無法證明這些物品存放在屋內。
租客説我們也要索賠
華西都市報記者跟隨王小姐去搜房網當天,三位年輕租客也趕到了公司,他們以自己未被安排合同註明的房屋為由要求退房並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公司和三位租客協商處理此事。
目前,三位租客仍在居住,王小姐目前還不能回到自己的家。
轄區派出所表示,此事屬於糾紛,不算刑事案件,建議雙方自行協商處理。
楊先生在接待記者時表示,他被安排具體處理王小姐這個事情,但對於更詳細的情況,他已上報公司總部,公司會在進一步調查後,安排專門的人接受記者採訪,給這個事情一個答覆。
王小姐回到小區,特地去原本該出租的1單元11樓那間屋查看,那裏大門緊鎖,從貓眼看裏面沒有人在,旁邊的鄰居也不清楚,在王小姐房門被撬到她3月5日發現這段時間,那套房子到底出租過沒有,這個成了王小姐心中的“懸案”。
最新進展
公司提“三步走”賠償方案
先把租金賠給你財物損失需仲裁
3月17日,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繫當事人得知,當天和搜房網接觸後,該公司又派了一個人和她對接,商議解決方案。
公司人員提出的方案大概是“三步走”:先賠她不當所得(也就是錯租出去的租金)3000元,然後再由王小姐本人提一個精神損失費數額,他們能接受就賠償。第三步,屋內其他財物的損失,交由仲裁機構來仲裁,仲裁開鎖公司賠多少,公司賠多少。
“我跟對方説了,我不需要什麼精神損失費,一筆一筆賠,我不能接受。”王小姐説。記者了解到,王小姐從事主持人工作,家中的衣物尤其是首飾很多。據她自己透露,光貴重首飾一項,就丟失了媽媽傳給她的翡翠手鐲,90年代就花了數萬元,以及1克拉鑽石的結婚戒指,還有項鍊、手環、水晶手鏈等。
“他們承認錯誤,但就該我這個無辜的人埋單嗎?”王小姐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