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藍皮書:中國應加大立法引領和法治保障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柳青):3月1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發佈2016年《法治藍皮書》。《藍皮書》指出,2015年,中國權力清單建設與行政審批改革的持續推進,加快了簡政放權的政府改革進程。未來五年,要繼續加大立法引領和法治保障,推動實現國家和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和現代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在18日發佈了2016年《法治藍皮書》。《藍皮書》指出,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2015年中國對於法治政府建設而言是不同尋常的,不僅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與相關司法解釋正式實施,而且在政府監管領域,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立法提供了新的規制工具,推進對市場主體的有效監管。2015年,中國權力清單建設與行政審批改革的持續推進,進一步推進了簡政放權的政府改革進程。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法制藍皮書》主編李林當天表示,2015年12月發佈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個《綱要》是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可操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李林説,建設法治政府是實現法治中國的基礎:“雖然我們講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執政,實際上從公權力的法治化角度來看,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是非常重要的。為什麼?兩個80%決定的,第一個80%是中國法律法規80%左右是由國家行政機關來貫徹落實,如果這80%的法律法規得到非常好的、有效的、及時的、準確的貫徹落實,中國的法治建設、依法治國是不是得到很重要的體現和落實。中國公務員當中近80%的國家公務人員在行政機關,如果近80%左右的國家公務員、公職人員能夠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那麼中國的法治我想是非常有希望、有成效的。”
《藍皮書》指出,2015年,中國的司法改革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有序進行,特別是在人民陪審員制度、立案登記制、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法官和檢察官員額制、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律師執業保障機制等方面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與2014年相比,2015年司法改革變得更加開放、透明。李林表示,司法改革的實質是利益結構的調整和司法資源的重新配置,因此要從頂層設計的層面全面理解司法改革問題:“司法改革看起來是司法領域的問題,但是一方面它連接著將近14億人民群眾每一個人切身的權利。另外,司法權和司法體制又和國家的整個權力配置、整個政治體制、國家治理體系密切相關。所以司法改革絕對不是一個專業性的改革,技術性的改革,一個純法律意義上的改革,而是一個和每個人的權利,和每個社會的穩定、秩序,和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密切相關。”
《藍皮書》指出,基層法治建設是法治中國的基礎環節,但當今基層治理普遍面臨多重困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室主任、《法治藍皮書》主編田禾當天介紹説,浙江杭州余杭區以智慧決策辦公系統大聯動機制為基礎,樹立數據為王的思維,推進服務能力升級,實現城市管理範式轉變,倒逼基層政府法治能力創新,在信息化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方面有著很大的推廣價值:“基層社會法治有三對緊張關係,一個是政府和社會轉型,社會管理任務非常重;第二對緊張關係是小基層對大負擔,基層不堪重負;第三個緊張關係就是碎片化和一體化,基層治理信息破碎。余杭創建了一個大聯動信息化工作機制,它利用信息技術做到了三橫一豎王字型基層治理模式,區級是頂級,中間是部門,下面是網格,上下聯動,四條主線,消除了因信息不均衡導致的碎片化現象,提升了綜合治理的程度,使社會治理向動態轉變,向服務民生轉變。”
《法制藍皮書》主編李林表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更多的立法引領和法制保障。要推進按照“十三五”規劃的設計和五大發展理念的要求來展開工作,進一步加大力度立法的引領和法治保障,更進一步加強精準性,加強可操作性,“法治建設,依法治國,所有的任務如果按照治國理政的戰略高度來看,我們認為2016年和未來的5年,甚至更長時間,實際上要進一步來實現國家和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和現代化。要把各個部門、各個系統、各個環節、各個領域的法治功能、法律制度系統化、科學化整合起來,使它形成一個完整的國家社會治理的體系,有效的、科學的國家的法治體系,從而為中國的經濟、社會、文化、政治各個方面發展提供法律引領,促進規範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