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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殺妻後出逃外國未果 派出所外割舌

2016-03-21 09:59:34|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李邵鵬

圖片默認標題

  原標題:殺妻男出國未果派出所外割舌(圖)

  馬某夫婦曾居住的小區。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攝

  為了一副眼鏡,常吵架的一對年輕夫妻矛盾激化,終釀命案。在將妻子羅某殺害後,馬某內心糾結,在出逃途中欲回京自首,卻又在中途放棄。最終,他因出逃蒙古國未果而燒燬所有證件,在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一個派出所外割舌。在被民警救助後,馬某在紙上寫下作案經過。

  近日,北京市高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某無期徒刑,賠償3.8萬元。據被害方律師稱,被害人父母已申請再審,之前提出索賠900余萬元。

  供述

  兩口子常吵架對打

  馬某,1982年出生在北京,公司職員。妻子羅某(歿年33歲)和他是初中同學,生前是海淀區的一名公務員。2010年11月,二人完婚,與男方父母同住。

  法院查明,2014年9月22日17時許,馬某在位於豐台區右安門外大街的住所內,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羅某發生口角,後馬某用雙臂扼壓羅某頸部,致羅某機械性窒息死亡。

  馬某作案後出逃。同年9月27日,他在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某派出所附近將舌頭劃傷趴在地上,後被民警發現並送至醫院。

  在民警進行詢問時,馬某供述了所犯罪行。當天,馬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樁殺妻案的起因僅僅是因為丈夫不小心壓壞了妻子的一副眼鏡。

  據馬某供述,結婚後,他與妻子的感情起初很好,但從2011年3月開始,他們經常因生活瑣事,以及是否要孩子等問題發生爭吵。

  馬某説,他和妻子吵急了就開始動手對打,他曾多次將妻子打傷,甚至不得不送到醫院。

  2014年9月22日,馬某的父母去外地辦事,馬某和羅某兩人在家。晚飯後,羅某坐在沙發上玩手機,而馬某在臥室休息。

  馬某説,他當時趴在床上,不小心壓到了羅某放在床上的眼鏡,“我就把她的眼鏡放在了枕頭上方梳粧鏡的背後,羅某看到後有點生氣,説我是故意的,不愛惜她的東西,要我賠她眼鏡。”兩人因為此事較上了勁,開始爭吵,隨後互相拳打腳踢。

  行兇

  騎在身上打累為止

  這一次,馬某又將妻子打傷。據他供述,他曾向羅某道歉並要求帶對方去醫院看傷,但羅某很生氣,拒絕就醫並用力推他,結果馬某的頭撞在門框和椅子上。

  “我當時非常生氣,認為羅某下手太重,而且她還説我沒本事,什麼都不會之類的話,我就想狠狠地揍她一頓之後和她離婚或分居。”馬某説,他隨後把羅某拽到臥室,面朝下按在床上,騎在羅某身上用雙臂勒她的脖子並毆打,打累了就趴在羅某的身上休息。

  “大概趴了15分鐘後,我心情平靜了,但怎麼也叫不醒她。”馬某説,他不停地向妻子懺悔並搖動她的身體,但為時已晚。

  次日,羅某母親發現,女兒失聯了,女婿的電話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她有些放心不下,就打電話給親家,希望到家裏看看。親家表示,鑰匙就在門口的腳墊下。

  打開房門,羅某母親發現臥室門鎖著,便讓丈夫將門砸開。眼前的一幕讓老兩口驚呆了,屋內非常淩亂,女兒趴在床上,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羅某母親異常悲傷。“我想用手機打110和120,但是手不聽使喚打不出去。”她説。鄰居在聽到哭喊聲後趕來,幫她撥打了報警電話。

  事後,羅某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馬某賠償共計900余萬元,並要求判處馬某死刑,立即執行。

  馬某父親的證言顯示,馬某和羅某婚後感情很好,但一直沒有要孩子,原因是兒媳婦一直想出去旅遊,覺得有了孩子不方便。他們夫妻離開家時,小兩口表現挺正常的,其間沒有聯繫過,直到羅某母親打電話才得知出事了。

  “我們給兒子打過電話,但都是關機,其間他也沒有跟我們聯繫過。”馬某父親説。

  審判

  兇手曾表示非故意

  法院認為,馬某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鋻於馬某到案後能始終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係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去年7月20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某無期徒刑,賠償羅某父母3.8萬餘元。

  一審後,羅某父母提出上訴。馬某認為自己沒有殺害妻子的想法,也有救助行為,原判量刑過重,也提出上訴。他的辯護人認為,原判未考慮馬某在案發時生理和精神狀態的異常情況,本案係婚姻家庭矛盾引發,被害人對矛盾的激化負有直接責任。

  市高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對附帶民事部分的判決正確。羅某父母要求賠償可能發生的醫療費、保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二審時也未提交新的依法應予賠償的經濟損失的證據。故羅某父母的訴訟請求不予採納。對於馬某所提其對被害人有救助行為及辯護人所提馬某在案發時生理和精神狀態異常,被害人方對矛盾的激化負有直接責任一説,法院經查,上述情節現均無證據支持。

  今年1月6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羅某父母及馬某的上訴,宣佈維持原判。

  行兇後的糾結

  妻子死後,馬某開了瓶酒,喝了一大口,理出5條“出路”。逃亡路上,他曾為自首與否糾結,出逃無望後選擇自殺,被民警救助……

  想往免簽證國家跑

  據馬某供述,他發現妻子死亡後,去父母房間拿了一瓶白酒,喝了一大口。隨後,他理出了幾條“出路”。第一條是去自首,第二條是把妻子送到醫院搶救,第三條是跳樓自殺,第四條是買安眠藥自殺,第五條是逃跑。

  “當時大概晚上11點了,藥店可能都關門了,我就沒有去。想把妻子送到醫院,但是又不敢掀被子看她的臉。我就想了很多逃跑的路線,並用iPad搜索相關的免簽證國家以便出國,其中就有蒙古國。”馬某説,他把結婚照、戶口本、身份證、存摺、護照及3本和妻子的相冊放進自己的雙肩包裏,換了衣服下樓並駕車離開。

  馬某先開車去了附近的銀行,取了1萬元,又去加油,然後沿著三環上了京藏高速,往張家口方向開。

  打算自首中途反悔“我走到張家口向北大概100多公里處,又想自首,便往回開,可是在距張家口市大概10多公里處,我的車撞在了路邊的欄杆上,打不著火了。”馬某説,他在高速路上攔了一輛私家車,讓車主把他帶到了張家口市。

  到了張家口,馬某又反悔了,他打了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説要去二連浩特市旅遊。案發次日14點左右,馬某來到了二連浩特市邊檢處。

  “因為我的護照上沒有蒙古國簽證,工作人員不讓我通過。”馬某見出逃無望,頓時失去了方向。他在二連浩特市漫無目的地轉悠,在衚同裏將戶口本、身份證、護照、存摺、存單都燒燬之後在一個樓道內睡了一晚。

  自殺獲救交代實情

  案發後第3天的5時許,馬某坐車去了呼和浩特,在一家小旅館住下。第4天早上,他坐長途汽車到了包頭,在銀行自助取款機的房內睡了一宿,之後去了臨河。

  案發後第5天的19時許,馬某到了額濟納旗。“這時我打算去自首,但是又無法面對這個事實,就選擇在派出所門口自殺。”馬某説,他來到車站旁邊的一個派出所,用事先買好的小刀劃破舌頭,然後趴在地上等死。

  派出所的民警發現後將馬某送至醫院救治。民警了解情況時,馬某已不能説話,他用寫字的方式交代了自己殺人的過程。

  回訪

  罪犯父母搬離鄰居稱房已出租

  3月16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了位於右安門外大街某小區的案發房間。經多次敲門,無人應答。

  馬某家的鄰居大媽告訴記者,此處是他家的回遷房。案發後,馬某父母已從此處搬走,不知去向,目前該套房屋已出租。

  “挺好的一家人,小夥子(馬某)也挺老實的,平時沒聽説小兩口吵架、打架,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大媽回憶稱,案發當晚,她並沒聽到馬某夫婦打鬧的聲音,沒有覺察到異常。

  這位大媽表示,平時沒怎麼去馬某家串過門,但覺得馬某為人熱情,遇到鄰居都會主動打招呼,“多好的一對小兩口,太可惜了。”大媽連連感慨。

  另有多名馬某的鄰居告訴記者,聽説過此事,但是對具體情況不太了解。

  追訪

  被害方律師稱已經申請再審

  3月19日下午,此案中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的訴訟代理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傑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羅某父母對終審判決不服,認為對馬某量刑過輕,已于近日向法院申請再審。

  “羅某父母稱,他們可以一分錢賠償都不要,僅要求馬某受到法律的嚴懲。”胡傑還向記者透露,羅某父母提起高達900余萬的民事訴訟賠償,其實是一種訴訟技巧,是有意提出一個被告及其家屬難以承擔的賠償額度,目的在於不因被告達成附帶民事賠償而被法院視作減輕處罰的理由。

  胡傑説,羅某是家中獨女,在父母眼中乖巧、懂事、孝順,她的遇害讓父母失去了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和精神寄託,身體和精神受到巨大傷害與打擊,“羅某父母如今都60歲左右,均為退休工人,靠著不高的退休金維持生計,現在精神狀態非常不好。”

  胡傑還説,羅某在案發前約兩個月辭職回家準備要孩子,不料被丈夫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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