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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違規代步車六環內應禁售禁行

2016-03-21 11:25:22|來源:北京晨報|編輯:谷士欣

北京人大代表:違規代步車六環內應禁售禁行

出鏡代表:市人大代表、中國國際商會商法與慣例委員會副主席 高子程

北京人大代表:違規代步車六環內應禁售禁行

首鋼籃球館西側路邊,一家電動自行車商店的門前停放著各種款式不同價位的

  “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現象普遍 市人大代表建議:

  隨著街頭出現的電動或燃油動力的三輪或四輪的“代步車”越來越多,其帶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也隨之凸現。昨天,市人大代表高子程表示,在城區非法上路的電動三輪或四輪車,都打著“老年代步車”的幌子,其中有一大部分都是非法拉貨載客的“黑摩的”,是增加道路交通擁堵的因素之一。對這些違規上路的車輛,應該在六環路內嚴格實行禁售、禁行。而對於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城市快速配送車輛和專項作業車輛,則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外觀標識、規範管理。

  記者了解到,對“老年代步車”,中消協此前已從支持消費者訴訟入手,啟動對“代步車”問題的維權工作。

  現狀

  代步車時速比肩機動車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在朝陽區朝陽北路、常營等路段看到,道路上行駛的“老年代步車”隨處可見,除了車身偏小,看上去與小轎車區別不大。

  在朝陽路某小學門口,記者看到,下午放學時間,五六輛“老年代步車”停在校門口等著接孩子,這些“代步車”的前風檔和後窗上,都貼著“自家接孩子用”的提示牌。而在部分商場和醫院門口,這樣的“代步車”卻變成了拉活的“黑摩的”。

  這些車內部剎車、油門、擋位一應俱全,儼然是機動車的配置。“我這車最高時速能跑到40到50公里,在擁堵路面上,跑得比機動車還快。”在朝陽定福莊某小學門口,前來接孫女放學的付大爺説,這已經是他換的第三輛車了,“前兩輛剎車不好使,這一輛是我新換的。”

  記者看到,這些車雖無牌上路,駕駛員也是無證駕駛,卻紛紛擠進了機動車道。真正接孩子的倒是還悠著開,但是“黑摩的”司機開起來都比較“生猛”,為道路交通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好幾次我在路上正常行駛時,後面就躥出這樣一個小車,每次都嚇我一身冷汗。還得避讓著,它個兒小,可開得並不慢,萬一齣了事,他是非機動車,還得算我的責任。”司機劉先生説。

  調查

  四輪代步車最貴三萬多元

  記者了解到,近兩年,電動“老年代步車”在城區越來越多,出售“老年代步車”的專賣店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上面提到的付大爺,他的車是在朝陽雙橋新東郊市場買的,在這裡賣“代步車”的店有好幾家,價格從五六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

  在首鋼體育館西側街道上,一家電動“代步車”車店老闆告訴記者,他店裏最便宜的三輪代步車要6千多元,貴的要1.2萬元;還有四輪代步車,便宜的兩萬多元,貴的有三萬多元。“價格高低主要與續航里程有關,像這種6千多元的,充一次電跑50公里沒問題,1.2萬元的車充一次電能跑120公里。”店老闆很熱情地遊説記者購買,“你放心,雖説這種車不合法,但開上路也沒人管”。

  聲音

  中消協呼籲監管代步車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稱,真正的老年代步車是一种醫療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時以下,以速度低、剎車靈、安全可靠、方便為標準,而且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而現在公路上行駛的所謂“老年代步車”主要是指以蓄電池或者燃油驅動的非法組裝、拼裝的三輪或四輪車輛,嚴格來講並不是規範的名稱,而是銷售商或廠家的一種商業叫法,是其為滿足所謂老年消費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來的産品。

  “代步車上路安全隱患大,這種車最低離地間隙大多在16至20釐米,起步猛、底盤輕,特別容易發生傾斜。”據介紹,這種車輛在生産出廠後,沒有進行碰撞測試,也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對老年人來説不僅不是“福音”,反而危險系數極高,根本不適合老年人駕駛。有的老年人還用代步車接送孩子上下學,讓兒童也處於危險當中。“從2013年中消協就呼籲有關部門嚴厲查處並遏制‘老年代步車’違法違規問題,但從目前的情況看,代步車違規銷售、違規上路的現象並未得到遏制。”

  建言

  代步車六環路內禁售禁行

  市人大代表高子程説,“代步車”不是汽車,也不是殘疾人專用車,卻頻頻違規上路、無照駕駛,危害公共安全,隱患極大,需加大治理力度。而且部分人員使用“代步車”以營利為目的,在車站、醫院、旅遊景點、商場超市等地區周邊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擾亂交通管理秩序。

  高子程説,尤其是“黑摩的”,車輛是非法拼裝的産品,沒有合法的登記手續,沒有牌照和保險,也沒有營運資格,危險性可想而知。“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者酒後駕駛等行為,乘車人的權益沒有任何保障,難以獲得賠償。有的車主在事故發生後,甚至會捨棄價值低廉的代步車逃逸藏匿,給事故的處理帶來極大困難。”

  高子程建議,首先應在六環路內嚴格實行禁售、禁行。對於六環路內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的人力三輪車、機動三輪車,按照“取締—規範—拆解”的目標嚴格執法。同時,規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城市快速配送車輛和專項作業車輛。對快遞、環衛、園林等專項作業使用的機動三輪車,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外觀標識、規範管理。

  明確執法主體解決監管盲區

  “當前執法中存在很多困難,主要是執法依據層級低,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多頭執法,部門職責分工過細,存在監管盲區,執法阻力大、易反復等問題。”高子程説,要解決多頭執法問題,必須明確執法主體。建議明確對於非法上路,在道路上運營的“黑摩的”查處職能,由交通部門按照“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者車輛營運證件”進行查處;對於道路外已經查實的非法運營“黑摩的”由城管部門查處。同時,打破目前道路內、道路外的地域界限,實現交通、城管部門綜合執法,無縫對接。

  ■方案

  打通公共交通

  “最後一公里”

  這種“代步車”無論是自行使用,還是非法運營,究其原因還是公共交通“最後一公里”不暢通。高子程建議,應從立法上為解決好公共交通“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予以支持,對本市大多地鐵、輕軌站附近的公共交通配套設施進行完善,暢通從地鐵站到社區的交通微循環系統,解決公眾出行交通“最後一公里”的難題。

  此外,也建議子女不要把“代步車”當作禮物送給老人。“很多人對代步車的危害、非法性認識不夠,認為代步車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將其作為禮物送給老人,這看似孝順的舉動,其實會把老人置於危險的境地。”高子程説。

  北京晨報記者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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