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爭房産夥同法醫偽造傷口 陷害丈夫妹夫
尹鐵領手持南市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當年砸傷潘文霞的扳手。
原標題:嫂子夥同法醫偽造傷口陷害妹夫
2014年9月12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區一處民宅傳出打鬥的聲響。田文義與田文歌(化名)是親兄妹,這天兩家卻因爭奪房産大打出手。衝突中,田文歌的丈夫尹鐵領持扳手打傷了田文義的妻子潘文霞。潘文霞為陷害尹鐵領,夥同保定市法醫醫院工作人員張小飛、鄭立強,和保定市農業大學醫院醫生杜立濤,在原有的傷口旁,又偽造了一道長5.5釐米的傷口,兩道傷口合計長11.5釐米,構成輕傷二級,尹鐵領因此被拘留4個多月。目前,尹鐵領向蓮池區人民法院申請了國家賠償,並得到受理。
為房産親兄妹大打出手
尹鐵領回憶,2014年9月12日晚,田文義、潘文霞帶著兒子田康來到他家。當時,他正忙著修理自行車,妻子田文歌在做飯。三人進屋後毫不寒暄,直接要求他帶著一家人從屋裏滾出去。他沒理會,仍繼續修車。潘文霞隨即將他修車的工具箱踢到一邊,還踢倒了一旁的自行車,工具散落一地。緊接著,田文義和潘文霞將他按在地上開始毆打。
情急之下,尹鐵領從地上撿起一個修車的扳手,長約20釐米,開始胡亂揮舞,不想打到了潘文霞的頭。兩人上前搶奪他手中的扳手,尹鐵領才得以逃脫。他一路跑出門外,想趁機報警。田文義、潘文霞卻未就此善罷甘休,守在門外的田康也加入了打人隊伍。尹鐵領跑出去不足50米,就又被三人按在地上毆打。
最終,在附近鄰居的勸阻下,尹鐵領躲到了住在附近的弟弟家,並報了警。尹鐵領的弟弟説,虧得當時及時上鎖,不然田文義一定會破門而入。在警察到來前,幾人一直在門外叫罵,打踹自己的門。
警察趕到後,事態方才平息。受傷的潘文霞在親戚的陪同下,來到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東院)急診室治療。據親戚回憶,當時,潘文霞額頭上的傷長五六釐米。潘文霞和醫生商量,想把傷口弄大,“她就是想把事情鬧大。”醫生拒絕了潘文霞的要求,潘文霞連傷口都沒處理就離開了醫院。
同樣受傷的尹鐵領卻沒有立刻到醫院,而是被民警帶到了楊莊派出所做筆錄,次日中午才回家。尹鐵領説,他都沒想讓田文義家對自己的傷負責,“親戚間打架哪好意思對外人説,原想就這麼算了。”
田文歌説,哥哥家之所以來鬧事,是想霸佔她家的房産。2003年,他們夫婦在多次申請後獲得了一塊宅基地,卻因貧窮,無力在空地上建房。哥哥田文義於是提出,想同她交換宅基地,將自家有房的宅基地換給他們夫婦。他們當然同意,並給了田文義家5.5萬元作為補償。2014年,田文義卻突然反悔,認為田文歌是嫁出去的女兒,不該再在村裏有宅基地,因此想要回他們的房,兩家因此發生矛盾。
鑒定11.5釐米輕傷二級
在一份保定市國土資源局南市區分局出具的《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中,田文義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宅基地的使用權被變更到了田文歌名下。經南市區公安分局調查,田文義的説法並不屬實。
然而,尹鐵領卻在2014年10月30日接到楊莊派出所民警通知稱,潘文霞的傷情鑒定報告顯示,潘文霞的頭部有長11.5釐米的傷口,構成輕傷二級。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將尹鐵領拘留。11月7日,經檢察院批准,尹鐵領被正式逮捕。
尹鐵領説,當時鑒定報告上寫的是,“11.5釐米銳器傷”,自己用的扳手是鈍器,這點不符合。另外,扳手的頭才幾釐米長,根本無法造成長11.5釐米的傷口。在看守所拘留期間,尹鐵領一直沒認罪。
2015年2月27日,尹鐵領的父親突發腦梗去世。為回家奔喪,尹鐵領申請取保候審走出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尹鐵領一共待了121天。
同年3月30日,蓮池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在南市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裏,檢察院認為,2014年9月12日晚上8點,田文義、潘文霞在保定市南市區太陽東街村69號家中,因宅基地糾紛發生口角並打鬥。尹鐵領手持鐵質扳手將潘文霞頭部擊傷,造成頭皮裂創,傷口累計達11.5釐米,構成輕傷二級。尹鐵領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尹鐵領還是沒有認罪。尹鐵領説,法官曾召集他和田文義協商解決民事賠償的部分,田文義多次抬高“價碼”,“從一萬多漲到十萬多,我家裏實在拿不出”,協商只能以失敗告終。
2015年5月25日,在法官和尹鐵領的交流過程中,法官告訴尹鐵領,按照當時的證據,尹鐵領被判有罪無疑。這讓尹鐵領感到很絕望,“在法院五樓的辦公室,我跳了三次沒跳成。最接近窗口的一次,我被法院工作人員在窗邊抓住了腳脖子”。
夥同醫生法醫偽造傷口
就在尹鐵領家想借取保候審的時間為案子奔走時,南市區人民檢察院卻撤訴了。
蓮池區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在法院審案期間,南市區人民檢察院建議延期審理兩次,並於9月9日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決定撤回起訴。9月10日,法院裁定准許檢察院撤回。
南市區人民檢察院11月26日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具體解釋了撤訴的緣由:潘文霞被打傷後,于當天晚上8點20分,在兒子田康和其他親屬的陪同下,來到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治療。經急救醫生檢查,潘文霞頭部有一道長五六釐米的傷口,潘文霞未進一步處理傷口就離開了醫院。
該不起訴決定書同時稱,潘文霞、田康為追究尹鐵領的刑事責任,想製造達到輕傷標準的假傷口。他們通過聯繫親戚李明、保定市法醫醫院工作人員張小飛、鄭立強,聯繫到保定市農業大學醫院醫生杜立濤。杜立濤用手術刀在潘文霞的頭部原有的傷口旁偽造了一道長5.5釐米的傷口,兩道傷口長度合計達到11.5釐米。保定市法醫鑒定中心根據《人體損失程度鑒定標準》,鑒定潘文霞的傷情屬於輕傷二級。
南市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涉案人員潘文霞、田康、李明等所有6名人員已全部到案。案件還在南市區人民檢察院調查,近期將移交給蓮池區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具體情況暫不方便透露。
對此,田文義則表示,自己對妻子涉嫌犯罪的行為並不知情。
尹鐵領在檢察院撤訴後,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尹鐵領認為,法院應做出無罪判決,而非以檢察院撤訴的形式草草結案。然而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尹鐵領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2016年1月14日,尹鐵領向蓮池區人民法院申請了國家賠償,並得到受理。目前,國家賠償的具體金額仍在審核中。
尹鐵領説,他申請了50多萬元的國家賠償款。除被拘留期間産生的2萬多元誤工費外,其他大都是精神損害賠償。受尹鐵領被冤的影響,尹鐵領的父親突發腦梗去世,尹鐵領的女兒正值“高考年”,高考成績明顯低於平時水準。此外,尹鐵領及家人為洗雪冤情四處奔波,也産生了一定費用,耗費了大量精力。因此,尹鐵領認為自己申請50多萬元的國家賠償是合理的。他希望法院能早日支持自己的申請。
■律師觀點
法醫涉嫌偽證罪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説,法醫作為傷情鑒定部門的公職人員,協助潘文霞製作假“傷情”,涉嫌作偽證。依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兩名法醫的身份恰恰屬於鑒定人的範疇。
姜健認為,像潘文霞這種故意偽造自身傷口,想要陷害他人的行為,已經構成誣告陷害罪。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