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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性侵案”昨日開庭 受害女孩缺席庭審

2016-03-23 09:20:39|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李邵鵬

  “百色性侵案”昨日開庭 受害女孩缺席庭審

  檢方寄到小星公司的帶有“公訴”字樣的信函

  “百色性侵案”昨日開庭 受害女孩缺席庭審

  “百色性侵案”22日在隆林縣法院開庭

  原標題:“百色性侵案”受害女孩缺席庭審

  被稱為“助學達人”的王傑,十年前創辦“百色助學網”,私人向社會募捐700多萬元,號稱資助貧困學生近4600人。2015年8月,王傑被人舉報性侵女生、剋扣善款,隨後被廣西警方逮捕。近日,百色市隆林縣檢察院以強姦罪、詐騙罪兩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

  3月22日,在受害方代理律師提交案件“提級審”的管轄異議未獲支持後,上午在隆林縣法院開庭,不公開審理了這起社會影響巨大的“助學達人性侵案”。22日的庭審至晚上5點40分結束,法院沒有作出當庭判決。

  三受害人庭審未出席

  百色市隆林縣,位於大山深處。3月2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南寧驅車5小時到達縣城時,正逢該縣成立紀念日,包括隆林縣法院在內的政府部門借週末放假四天。

  3月22日,王傑涉嫌強姦罪、詐騙罪一案,在隆林縣法院開庭,但直到九點半庭審開始,人們才發現,此前堅稱會參加庭審的小然(化名),並未履約出庭。同時“爽約”的還有受害人小星(化名)。之前她和小然在QQ空間約定,無論如何要爭取去開庭。而這次在律師微信通知其庭審日期後,她卻對其出庭與否的詢問沒有回復。

  正讀高三的小雲(化名)反應更直接。幾週前,她在朋友圈發文稱:“怎麼這件事還沒過去呀!”

  雖然三人或稱抱病,或稱繁忙,或稱高考,各自有各自缺席庭審的理由,但在她們的援助律師吳暉和田咚看來,這與她們勇敢站出指證後的遭遇有關。來自各方的“二次傷害”,讓她們最終選擇了回避。

  北青報記者此前跟蹤採訪獲悉,小然進入南寧一家公司做銷售後,每週二是她的公休日,而這恰好與開庭時間相契合,能讓她有時間參加庭審。但此後,小然突然提出因為喉嚨發炎,她無法請假赴隆林開庭。

  當問及她是否因擔心出庭被媒體打擾時,一直很安靜的小然瞬間激動起來。

  “我一直在尋找一個記者。那個人此前報道時,竟然從我的QQ空間‘偷’走了一張我和妹妹的合影,然後配發在文章中,文字説明是‘被王傑性侵過的女童’。我想找他質問,他電話短信一律不回。現在這張照片又被人用在別的文章中!”

  在小然提供的來自“某網公益”的網頁,連結的相關報道中,被“植入”了這張令她氣憤不已的照片。

  “我很擔心妹妹看到這張照片會怎樣。雖然打了馬賽克,但熟人一看就知道是我和她,而她就在當地讀書,這下家人又會和我不愉快了!”小然説,沒有被王傑性侵過的妹妹,卻打上“性侵女童”的標簽,用自己和妹妹的合影也沒徵得她同意,讓她難以接受。小然表示正考慮用法律手段來解決此事。

  受害者所染“臟病”是否屬“性病”

  另一名受害者小星遭受王傑性侵後感染的“臟病”,是否屬於“性病”,是牽涉王傑能否酌情從重量刑的要素之一。

  2009年2月14日,正讀高三的小星被王傑以“想核對一下助學金申請信息”約見。本打算去親戚家過夜的她,被王傑以時間太晚不便打擾為由留宿賓館強姦。

  小星告訴北青報記者,回去不久,自己便開始下體奇癢。她開始往來田陽醫院做婦科檢查,化驗顯示她的檢測指標呈陽性。在之後的三個月內,面臨高考壓力山大的小星,又背上了病痛的重荷。藥力的副作用,讓她嘔吐、乏力,體重一路銳減。

  受害方代理人吳暉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陰道炎在我國的《性病防治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列為性病。但按照世衛組織的規定,將性病分為四級,其中第二級中明確列出了滴蟲性陰道炎、細菌性陰道炎、性病性陰道炎屬於性病的範疇。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曹春風律師説:性病的概念,我國的範疇要比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範疇小。作為世衛組織的簽約國之一,當國際規定與我國規定不一致時,應當優先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

  不得不放棄的民事賠償

  北青報記者調查獲悉,此次庭審還有另一個關鍵詞,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零訴求”。

  “不是我們不想要相關賠償,而是根據現有法律法規,即使我們提了,也無法拿到一分錢!所以只能放棄。這是最令我們痛心的地方!”吳暉説。

  小星曾告訴北青報記者,本來連學費都付不起的自己,正是因為貧困,需要申請助學金,才讓王傑有機會接觸並侵犯到自己。但被他強暴並感染“臟病”後,“中間我多次聯繫王傑,想讓他幫我出錢治病。可當初侵犯我時,聲稱會對我負責,學費、生活費一路包到大學的他,以各種理由拖著不見。我只能自費借上千元治病。”

  六七年前的往事,小星説她不可能還留有當初治病的票據,而此前抒發胸臆的幾本“私密日記”,在結識男友後,也被自己銷毀了。因此她拿不出法律規定的可以支持賠付的相應證據。

  與小星一樣,小然在得知自己懷孕後,也是自費躲到廣東墮胎。這中間,無論是車費還是醫藥費,她都投入了大筆開支。問起如果這樣,她和幾位小夥伴可能一分錢賠付拿不到時,小然回復北青報記者:“與錢相比,自己更在意的是能讓王傑得到重判!”

  而小星在開庭前的最後一刻,給吳暉發來回復,稱如果提起民事賠償,這筆錢應該在三五萬元。因為她認為,雖然醫療費等實際支出只有上千元,但“自己的精神損失才是最重要的!”

  同樣是在廣西,2005年曾發生過南寧三塘某小學老師,利用其班主任身份,姦淫班中13個六七歲的女生長達近兩年的事情。由於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不涵蓋刑事案件受害人,而物質損害賠償,她們喪失的是貞操,又無法像肢體傷殘那樣界定肉體損失。她們的援助律師、中華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張樹國,思量再三後,提出一個令人震驚的訴求:將“處女膜”看作“物質”,為每名受害少女索要20萬元。最後法院判決南寧市興寧區三塘鎮某小學因管理不善,賠償受害女生每人15000元。

  吳暉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在代理之初,他想過種種方式替女孩們討公道。“無奈,‘處女膜’索賠已被人提出過,王傑性侵發生地,又不在學校內,往哪兒‘靠’,都找不到索賠的依據,最後只能痛下‘零索賠’的決定。”

  指證需要的不只是勇氣

  從2015年8月王傑“東窗事發”至今,願意站出來指證王傑罪行的受害人,始終只有最初的三人:小然、小星和小雲。

  今年2月27日,得知王傑性侵一案將由基層法院審理後,小然告訴北青報記者,那麼多的受害人最終會選擇沉默是她沒有想到的。但讓這些人選擇沉默的理由,她可以理解。

  小然告訴北青報記者,在她的朋友圈中有一位受害人,也曾準備站出指證王傑。但再三考慮後,她放棄了。一是她被性侵後就跑到外地生活,二是她人現在已經懷孕臨産,三是其丈夫從不知曉此事。是站出來指證,還是平靜地過現在的日子,她最終選擇了後者。

  擺在這些女孩們面前的事實是,站出來指證王傑,需要的遠不只是勇氣。

  而在秋楚看來,三位勇敢站出來指證後的女孩的遭遇,讓更多的受害人選擇了緘默。

  王傑一案之所以能夠大白于天下,離不開秋楚的調查和舉報,但此事進入公眾視野後,勇敢站出來的三個女孩卻沒能受到很好的保護。

  “當時偵查人員常自稱警察找到小然的美容院,引起打工小姐妹間互相猜測。那時電視臺在播放王傑性侵的新聞,美容院的同事之間都很敏感。警察的登門,電視的畫面,讓那裏的人都知道了小然就是受害者的事。”秋楚説,自那以後,小然只能選擇遠離鄉土。

  而當一封注有“縣檢察院公訴緘”的郵件,寄到小星公司前臺後,引起了同事們的關注。很快各種異常跡象讓正準備與她結婚的男友知道了這個她藏了六七年的秘密。原本約定當年“雙十節”結婚的兩人分手了……

  2015年10月23日,秋楚遠赴南寧,協助隆林警方調查王傑罪行,當時只有三個女孩願意指證王傑。2016年3月22日,王傑一案開庭,願意指證的依然只有她們三人,可三個女孩最終也沒能出現在庭審現場。

  在獲悉王傑案不提級審,仍在隆林當地開庭後,秋楚表示很遺憾,對律師稱:“如果王傑一案的判罰沒有我想要的結果,我會重新整理我遺棄的資料,親自去找視頻中的那些孩子,(勸説她們)站出來。”

  未通過的“提級審”

  “小然的家,從這裡還要再開上半個小時,然後再步行一個多小時才能抵達!”在隆林縣城,指著遠處連綿群山,小然的援助律師吳暉説。按照小然的説法,歸家最後那一段路,“除了雙腳,連摩托都無法騎行。”

  19年前出生在這樣一塊貧瘠土地上的小然,9歲時失去慈母,與7歲的妹妹和4月大的弟弟,在奶奶的呵護下成長。只是奶奶的羽翼,再豐滿也無法遮住王傑伸向孫女的魔掌。

  當留守兒童小然遭遇學費難題時,老師推薦的配有照片的助學金申請表,將12歲的她,推送到王傑面前,她的人生軌跡也由此易轍。

  得知律師就王傑性侵一案,提起提級審管轄異議後,小然只開心了幾天,隨後就得知案件將照常開庭,她馬上又蔫了下去。

  關注提級審與否的,還有小星。22日庭審當日中午,她還向律師發短信,問案件能否“提級審”?

  北青報記者調查得知,當年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最初定由萬寧市(記者注:縣級市)法院審理,但相關專家通過媒體“發聲”後,很快便由海南省一中院進行“提級審”。

  在吳暉看來,如果單以被告人最後獲刑長短考量,該案提級審做的是“無用功”,因為兩名被告人的刑期,最長的13年半,短的為11年半,都沒有突破基層法院判處“無期以下”徒刑的上限。

  但在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張榮麗看來,對於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是否採取“提級審”,判斷尺度不光是實體部分的獲刑長短,更體現的是司法機關對這類案件的重視“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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