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臨城供電公司回應豪華辦公樓:手續齊全符合標準
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 張鵬翔 攝
電力生産調度樓的規劃手續和土地手續。 張鵬翔 攝
中新網邢臺3月30日電 (張鵬翔李鐵錘)針對媒體報道臨城縣供電公司建設豪華辦公樓一事,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辦公室主任閆立峰30日向中新網記者回應稱,該公司辦公樓相關手續齊全,完全符合國家辦公標準,媒體的不實報道嚴重影響了公司名譽,希望相關網站、博客、微信平臺停止轉載該不實報道。對此事,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將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權利。
25日,有媒體在互聯網發佈“河北臨城:臨城縣供電公司被指建設豪華辦公樓”一文稱,“臨城縣供電公司于2011年以‘電力生産調度樓’的名義辦理了相關手續,2012年辦公樓基建完成,2013年開始裝修。辦公樓‘電力生産調度樓’的名義建設,建築面積高達10000多平方米,其規模明顯遠遠超出了臨城縣電力公司的使用能力。記者認為臨城縣供電公司採取規避政策的手段建設辦公樓,辦公樓嚴重超標。並對供電公司能獲得相關職能部門的批准手續質疑。”
30日下午,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辦公室人員向記者出示了該樓的審批手續、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和手續。發改局頒發的核準證顯示:該項目為臨城縣供電公司電力生産調度樓,建設地點天台山路以北,人民大街以東。佔地總面積1.667公頃,包括電力調度樓、庫房、鍋爐房、服務大廳等建築面積9500平方米。相關證件頒發日期為2010年10月。
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辦公室主任閆立峰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文章刊發後,迅速被網站、貼吧、博客、微信平臺轉載,此文嚴重誤導了公眾,並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名譽。經核查。文章發佈前記者沒有到我公司進行採訪,也沒有到臨城縣政府有關部門採訪,就輕易刊發了文章。並且文章中出現嚴重失實。文章稱,辦公樓位於岐山湖大道是明顯錯誤,與實際位置不符。該樓所有相關手續審核頒發日期為2010年10月,文章中稱辦理手續時間為2011年。關於申請名稱為“電力生産調度樓”因電力部門是生産部門,電力部門的人員在電力生産調度樓辦公符合相關規定。該樓經上級部門審核使用面積為7500平方米,完全符合規定。媒體的不實報道嚴重影響了我們公司名譽,希望相關網站、博客、微信平臺停止轉載該不實報道。對此事,國網臨城縣供電公司將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權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