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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貌美如花不肯分擔家用 一吵架就買名牌

2016-03-30 15:23:15|來源:華龍網|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妻子要貌美如花不肯分擔家用 每次吵架就買名牌

  妻子不肯分擔家用,吵完架就買名牌,丈夫訴苦:

  我不求你貌美如花 只求共同掙錢養家

  有種説法叫“男人負責掙錢養家,女人負責貌美如花”。但這對軌道族小程來説,是一種非常不現實的經濟分擔方式,他月薪6000元,要負責家裏所有開銷,妻子月薪4000元,都拿來購買化粧品、服裝等,小程跟妻子談了很多次,希望妻子能分擔一點家庭費用,但妻子不肯。

  為了這事,兩人已爆發數次爭吵。上周,小程向熱報郵箱寫信傾訴:“現在我根本不敢和老婆吵架,每吵一次,她就會買一樣名牌,而且一次比一次貴。”

  婚後約定家庭花銷丈夫承擔

  昨日,記者在光電園輕軌站附近見到小程,他今年24歲,身高1米74,在光電園一家電子信息公司上班,從事軟體研發工作。小陳告訴記者,妻子徐曼今年23歲,在南坪會展中心一家金融機構做微信推廣。

  “剛戀愛時,她從來沒有什麼物質要求,我工資不高,買不起昂貴的禮物,她也不怪我,説我自己夠花就行,我特別感動。”小程回憶道。

  半年前,兩人完婚,婚後第一天,徐曼就一臉嚴肅地告訴小程,“我鄭重告訴你,以後家裏花銷都歸你負責,我不承擔費用。”

  “她説自己工資不高,只夠買一些女人用的化粧品、護膚品、衣服鞋包。”小程心想,無非就吃飯看電影等日常花銷,沒怎麼猶豫便答應了。

  希望妻子幫忙分擔遭拒絕

  小程告訴記者,剛結婚時,他們住在位於石橋鋪白馬花園的徐曼父母家中,不用承擔水電氣等日常費用,每月基本花銷不到2000元。

  去年底,小程父母給小程在渝北冉家壩附近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新房,父母出首付和裝修,剩下的房貸由小程還清。

  今年春節,小程夫妻倆搬入新房。“自從搬出來後,水電氣房租物管買菜都要自己付。”小程拿起手機給記者算賬,每個月日常花銷至少2000元,房貸2000多元,他一個月6000元工資,所剩無幾。

  上個月,小程向徐曼暗示,讓她拿出部分工資負擔家用,徐曼直接回了三個字:“你夢嘛!”

  每次吵過架妻子就買名牌

  因為這事,夫妻倆不斷爆發爭吵。小程罵徐曼不負責任,徐曼説小程不講信用。徐曼還做出了讓小程崩潰的舉動——每次吵完架,她就要買一件上千元的商品。

  “第一次吵完,她買了一瓶香奈兒香水;第二次吵架,她買了一雙兩千多元的高跟鞋;第三次吵架,她索性分期貸款買了一台蘋果筆記本。”小程感嘆:“吵架成本太高了,吵不起呀!”

  記者致電徐曼,她稱:“我的同事都是這樣,男人的錢承擔家庭,女人的錢自己零花,他負擔不起,應該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提高收入。”至於每次吵完架購買商品,徐曼解釋:“每次跟他吵架都很生氣,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消消氣,順便把身上的錢花光,省得他又找我要錢。”對徐曼的解釋,小程很抓狂:“像她這麼説,以後生了娃兒怎麼辦?她太沒有責任心了!”

  專家:

  夫妻本是共同體 要學會同甘共苦

  朱美雲(重慶朱美雲心理諮詢所所長):儘管小程夫妻婚前已經達成了約定,但作為一個家庭,夫妻兩人是一個共同體,一旦決定組成家庭,就要學會同甘共苦。建議兩人要心平氣和溝通交流,約好一個雙方都能承受的數字,如男六女四、男七女三等比例承擔家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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