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司機肇事逃逸被刑拘 未報警快車司機被調查
原標題:專車司機肇事逃逸被刑拘 未報警的快車司機被調查
新聞追蹤《一專車司機涉多“罪”被抓》
廣州日報訊 (記者周偉良 通訊員劉明)深圳交警昨日通報了滴滴專車司機撞人逃逸案最新調查情況,滴滴專車司機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快車司機李某在事故發生後未報案,也未對傷者積極施救,而是駕車離開現場,深圳交警正對李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開展調查取證。
交警部門調查顯示,事故在120、110接警平臺記錄,共接到5次相關電話。
120平臺共收到3條:當日22時30分,來自於受害人葉某,該電話是傷者葉某使用蔡某電話撥出,後讓滴滴快車司機李某告知120事故現場具體位置。之後,派出所巡防員杜某在事發點附近巡邏時發現事故並撥打了120。還有就是110報警平臺撥打過120。
110報警平臺共收到2條:當日22時34分路過事故現場的市民陳先生報警。23時06分傷者葉某到醫院後電話報警。
經查,翁某駕駛的粵B4B3××肇事車輛,所有人為贏時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從2014年11月與滴滴公司簽署租賃合同從事專車服務。滴滴公司在事發40余小時後才安排人員與交警對接。
事故發生前,李某通過滴滴打車軟體約定在濱河大道搭載乘客的行為,與乘客進入機動車道發生事故存在因果關係,應承擔相應事故責任。濱河大道屬城市快速路,參照高速公路管理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不得停車、上下乘客。違反規定的處1000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記12分。事故發生後,李某有條件報案未報案,也未對傷者積極施救,而是駕車離開現場,交警正對李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開展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