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國際>>正文

滄州教育局回應12名學生帶手機被勸退:立即返校

2016-03-31 17:13:30|來源:人民網|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 滄州教育局回應12名學生帶手機被勸退:立即返校

  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記者趙艷紅 潘旭海)3月初,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以下簡稱滄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攜帶或使用手機陸續被勸退,引起熱議。滄州市教育局今日下午向人民網記者回應稱,在批評教育、本人認識錯誤的基礎上,12名學生立即返校學習。

  據了解,滄州一中自2014年搬遷至新址後,實行全封閉全寄宿制管理。學校在舊址時就規定學生禁止攜帶手機。

  3月27日,滄州一中曾就勸退學生一事發佈聲明稱,維持對12名違紀學生的處理決定,“嚴肅執行校規,體現了學校為大多數學生負責的擔當”。聲明還稱,此次處理12名違紀學生,學校並非是“不教而誅”的突然之舉,而是在多次告知、教育無效的情況下,為維護大多數學生利益而作出的無奈之舉。

  “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校規必須服從教育法。滄州一中因學生使用手機就勸學生退學的做法過頭了,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範大學教授、長江教育研究院院長周洪宇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

  《新京報》此前發佈評論稱,校規不能與國法相違,是基本的常識。學生有法律賦予的受教育權,不能單憑一紙校規就予剝奪。《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明文規定,對違反校規的學生“不應以停課、勸退等形式剝奪學生學習權利”。《細則》同時規定:“給予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的,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而現在的情況是,學校先予勸退,家長又跑到教育局要求調查。學校用不合法理的校規處置學生,可謂法盲“執法”。

  教育局回應全文如下:

  滄州市教育局關於對滄州市第一中學勸轉12名違紀學生問題的意見

  接到關於滄一中勸轉12名手機違紀學生的家長反映後,我局立即成立專門調查組深入一中,全面細緻地調查了解情況。在此基礎上,又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尤其是考慮多數違紀學生面臨高考關鍵時期,3月30日,經局黨組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教書育人根本宗旨,踐行以生為本、教育為主管理理念,在批評教育、本人認識錯誤的基礎上,12名學生立即返校學習。滄一中對返校學生要倍加關心愛護,採取多種方式做好心理疏導和學業指導,使其儘快進入正常學習生活狀態。

  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管理工作規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準,推動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科學發展。

  目前,已與12名學生、家長對接溝通,安排妥當。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