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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萬真鈔買200萬假幣 夫妻倆售賣假幣獲重刑

2016-04-05 17:19:45|來源:中國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13萬真鈔買200萬假幣 夫妻倆售賣假幣獲重刑

  中新網鄭州3月5日電  (記者 李貴剛)以13萬餘元的價格從廣東假幣販子手中購買假幣200余萬元販賣,河南信陽一對夫妻獲重刑。河南省法院5日消息稱,被告人王某因犯購買、運輸假幣罪,被判處12年零6個月刑期,同案另兩名被告也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獲不同處罰。

  2014年3月中旬,被告人王某攜妻子劉某甲在廣東省陸豐市以13.6萬元的價格從當地的假幣販子手中購買假幣200余萬元,並委託廣東省陸豐市境內一托運部將該批假幣運至河南省光山縣境內。後王某將假幣運回自己家中並藏匿于臥室內。

  3月21日8時,王某將假幣用紅色塑膠袋子裝起來,轉移到妻子劉某甲的姐姐劉某乙家。王某從劉某乙家出來後,被蹲守在此地的民警抓獲,民警從劉某乙家中的樓頂隔熱層旁查獲了用紅色塑膠袋子裝的假幣,並將在假幣旁的劉某甲、劉某乙抓獲。

  經清點和鑒定,該批假幣係機制假幣,面額為203萬元。

  光山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購買、運輸假幣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其當庭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而被告人劉某甲、劉某乙明知王某購買的假幣係犯罪所得並予以窩藏、轉移,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光山縣人民法院綜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被告人王某犯購買、運輸假幣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同時沒收相關的作案工具;以劉某甲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以劉某乙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單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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