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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份遭冒用誤當8年“毒販”

2016-04-06 09:36:29|來源:央廣網|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男子身份信息遭冒用誤當八年“毒販” 指紋比對仍難消案底

  央廣網長沙4月6日消息(記者任夢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08年,正在上初三的湖南少年尚光波,被福建上杭縣警方登記成了“販毒嫌疑人”,在之後的幾年裏,只要一使用身份證,就會立馬有民警找上門來要求尚光波進行尿檢,他的正常生活受到極大影響。

  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當他找到心儀的工作後,卻因為“隱瞞案底”被開除。為什麼當年的初中生會被千里之外的警方列為毒販?為何證明自己不是當時的嫌疑人之後,仍然不能消除案底?上杭警方對此又如何回應?

  從小在湖南龍山縣苗兒灘鎮長大的尚光波怎麼也想不到,2008年5月,當自己15歲正上初三時,被福建上杭縣公安民警登記成了“販毒嫌疑人”。這一次登記,導致他的名字被錄入全國禁毒信息系統,開始了他後來無盡的煩惱。

  尚光波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毒販”並被錄入監管系統,是在被登記之後的第三年。高中畢業後,尚光波選擇外出打工,在一家網吧玩遊戲時,被前來檢查他的民警以“尿檢”為要求,帶回派出所訊問。“2011年我在一個網吧上網,派出所説你這個人有前科,把我帶走了。當時我跟他們吵架,他們就驗尿,然後搜我的包包,看一下裏面有沒有毒品。結果沒有,一個小時之後説你可以回去了。”

  第一次被帶走,尚光波以為民警搞錯了,然而在這之後,尚光波一旦使用身份證,都會有民警上門把他帶走做尿檢。最短的只要幾分鐘,而最長的一次有四個小時。在記不清被帶走多少回後,為了不受打擾,尚光波開始時不時地借用他人身份,他不止一次地對記者説,感覺自己就像是個逃犯。“正常人隨便使用身份證,我很羨慕。他們幹什麼都可以,有時候我去上網,用了人家的身份證,我就覺得這個好,可以安安心心的上次網,或者安安心心住一次旅館,不會有人來打擾。”

  不僅是在賓館和網吧,尚光波只要出門坐飛機和火車,因為一定會被強制尿檢,所以必須比預期時間早到1小時。而最困擾他的,還是因為 “販毒嫌疑人”的身份,導致工作四處碰壁。他説,最難受的一次,是進入理想的工作單位後,和所有新同事一起去辦銀行卡,卻被民警當眾帶走尿檢。“新入職才一個多月,然後就一起去辦,那天大概有十來個人。我用了一下身份證,派出所就查到了,在我同事面前把我帶走。當時我同事就問我,我就跟他們解釋,也不知道他們相不相信。然後跟他們説話感覺沒有以前那樣有底氣,之後就離開了。”

  多次被抓後,尚光波從警方處得知,自己的“案底”在福建省上杭縣。2014年,尚光波找到了上杭縣公安局,要求消除自己所謂的“案底”。到了上杭,他才知道,自己在2008年上初中時,一個熟知他身份的同鄉在上杭因涉嫌販毒被捕,犯罪嫌疑人謊稱自己是尚光波,而且還知道他父母、弟弟的名字,隨後嫌疑人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但尚光波的名字被錄入全國禁毒信息系統。

  尚光波説,2014年在上杭縣做了指紋比對,已經證明了自己不是當年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當時工作人員也同意將他的案底撤銷,但是直到今天,他的檔案還是“販毒嫌疑人”。今年3月,縈繞在尚光波身邊多年的陰影再一次加深,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卻因為不屬於自己的“販毒案底”被公司開除。

  尚光波介紹説,最近一次被查是3月10號,被公司開除的那一次。“我聽的清清楚楚,公司想讓我留下來,然後給派出所打電話,但大學城的派出所不讓我入職。經理説沒辦法,不好意思。就讓我走了。”

  忍無可忍的尚光波再一次來到上杭,一定要討個説法這一次,負責接待的公安民警終於答應,將他的情況反映給福建省公安廳,力爭早日消除影響。

  為什麼當年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冒用尚光波身份,卻可以被公安局認可並錄入案底?當年抓捕嫌疑人的上杭縣城郊派出所一位負責人説,由於當年尚光波未滿16周歲,沒有辦理身份證,恰巧犯罪嫌疑人對尚光波的家庭十分熟悉,準確地説出了他的家庭信息。“上網一比對,把尚光波的信息調出來,庫裏沒有尚光波的圖像,沒辦法比對。”

  另一位上杭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按照規定給尚光波所在地派出所發出了協查函,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當時上杭警方也是按章辦事。按照08年刑事訴訟法,不講真實身份、姓名的,可以按照他自稱的身份進行拘留。當時系統沒有聯網,關聯性沒那麼強,關鍵是一沒有照片,二是用假名準確講出了家庭情況。上杭警方曾發函給當地派出所,第二天沒有返回來。現在已經報上去批了,在市一級,市裏簽完之後還有省裏的。

  對於上杭公安的回答,尚光波並不滿意。他表示很不可思議。“比如説我知道那個人爸媽的名字,弟弟的名字,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我覺得這個不是很負責。”

  目前尚光波已回到湖南,準備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可每當提交申請表時看到“是否有案底”這一欄,他還是不知道該如何填寫。案底什麼時候才能消除,尚光波一直在等。

  既然是被人冒用身份留下案底,那麼當事人要求消除出錯的記錄,就應當是合理合法的要求。究竟這一次,尚光波能否擺脫“販毒嫌疑人”的陰影?中國之聲還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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