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暫不向中國提供火箭發動機 俄媒:不想出售技術
(原標題:俄暫不向中國提供火箭發動機 俄媒:俄不想出售技術)
參考消息網4月9日報道 俄媒稱,它從俄羅斯國家航天公司獲悉,俄羅斯暫未開始向中國提供火箭發動機。
據俄羅斯《消息報》4月8日報道,俄國家航天公司新聞處表示:“我們考慮到中國目前還不是火箭技術擴散監督制度的成員國,因此必須為開展火箭製造領域的合作奠定堅實的法律法規基礎。應對雙方保護和不擴散火箭技術的義務作出規定。俄羅斯國家航天公司成立了在多方面與中國同行協作的工作組,我們正在尋找解決方案,今年年底或許有結果。”
報道稱,中國在2014年表達了對俄羅斯液態燃料火箭發動機的興趣。中國夥伴當時提出,對俄羅斯在國際市場獨佔鰲頭的幾項技術感興趣:這指的是重型直升機、防空系統和液態燃料火箭發動機。俄工業界則希望獲得軍用級(用於軍事系統)和宇航級(耐輻射)電子元器件。在受到美國的技術制裁後,俄羅斯企業難以買到航天器配件,它們不得不重新設計已經造好、通過測試並準備量産的衛星。
直到不久之前,夥伴關係看起來似乎已經建立,只待簽署協議。俄副總理德米特裏·羅戈津曾正式宣佈,向中國提供火箭發動機的協議或在2015年12月俄政府代表團訪華期間簽署。但現在發現,對華提供發動機的法律依據不足。
報道稱,種種跡象表明,中國人目前也找不到足夠理由向俄羅斯提供其所需的電子元器件。2014年,中國長城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官方人士宣佈,中國政府準備取消對俄提供軍用級和宇航級電子元器件的限制。但俄羅斯對中國現在提供給俄航天企業的東西不滿意。列舍特涅夫信息衛星系統公司和拉沃奇金科學生産聯合公司發言人表示,中國供應的電子元器件無法用在航天器上。
報道稱,現在看來,中國似乎有意進行技術交換:用電子元器件換發動機。俄羅斯國家航天公司既沒有證實、也沒有駁斥這種説法。
該公司新聞處指出:“現在談提供火箭發動機和電子元器件還為時過早——我們在該領域的合作首先應當合法。”
報道稱,動力機械製造科學生産聯合公司(俄羅斯液態燃料火箭發動機的主要生産者和研發者)的消息人士對該報透露,2014年對中國入軌工具現狀的調研表明,中國火箭主要使用庚基燃料(有毒),與俄羅斯“質子”火箭相同。幾年前,中國人宣佈將轉向生態清潔燃料,首先是液氧煤油。未來,他們還考慮使用甲烷和氫作為燃料。中國的文昌發射中心打算只使用安全燃料。動力機械製造科學生産聯合公司擁有一系列液氧煤油發動機和豐富的製造經驗。
該公司消息人士認為,俄羅斯設計師考慮過參與製造中國“長征-5”系列運載火箭的可能。他表示,使用俄羅斯技術能讓中國克服10-15年的技術落後。他説:“中國人在談判中表示,他們不光要發動機本身,還要其所有生産技術。但俄方不滿意這個方案。”
報道稱,俄羅斯航天科學院通訊院士安德烈·約寧認為,中國設計師在製造液態燃料火箭第一級上明顯遇到了困難。他説:“中國人沒有RD-170發動機,很難説他們能獨立製造到什麼程度,因為他們對這些信息是絕對保密的。RD-171、RD-181發動機顯然對他們製造的新運載火箭有用。但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應當利用現有的技術優勢來與中國實施聯合航天項目。無論如何不應出售技術,只能談我們提供發動機和載人航天經驗、他們投入自己資源的聯合項目。”(編譯/賀穎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