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名單公佈近一年 歸案嫌犯近半數涉嫌貪污罪
“紅色追擊”
徐 駿作(新華社發)
原標題:“紅通”名單公佈近一年 海外追逃追贓顯示中國行動力
到今年4月22日,中國集中公佈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將滿1年。近1年來,“紅通”嫌犯的追逃追贓情況進展如何,已經歸案的“紅通”嫌犯有何特點,中國在反腐國際合作方面有何新進展,對此,本報進行了梳理和採訪。
4月6日,在多方壓力和政策感召下,潛逃加拿大的“百名紅通人員” 第85號巴連孝回國投案自首。這是自公佈“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後,歸案的第26人。
此外,截至去年11月底,“天網”行動共從68個國家和地區追回863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96人,首次實現追回人數超過新增外逃人數。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中國追逃追贓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斷創新,一張追捕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正在形成。中國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戰場上,正顯示出鐵腕重拳的行動力。
1歸案嫌犯近半數涉嫌貪污罪
2015年4月2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這些人也被稱為“百名紅通人員”。截至目前,“百名紅通”嫌犯歸案已超1/4。
第一個歸案的是戴學民。2015年4月23日,上海市傳來消息,發現一名持外國護照男子與百名“紅通”名單中位列第九十位的戴學民高度重合。
經過充分偵查,2015年4月25日上午11時,在公安部指揮下,上海、江蘇、安徽等省市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在安徽省一個公寓樓內將戴學民抓獲。此時,是公佈“百名紅通”名單的第四天,戴學民也因此被稱為“觸網第一人”。
戴學民,原為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涉嫌貪污1100萬元,于2001年8月潛逃出境。
戴學民的落網,拉開了中國追捕“百名紅通人員”的序幕。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資料顯示,目前已歸案的26名“紅通”嫌犯中,有多人像戴學民這樣曾任單位“一把手”,比如2015年7月25日落網的江蘇中淮建設集團原董事長錢增德。
此外,還有一些任職于關鍵財務崗位的職工,也利用職務之便,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給國家財産造成了重大損失。曾任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出納員的張清曌,與該支隊案件審理科原科長付耀波勾結,涉嫌于2008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公款2996萬元,2014年9月一起潛逃出境。2016年2月6日,兩人在加勒比海島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簡稱“聖格”)被抓獲回國。
目前落網的“紅通”嫌犯,從涉嫌罪名來看,有12人涉嫌貪污罪,約佔總數的46%。此外,還有多人涉嫌挪用公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受賄行賄、集資詐騙、洗錢等。
據統計,在這26名落網的“紅通”嫌犯中,有9名曾逃亡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有6名曾逃亡加拿大,4名曾逃亡美國,另有一些將迦納、幾內亞比紹、秘魯等非洲及南美洲國家選為逃亡地點。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風對本報表示,據他觀察,落網的“紅通”嫌犯有相當一部分是從美、加兩國遣返歸案,而在此前的“獵狐行動”中,遣返國主要是中國周邊國家。“這説明我們的反腐敗追逃追贓得到了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的認可、配合和支持。這些國家的法制比較嚴密,能從這些國家取得成功,意味著我們的法律水準在不斷提高。”黃風表示。
此外,黃風還指出,不少落網“紅通”嫌犯外逃時間比較長,典型代表有楊進軍和黃玉榮,分別外逃了14年、13年。“多年沒有解決的案件得到了解決,説明我們密集的追逃行動,正在不斷擠壓在逃嫌犯的境外生存空間。”
2歸案嫌犯近半數屬勸返
與戴學民被緝捕歸案不同,第63號“紅通”嫌犯張麗萍則是在逃亡17年後,經中國外交部、公安部與駐秘魯使館的全力配合,于2016年3月27日被成功勸返回國自首。她是第25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這意味著,“紅通”嫌犯歸案人數達到1/4。
細數26名“紅通”嫌犯的歸案途徑,可以發現,除強制緝捕押解和意外死亡之外,遣返回國和勸返自首也是追逃的重要方式。
據統計,目前已歸案的26名“紅通”嫌犯中,被緝捕的有5人,死亡2人,勸返12人,遣返7人。截至巴連孝歸案,2016年落網的8名“紅通”嫌犯中,有5人都是在各方努力及政策感召下,被勸返自首的。
據悉,很多外逃人員在出逃前都會擬定詳細週密的計劃,變換身份,在多國流竄。北京市追逃辦對掛牌督辦的案例逐一分析後認為,外逃職務犯罪人員文化素質較高,工作經歷豐富,出逃前早有準備、有預案,加之一些人出逃時間長,熟悉海外情況,這些都增加了追逃追贓的難度。
為此,追逃辦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他們對許多重點案件“逐案過堂”,並統一下發外逃人員信息表,要求各責任單位動態掌握外逃人員信息,隨時報告案件進展,在時機成熟時採取果斷措施。
被稱為“億元股長”的2號“紅通”嫌犯李華波,就是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督辦,並成功追回的典型案例。
與大多外逃官員不同,李華波並非“不告而別”。出逃前,李華波通過留信和電話的方式,告知相關人員,自己通過內外勾結、私刻公章等手段,“從財政局資金賬戶上弄了很多錢”,並已棄職攜家眷出逃。
李華波的氣焰和貪婪引起巨大反響。隨後,在中央紀委指導下,江西省成立案件協調小組和專案組,短期內查清了李華波夥同他人鯨吞9400萬元財政資金的犯罪事實,並將其跨境轉移贓款和偽造移民申請資料的有關證據陸續提交給新加坡方面。
之後,多部門組成工作組先後8次赴新加坡進行磋商。經過不懈努力,中新兩國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積極開展司法執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提供有力證據,由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産,對李實行了逮捕、起訴,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産罪”判處其15個月有期徒刑,並在李華波出獄當天將其遣返回國。
李華波案件是中新雙方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踐行《北京反腐敗宣言》開展追逃追贓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國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
網友@萌萌劍客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留言表示:“事實證明,那些腐敗分子避罪海外、逍遙法外的企圖只不過是一枕黃粱。李華波被遣返回國的這個結局,自他將罪惡之手伸向民脂民膏的那一刻起就已註定。”
3國際追逃網越織越密
為什麼大多數“紅通”嫌犯選擇往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逃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中國與這些國家尚未締結引渡條約。
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追逃只能通過勸返、遣返、異地追訴等方式來實現。因此,一直以來,西方國家既是追逃追贓的重點,同時也是難點。不過,近年來,中國通過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反腐敗合作,在各個方面都形成了一張非常強大的網絡。
作為中美最重要的反腐敗合作機制,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反腐敗工作組于2005年成立,反腐敗議題的重要性在中美合作框架內日益凸顯。
去年9月,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楊進軍、鄺婉芳相繼被強制遣返回中國。楊進軍不僅名列“百名紅通”,還是“百名紅通”頭號嫌犯楊秀珠的胞弟。鄺婉芳是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案”主犯之一許超凡的妻子,涉嫌共同貪污犯罪。這是美方首次向中方強制遣返“百名紅通”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嫌疑人,在此成果背後是中美雙方在JLG機制下數年的艱苦努力。
除了中美JLG機制外,中國正不斷加強《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雙邊、多邊合作,建立健全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此外,2014年,于北京召開的APEC會議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立了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
“國際協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積極協助,比如主動把嫌犯捉拿歸案,送回本國;一種是消極協助,也即認可和默許延伸至其他國家境內的司法行為。”黃風分析認為,“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大氣候,是推動追逃追贓工作持續有效開展的重要助力。”
據悉,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也是不少外逃人員的選擇地。百人紅色通緝令發佈後,一些被指可能逃往的周邊國家紛紛表示,願意配合中國的追逃追贓。泰國《星暹日報》特地把“百名紅通”名單中可能潛逃至泰國的人員進行了專門統計,一共列出11名嫌疑人,並在報紙的微信版發出了協助舉報呼籲。
借助強大的正義之聲,中央因勢利導,各地乘勝追擊,海外華僑華人也成為追逃的得力幫手。浙江省發揮海外華僑多的優勢,請華僑華人協助尋找外逃人員下落。山東省通過駐外企業、中資機構做工作,爭取海外華僑華人社團和僑領的支持,擠壓外逃人員境外生存空間,迫使他們回國投案。
4全面推進追逃防逃並舉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副局長蔡為日前接受採訪表示,如果説2014年是追逃追贓工作的“啟動年”,2015年是“提速換擋年”,那麼2016年則是“全面推進和攻堅克難年”。
早在2014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便設立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聯合最高法、外交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形成了追逃追贓工作的整體合力。其中,省級追逃追贓協調機制的建立,成為“縱橫聯合”戰略戰術的重要一環。
此外,為摸清外逃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外逃人員信息,中央紀委建立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管理系統”,中央國家機關、各省區市可通過此系統24小時及時報告外逃人員信息。
以北京為例。北京市追逃辦多次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對追逃追贓工作和重點案件進行研究會商部署;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因案施策,專人專管,制定具體方案;成員單位通力配合,開闢“綠色通道”,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出國、換匯等手續,查找有關外逃人員信息;市衛計委、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積極協調,提供有力的醫療保障和語言翻譯服務。
上下暢通、部門聯通、內外貫通,這種態勢為追逃追贓工作注入了“加速度”。
同時,北京市追逃辦重點推動“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出國(境)信息的分析研判,強化對重點人員和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另外,繼續強化“兩個意識”:“防逃”意識,各單位在立案或準備立案的同時,防逃措施及時準備跟進,做到立案與防逃同考慮、同部署、同安排;“報告”意識,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只要未經正常程式,私自出入國(境),都必須第一時間向市追逃辦報告。
蔡為透露,今年中國擬開展“天網2016”行動,繼續推動“獵狐2016”、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等專項行動的進程。此外,還將依託外逃人員管理系統,全面摸排外逃人員境外藏匿地,再集中公佈一批外逃人員“紅通”名單。
“要以鐵一般的政治擔當,持之以恒、緊鑼密鼓地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堅決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蔡為表示。
本版製圖:潘旭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