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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虛開發票案背後的貓膩:娛樂接待統統公款報銷

2016-04-12 15:28:10|來源:新華網|編輯:杜軍帥

  新華社長沙4月12日電 題:老總娛樂和超標接待統統買發票公款報銷--揭開2億余元虛開發票案背後的“貓膩”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劉良恒

  老總唱歌釣魚的各種娛樂、禮金紅包、超標接待……這一切統統都要買發票公款報賬。湖南長沙警方近日偵破一起虛開發票大案,揭開了違規公款消費的冰山一角。

  2012年以來,犯罪團夥虛開倒賣發票2億余元,不少涉案單位用買來的發票“洗白”不當開支,僅長沙地區就有40多家單位在列。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隨著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的不斷深入,請客送禮、吃吃喝喝、濫發津補貼等行為得到極大遏制。但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上述不當消費依然存在,並通過虛開發票、虛假列支的方式變得隱蔽甚至“合法化”。

  犯罪團夥4年倒賣2億多元真發票

  “開的都是真發票,全部來自長沙地區的超市、商場、酒店。”長沙市國稅稽查局紀檢組長尹波説,一個團夥涉嫌虛開發票的金額高達2億多元,這是自2011年虛開普通發票入刑以來湖南省查獲的第一例,案值之大在全國也比較罕見。

  現年32歲的王某虎是河南鄧州市人,有犯罪前科。在做回收商場、超市購物卡生意時,他發現北京不少“卡販子”還通過倒賣商場、超市的發票獲利,於是動了倒賣發票的念頭。

  2012年,王某虎來到長沙,發現當地的發票販子賣的都是假發票,根本不知道賣真發票也能賺錢。王某虎於是想方設法與長沙商場、超市的營業員、財務人員搭上關係,站街攬客接到“活兒”後,就按要求偷偷將發票開出來。

  賺到錢以後,王某虎購置了高級轎車、名牌服飾,出手闊綽,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大老闆”,在“圈內”漸漸有了“名氣”,很多假發票販子紛紛加入其團夥。

  “在利益的誘惑下,王某虎構建了一個以他為核心,圍繞長沙火車站、袁家嶺一帶,涉及下線30余人的販賣發票犯罪網絡。”長沙市經偵支隊副隊長陳耀松説。

  自2012年以來,王某虎團夥通過散發名片、張貼小廣告、群發短信、散佈網絡廣告等方式攬客接單,以開票金額的1.5%至6%收取購票者的“開票費”,以開票金額1%至3.5%的比例給相關財務人員或營業員支付好處費。截至案發前,該團夥共涉嫌虛開普通發票金額高達2億多元。

  根據群眾舉報,2015年5月,長沙市經偵支隊將主犯王某虎、秦某偉等1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搗毀窩點2個,暫扣涉案電腦等物品一大批,收繳偽造的各商場、公司印章41枚。

  買發票用於各種各樣“説不得”的開支

  大量發票流向哪?負責經辦此案的長沙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六大隊負責人劉勇説,涉案購買發票的多為各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醫藥公司、房地産、旅遊公司等企業,也有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以湖南省內單位居多,還涉及京滬蘇浙粵鄂等省市。

  尹波介紹,王某虎團夥開出的普通發票的名目多為辦公用品、勞保用品、電腦耗材、文體用品、餐費、會議費等。在提供真發票的同時,他們還能提供假冒的空白明細單,再蓋上私刻的商場、超市、酒店的印章,購買人可以根據需要填寫具體內容。

  “各單位購買發票的目的五花八門,譬如發放津補貼、請客送禮、協調關係、接待客戶等。按規定,這些開支在單位賬目都不能列支,於是就通過買發票報銷。”陳耀松説,這種行為的本質是套取單位資金,用於各種各樣“説不得”的開支。

  湖南省一位國企工作人員説,在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禮金紅包、超標接待等公款消費多多少少仍暗中存在。按照國企財務規定,這些支出不能直接入賬,經辦人大多會找發票販子購買可以列支項目的普通發票來報賬。

  “不管什麼性質的單位,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的行為都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其中極有可能隱藏腐敗問題。”湖南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袁柏順表示。

  近年來,各級紀檢、審計機關查處了不少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的典型案例。譬如,2015年,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中國科協進行的專項巡視反饋通報顯示,中國科協財務制度不健全,經費管理使用不規範,虛假發票報銷、違規發放補貼等現象多發。

  2014年6月,審計署公佈的中投公司2012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顯示,2010年以來,國泰基金使用假發票套取資金4330.04萬元,用於賬外支付銷售人員獎勵,其中2012年發生1793.25萬元。

  加強對富餘發票的管理 報銷制度需完善

  發票販子為何能從商場、超市開出大量真發票?長沙市一家大型超市企業的財務總監告訴記者,大型商業零售企業都是按照報表納稅,而不是按照發票納稅,很多消費者不一定會向商家索要發票,因此商場、超市、酒店、餐飲企業都有大量的富餘發票。

  尹波介紹,如果一家超市一年的營業額是2億元,但顧客索要的發票實際上只有1億元,就形成了1億元的富餘發票。這些富餘發票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他們與商業企業的“內鬼”暗中勾結,按照購票者指定的名目將發票開出來。

  業內人士指出,要斬斷倒賣發票的利益鏈,必須從源頭上防止富餘發票流出,公安、稅務部門應加大查處力度,督促涉案的商業零售企業嚴厲打擊“內鬼”,堵住漏洞,對富餘發票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督管理。

  “不按規定填開發票名目,這種行為也是法律法規禁止的。對於這種行為,目前主要是由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但處罰力度較小,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一些商家為了招攬業務,填開發票名目比較隨意,只要在經營範圍內,想開什麼都沒問題。”尹波建議,稅務和司法部門應加強聯動,依法嚴厲打擊不如實填開發票名目的行為。

  嚴打發票的買賣關鍵在於遏制需求。袁柏順表示,在審計監督機制方面,相關部門應該創新“人防”“技防”措施,推行賬目倒查、發票倒查,精準識別虛開發票、虛假列支、賬實不符等行為。在財務管理方面,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都要完善發票報銷責任體系,制定嚴格的發票報銷程式和要求。比如,在報銷時,要求經辦人必須提供機打明細單,對人工填寫的明細單實行嚴格限制,增加虛假列支行為的操作難度。

  “除了嚴懲發票販子以外,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嚴查一批受票金額較大、套取資金較多的單位和個人,提高違法成本。”陳耀松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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