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若不守黨紀國法 感恩不過是"大言欺天"
原標題:中紀委:若不守黨紀國法 感恩不過是"大言欺天"
為親戚斂財疏通渠道,對兄長從事違法行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近日,有媒體曝光了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嚴重違紀的案例。其中提到他在職期間,為了向從小放棄讀書機會、幹活供自己上學的哥哥等親人“報恩”,無視黨紀國法,放棄原則底線,以公謀私,最終害了自己也害了親人。
“知恩圖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親朋好友在年幼時幫助過自己,長大成人後感恩回報本是件好事。但回報親人有多種方式,像劉志庚這樣打著“愛親”的名義,用公權報私恩,已然背離了“感恩”的本意。這不禁讓我們想到那些“今天你提拔我,明日我徇私于你”的“團團夥夥”以及變公權為私器的“全家腐”現象。這樣毫無原則的“感恩”,無疑玷污了這個本該神聖的詞彙。
恩重既如山,報效當有道。在自身能力範圍之內、在不違反黨紀國法的前提下,儘自己所能助其解決困難,讓對方走上正途,這樣的報恩,受恩者才能得之坦然、用之長遠。由此可見,感恩要堅持正確的方式,手中的權力絕不是感恩的“砝碼”。對黨員幹部而言,從政之本,在於利民,為官者應當牢記身負的使命、肩頭的職責。任何動用手中的公權為私人牟利的行為都是黨紀國法不能容許的,哪怕披上“感恩”的外衣。為官一任倘若連最基本的黨紀國法都守不住,連為民奉公的責任都喪失,什麼樣的“感恩”都不過是假惺惺的“大言欺天”。
幹部感恩當有道,老一輩領導人早就為我們做出了榜樣。劉少奇同志擔任黨內要職期間,侄兒劉啟書曾要求他幫忙換個工作。面對這些年一直在家幫他贍養長輩的兄長之子,劉少奇同志內心何嘗沒有感恩之情,但他仍然回絕了侄子:“你們誰都別想沾我的光。”從此,劉啟書再沒動過“找叔父幫忙”的心思。
黨員幹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每一筆公款更來自人民的血汗。黨員幹部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除了個人努力,離不開群眾信任、組織培養。黨員幹部若講“知恩圖報”,就當常懷感恩之心,守好紀、用好權,將更好的精力投入到為人民服務中去,回報群眾的信任和組織的培養。這,才是最大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