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如何促進全球發展
2016年是我國的G20峰會年,也是我國政府向外界傳達中國聲音、提升中國信心的一年。目前距離9月G20領導人峰會只有不到5個時間,如何充分發揮我國主席國地位,使G20更加關注發展議題,提升發展議題地位,進而助力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將備受關注。筆者認為在相關措施中,提升發展工作組地位是重中之重。
眾所週知,2008年G20升格為領導人峰會後,經過8年的運行,已經形成以年度峰會為核心,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龐大會議體系。其中,工作組由專業工作組和專業學習小組組成。目前,G20擁有8個專業工作組,如發展工作組、國際金融架構工作組等。此外,G20也會根據需要設立相對臨時性的工作小組或學習小組,如綠色金融學習小組(Green Finance Study Group)。同時,所有工作組置於協調人或財金渠道會議之下。簡單來講,如果工作組希望向G20峰會遞交相關文件,首先需要經過協調人或財金軌道的審議和認可。
G20發展工作組成立於2010年的首爾峰會,是協調人會議下的一個專業工作組,主要負責發展議題和相關討論。毫無疑問,發展工作組是G20體系中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要中堅力量。如何充分發揮,並最大化發展工作組的積極作用將是下一步的重點和難點。
發展議題包羅萬象,不僅涉及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等,也包含氣候變化、治理體系等諸多領域。G20發展工作組作為G20的首要發展議題工作組當之無愧,但同時也應注意到G20框架下的其它工作組或學習小組均對發展議題有所涉及,並可能起到重要推動作用。例如,基礎設施是可持續發展目標第9項的主要內容。通過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可以提高就業、減少貧困、改善投資環境等,進而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鋻於此,G20發展工作組尋求與G20投資和基礎設施工作組的合作將顯而易見,並非常重要。類似情況也會涉及就業工作組、能源工作組、普惠金融全球夥伴關係等G20專業工作組。
另外,與其它工作組相比,發展工作組成員來源範圍較廣。最近一次發展工作組的20個成員代表中,7個來自於成員國外交部、5個來自於財政部、4個來自於國際發展合作部/機構、1個經濟發展部、1個發展規劃部、1個商務部,另外加一個歐盟代表。較為分散的代表結構凸顯發展事務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從而使成員國內沒有統一的對接部委。而這種不一致性會導致代表之間關注重點難免有所偏差,進而對發展議題的推進工作帶來較大不便。例如來自外交部和國際發展合作部的代表可能更多從對外援助的視角來看待發展議題,而經濟發展部代表可能會更多從經濟增長的角度看待發展問題。
2016年是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啟動之年,也是中國承辦G20的峰會年,如何將兩者有效的結合起來,通過充分發揮G20的全球首要經濟合作平臺作用,促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將尤為重要。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提升發展工作組在G20體系中的地位,以及建立與之相匹配的內部協商制度。具體建議如下:
首先,將發展工作組升格為與協調人、財金渠道同樣地位的一級會議制度,即變現在的“雙軌機制”為“三軌機制”。升格後的發展工作組將能夠與領導人峰會直接對話、對接,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另外,由於發展工作組成為與協調人、財金渠道並行的機制,有利於改變目前發展工作組在協調G20其它工作組時的效率低下局面。通過提高其在G20內部、外部地位、影響力,將極大便利相關發展工作的推進。
其次,在升格的同時,G20發展工作組仍應與其它兩軌,特別是財金渠道達成信息共享、合作溝通的交流機制,例如可以考慮簽訂在發展領域加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在此框架下,可以規定發展工作組為G20體系內部關於發展議題的首要機制,將統籌管理相關事宜。鋻於此,協調人和財金渠道應當積極配合發展工作組,並建立一定的問責、考核機制,從而可以最大限度整合G20內部資源、避免重復工作和提高效率。(胡玉瑋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