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護文物作為政績抓牢抓實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韆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已經多次就文物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3年8月,在一份關於河北正定古城情況的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近年來正定古城保護工作。要繼續做好這項工作,秉持正確的古城保護理念,即切實保護好其歷史文化價值。”2013年11月,對籌建武漢中共中央機關舊址紀念館的報告作出批示強調:“修舊如舊,保留原貌,防止建設性破壞。”2014年2月,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時指出,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産。同年9月,還在一份關於中國建築文化缺失的相關材料上批示指出,要處理好傳統與現代、繼承與發展的關係,讓我們的城市建築更好地體現地域特徵、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等等。這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準確鮮明地點出了文物保護的價值所在,彰顯了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保護規律的科學把握,以及對文物保護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文物工作者開展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遵循。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繫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近年來,在習近平總書記率先垂范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引下,我國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水準不斷提高,文物事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態勢。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國是世界文物大國,同時又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文物保護與城鄉建設的矛盾日益顯現,文物工作正面臨一些新的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為:全社會保護文物的法治觀唸有待提升,文物保護的配套法規體系尚需完善;一些地方履行文物保護的責任不到位,法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一些文物保護單位因自然和人為因素遭到破壞,一些革命文物的保護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消失加快;文物建築火災事故多發,盜竊盜掘等文物犯罪屢打不止;文物執法力量薄弱,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文物拓展利用不夠,文物保護管理的能力建設有待加強。
面對文物保護的嚴峻形勢和突出問題,各地各部門必須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未來負責的態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新時期的文物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敬重祖先留下來的珍貴遺産,依法履行管理和監督責任,切實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各級文物部門要不辱使命,守土盡責,優化職能配置,強化主管部門職責,提高素質能力和依法管理水準,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努力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要堅持統籌規劃、保護為主、保用結合,在嚴格保護文物的基礎上,有效挖掘文物蘊含的歷史、文化和科學等價值,充分發揮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教育功能;要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評估機制,讓寶貴遺産世代傳承、煥發新的光彩,為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民生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資源,是國家的“金色名片”,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實物見證,是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根脈。廣東是嶺南文化的發祥地、近代革命的策源地、改革開放的前沿和先行地,留存有大量歷史文物,同時也面臨被破壞的風險。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動文物工作再上新臺階,全省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護文物作為政績抓牢抓實,留住文化根脈,守住民族之魂,讓收藏在博物館裏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産、書寫在古籍裏的文字都活起來,把祖先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繼續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