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禁銷無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原標題:2018年起禁銷無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韓潔)財政部關稅司13日晚發佈消息説,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産品的配方註冊證書。但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産品配方註冊證書。
財政部關稅司當晚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就《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有關商品備註做了説明。
針對“配方奶粉”備註中“按照食品安全法應當註冊而未註冊的除外”的規定,説明指出,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産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註冊。由於《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仍在制定過程中,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産品的配方註冊證書。
但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産品配方註冊證書。屆時,獲得産品配方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名單,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對外公佈。
針對化粧品備註中“首次進口的化粧品除外”的規定,説明指出,《化粧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首次進口的化粧品必須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發的化粧品許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粧品為備案憑證)。根據上述規定,今後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化粧品,應當是按照相關規定取得許可批件(包括備案憑證)的産品。
根據説明,目前已獲得進口許可批件的化粧品數量達到13.6萬多種,具體名單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欄目“進口化粧品”數據庫中對外公佈,涵蓋了絕大部分國際知名品牌和主流産品,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可以選購到品牌、品類範圍足夠豐富的化粧品。
我國于2016年4月8日起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執行新稅制,並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今後只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上的商品能夠按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新稅制來進口,清單之外商品仍執行一般貿易稅收政策或行郵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