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 大安全時代的總體國家安全觀
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 大安全時代的總體國家安全觀 ——學習習近平同志關於國家安全重要講話中的哲學思想 劉躍進
在前不久召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同志首次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是一種大安全時代的國家安全大思路,從多方面體現了唯物辯證法和系統思維,對我國國家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戰略性指導作用,這裡談談我的一點學習體會。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兩點論與重點論
關心和熟悉“安全研究”和國家安全問題的人都知道,繼西方世界“冷戰”後期開始探索新安全觀和新安全治理模式之後,中國黨和政府在“冷戰”結束後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後期,也開始探索一種反映當代世界趨勢並適合自己需求的安全觀,最終在世紀之交把這種安全觀表述為“以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為核心”的“新安全觀”。
但是正如我們多年前就指出的那樣,世紀之交形成且在後來被反復強調的這種“新安全觀”,由於只涉及對外安全和國際安全,而沒有涉及國內安全問題,而國內安全又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因而只能説是一種“對外安全觀”或“國際安全觀”,而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國家安全觀。
與此不同,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中,習近平同志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時,把“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作為國家安全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來論述,從而實現了內外兩方面對國家安全的全面認識。
在論述如何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時,習近平同志講了五個“既重視……又重視……”,並且一開頭就指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必須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對內求發展、求變革、求穩定、建設平安中國,對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贏、建設和諧世界”。
這段話,首先通過“必須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的行文,事實上指出並糾正了只重外部安全而忽視內部安全的片面性,接著又通過先講“對內”後講“對外”的行文安排,表達了內部安全重於外部安全的思想。如果説前半句實現了向既講外部安全又講內部安全“兩點論”全面性的發展,那麼後半句則事實上強調了內部安全重於外部安全的“重點論”,從而是一種既講“兩點論”又講“重點論”的辯證思維。
其實,這種辯證的“兩點論”和“重點論”相統一的思維,在五個“既重視……又重視……”中還有更多的體現。例如,“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的論述,就是對只重視國土安全等 “物的安全”而不重視國民安全這一“人的安全”的傳統安全觀的辯證否定,在國家安全領域既兼顧到國民安全與國土安全兩個方面,又強調了國民安全的核心性、目的性和主體性,從而不僅體現出“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統一的辯證思維,而且更體現出歷史唯物主義的群眾史觀,體現了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的核心理念。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整體性思維
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把過去不同安全觀念和不同安全模式從不同角度強調的問題,統合在“總體國家安全觀”之中,從而使國家安全認識由分散凝聚為一個整體。
在“冷戰”後期開始的安全探索中,人們形成了各種各樣的安全觀,其中最早出現的有“綜合安全觀”、“共同安全觀”、“合作安全觀”三種,後來人們又開始用“非傳統安全觀”來概括這些不同的安全觀。但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這些都是從某個方面認識國家安全或國際安全而形成的不同安全觀,因而只是某個角度上比較合理的安全觀,而不是全方位的安全觀。例如,在日本興起的“綜合安全觀”,主要是強調利用軍事手段和政治手段之外的經濟力量、技術創新來保障它的安全。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戰後和平憲法限制了日本的國際政治地位和軍事力量發展。因此,這種綜合安全觀便有了它獨特的視角。
與此不同,“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在充分認識到這些不同安全理念的局限性的情況下,能夠克服其缺陷而汲取其優點的新型非傳統安全觀,是把現實中整體存在的國家安全作為一個整體來認識的整體安全觀。它把分散的國家安全認識凝聚為一個整體的國家安全新觀念,成為從整體上反映作為整體存在的國家安全現實的整體安全觀。
這當中涉及安全領域最多的,是其中的第三個:“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雖然這段話非常重要,“11個安全”也是過去文獻從來沒有過的對國家安全構成要素的集中論述,但我們不能據此認為總體國家安全觀只是集“11個安全”為一體。習近平同志在這段話中雖然沒有再提前面提到過的“人民安全”和“國民安全”,但人民安全或國民安全卻必然是國家安全體系不可分割的構成要素,而且是最重要的構成要素。因此,在概括總體國家安全觀時,必須把習近平在前面重點講過的人民安全、國民安全,以“人民安全”或“國民安全”之名概括到總體安全觀之中,使其成為“11個安全”之外的另一個更為重要的安全構成要素。
當然,加上“國民安全”後的“12個安全”,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地位並不完全相同,比如説其中的“核安全”,就不是與其他要素並列的國家安全一級構成要素,而是分別處於“軍事安全”“科技安全”“資源安全”中的國家安全二級要素或三級要素。這些不同的安全和安全問題,雖然處於國家安全體系的不同方面和不同層次上,但都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總體”內容,是國家安全整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總體國家安全觀在觀念上的整體性,是最大限度與國家安全現實一致的整體性。現實國家安全不同方面、不同部分、不同層次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繫,決定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必須把這些不同方面、不同部分和不同層次在觀念上組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在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總體”及其整體性時,不僅需要把習近平同志這次講話中涉及的所有內容統一到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總體”之中,並把它們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來理解,而且還要把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對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説明”時講到的有關內容包括在內。例如,總體國家安全觀包括的“總體保障”問題,這次關於總體安全觀的講話有所體現,十八屆三中全會上關於國家安全委員會四項職責的論述也有體現。只有把它們結合起來,才能準確全面地理解作為總體國家安全觀構成內容的“總體保障”問題。為此,也就必須把“總體保障”作為總體國家安全觀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來理解。
只有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精神實質,把分散于各種安全理論和安全觀中的問題,以及國家安全的各種現實問題,凝聚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才能更深刻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總體”及其整體性。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系統性思維
“總體國家安全觀”不僅體現了唯物辯證法的全面性思維、整體性思維,而且還體現出馬克思主義哲學當代發展的新成果——系統性思維。
毫無疑問,全面性、整體性都是系統思維的必要條件,但它們並不是系統思維的充分條件。我們要在全面性、整體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從開放性角度去理解和認識系統,才能夠使我們的思維上升到系統辯證法的新高度。
習近平同志在論述總體國家安全觀時,不僅闡述了國家安全本身的全面性、整體性,而且明確了國家安全是一個開放系統。
首先,通過“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的論述,習近平同志把國家安全與國家發展聯繫起來,實際上確立了兩個既相對獨立又密切相關的社會大系統,即“國家安全系統”和“國家發展系統”,同時也確立了國家安全系統對國家發展系統的開放性和互動性。
眾所週知,當代國家的最根本問題有兩個,一個是發展問題,一個是安全問題。因此,國家大戰略也就由國家發展戰略與國家安全戰略構成。雖説新中國成立後,安全與發展始終都是國家的兩大問題,但自從30多年前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後,經濟建設和發展便成為黨和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務,安全由於國際國內形勢的緩和而被置於次要位置。但是到了今天,當經濟建設和發展已經取得重大成就,市場機制和社會運轉已經初步上軌之後,安全問題便越來越突出了。在這種情況下講安全,不僅需要把安全與發展聯繫起來,而且需要把安全與發展置於同樣重要的地位。習近平同志關於“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的論述,不僅很好地詮釋了安全與發展之間的辯證關係,而且説明國家安全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大系統,並不是完全獨立運轉的,而是受經濟社會發展制約的。因此,在國家安全工作中,必須充分認識處於國家安全大系統之外的各種發展因素的不同影響,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
其次,通過“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標相向而行”的論述,習近平同志又把本國安全與他國安全、地區安全、全球安全緊密聯繫到了一起,使本國安全成為一個不同於他國安全但又與他國安全緊密相連的國際開放系統,從而進一步體現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系統性。
總之,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大安全時代的一種國家安全大思路,從哲學辯證法和系統思維的高度揭示了當代國家安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全面性、整體性和系統性,對我國國家安全工作具有高屋建瓴的哲學方法論指導作用。
(作者為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特邀研究員,《國家安全學》教材主編,國家安全學學科開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