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人懷疑不爽持刀報復 被捕後請求從輕處罰
原標題:一個眼神 讓厭世男起了殺心
2015年9月6日,張二虎散步至祁家橋附近一小區,就在他翻弄一個牛皮紙袋時,被小區裏的居民媛媛看見,媛媛感覺對方很陌生,隨口問了一句:幹什麼的?張二虎隨口回答説就住在三樓。可媛媛卻盯著張二虎説了句:三樓的人我認識。言下之意是:我怎麼沒見過你呀。媛媛沒有想到,簡單的對話,卻引來一場殺身大禍。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鼓研
被人懷疑 男子不爽持刀報復
30歲的張二虎是海安人。幾年前,張二虎在一家會計事務所工作,但因工作太累收入不多而辭職。回家後,張二虎一心想考取會計師證書,也一直在努力,但一直沒能如願。導致他精神一直很壓抑,經常失眠。
案發當天,張二虎心中煩悶,散步至附近一小區,就在他翻弄一個牛皮紙袋時,被媛媛看見,媛媛感覺對方很陌生,隨口問了一句:幹什麼的?張二虎回答:我就住在這棟樓上,是與別人合租的,因沙灘褲掉下來了。媛媛盯著對方説了句:我沒看見,這樓上的人我都認識。
張二虎返回家中,帶著刀、衣服返回,進入媛媛家後,他一把摟住媛媛的脖子,在媛媛掙扎中,他一刀下去,直接扎進媛媛的左脖子,血立即流了下來。媛媛不住求饒,但張二虎根本不理,媛媛只好拼命掙扎,連聲呼救。張二虎一聽更加憤怒,一腳將她踹倒在地,隨即又在媛媛的右脖子上再刺一刀……
因不確定媛媛有沒有死,張二虎順手拿起一個抱枕,蓋在媛媛頭上,幾分鐘後,他拿開枕頭,發現媛媛還有呼吸,因擔心被別人發現,他沒再繼續。之後,張二虎洗凈雙手,換了身乾淨衣服,便離開了。
所幸,奄奄一息的媛媛被一名送外賣的小夥子救了,撿回了一條命。經媛媛報警,張二虎于次日被抓獲。
簡單的幾句對話,張二虎為何會對素不相識的媛媛動了殺機?昨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張二虎在鼓樓法院受審。庭審中,他道出了其中的原委,他説:當時媛媛一直盯著他看,像看罪犯一樣,很不尊重他。再加上這一陣子因工作和家庭瑣事導致他心情很差,也有過輕生念頭。長期的壓抑情緒一下子找到了突破口,他決定報復對方。
“厭世男”後悔 請求從輕處罰
提及殺人動機,張二虎説:“我感覺人生沒有希望,一直懷有厭世情堵。自殺我沒有勇氣,只好選擇殺人。除了殺人,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其他罪行可以判處死刑的。”庭審中,張二虎解釋,作出傷害之舉,只是想嚇唬媛媛,原本只是想言語上嚇唬一下,但事發時身體不受控制,像夢遊一樣,現在回想起來,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張二虎説,離開媛媛家,他回家後喝了好多水,躺了一會兒後清醒了,才想起來要幫媛媛打急救電話。於是,他又回去了,剛好看見警察站在媛媛家門口。當時他沒有自首,並不是逃避,而是想跟家裏人交代清楚。
據張二虎的女友介紹,因為沒有工作,日常開銷均由其負責,但張二虎生活中非常節儉,基本不怎麼花錢。之前工作時,張二虎經常稱被單位的人欺負,他感覺生活沒什麼意思了,不想活了。庭審中,張二虎也強調,他有厭世情緒。他説:“我感覺人生沒有希望。我賺不到錢,連自己都養活不了。我也嘗試過自殺,但沒有這個勇氣。除了殺人,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其他罪行可以判處死刑的。”
不過,張二虎辯解,他並沒有想要傷害媛媛,第一刀並不是他故意刺進去的,而是在雙方掙扎過程中不小心刺進去的。他覺得自己應該是涉嫌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
檢方認為,張二虎在實施故意殺人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係犯罪未遂,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五年。
在最後陳述階段,曾經厭世的張二虎也替自己求情道:“我現在很後悔,希望對我從輕處罰。”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金陵晚報將繼續關注。(文中人物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