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朋友圈發淫穢圖侮辱同事被開除 獲賠1.2萬
圖説:朋友圈淫穢圖片。網絡圖
原標題:女子朋友圈發淫穢圖侮辱同事被開除 獲賠1.2萬元
【新民網訊】因為在朋友圈發泄對同事的不滿,陳女士被公司開除。她與公司的勞動爭議糾紛經過仲裁後訴至法院。4月1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勞動爭議以陳女士獲得賠償金告終,但她也失去了工作。
據法院介紹,家住上海松江區的陳女士是清芯公司的一名員工,因工作上的事情對同事心生不滿,便在自己的朋友圈裏發佈了五張同事的照片及三張淫穢圖片,並且在文字部分用英文表述侮辱性內容來發泄不滿情緒。
由於陳女士發佈的內容被朋友圈好友,包括陳女士所在公司總裁、外籍同事以及客戶等看到,公司據此認為陳女士的行為給公司聲譽造成了嚴重影響,並以此為由解除了與陳女士的勞動關係。
被解除勞動關係後,陳女士不服,她認為其在微信朋友圈上發佈照片的時間是8點左右,並不是工作時間,不應受到清芯公司的處罰,遂向上海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中,清芯公司稱其依照員工手冊中“製造謠言、惡意中傷、侮辱、誹謗、恐嚇、威脅、危害上級、同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規定。但仲裁委員會認為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陳女士行為對其聲譽的影響程度,于2015年9月8日裁決清芯公司支付陳女士12000元的賠償金。
對此,清芯公司不服,以仲裁委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法院經審查認為,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清芯公司依照員工手冊規定解除陳女士的勞動合同。經查,該手冊中規定,嚴重擾亂工作秩序,影響公司、項目正常工作秩序,破壞公司工作管理缺席,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公司才有權立即予以辭退。故仲裁委員會認為清芯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實影響程度,並在認定相應事實的基礎上作出裁決,不屬於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法院于近日裁定駁回了清芯公司撤銷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申請。
該案主審法官蔡建輝判後提示,本案中,雖然仲裁委員會認為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的行為符合員工手冊規定的“嚴重”程度,裁決其支付違法解除的賠償金,但陳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圖辱罵他人的行為確實失之偏激,甚至涉及到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希望大家引以為鑒,在網絡空間表達觀點的時候儘量避免使用粗俗的言語,共同營造一個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據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