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5月全面實施 普通百姓將享受哪些利好?
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將全面實施,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營改增”的目的在於消除重復徵稅,減輕納稅人負擔。這次稅制改革對普通百姓有什麼好處?對此,中新網記者從購房、就業、公共服務、“重點群體”創業等方面進行了梳理。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武俊傑 攝
民眾買不滿2年二手房稅負降低 北京300萬房子少繳7000元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4月12日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情況吹風會上表示,推行“營改增”後,個人二手房稅負沒有增加,還比以前略有降低。
汪康表示,過去二手房營業稅的徵稅政策和免稅政策這次都平移過來了,過去徵營業稅5%,現在改為增值稅還是5%。過去營業稅徵5%時,如果房價是100萬元,交5萬元的營業稅;現在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稅2400元。
為何要這樣計算呢?中新網記者查找了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3月23日發佈的“營改增”相關文件後發現,普通人在銷售二手房時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在銷售房屋時,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如果住房購買不足2年,增值稅徵收率為5%。
北京某大型房産仲介機構的工作人員王樹濱向記者介紹了北京兩種類型的二手房交易情況。第一,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時,在“營改增”前後都屬於免征,所以稅改前後“沒有變化”。
第二,如果是不滿兩年的普通住房交易,在稅改後,需要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這時,購房所産生的稅負會“有所減少”。
例如,張先生在北京有一套不滿兩年的住宅,以300萬元的價格賣出。稅改前,他需要繳納15萬的營業稅,在稅改之後,他只需繳納14.3萬的增值稅,即可以減少納稅7000元。
“營改增”政策將於5月1日全面實施,在這一時間節點的前後,二手房交易量有沒有可能發生較大的變化呢?“4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開始下降,有些客戶確實在觀望,他們想等到5月1日之後,看一下市場的變化再出手買房”,王樹濱説,客戶在看房的時候也會詢問有關“營改增”的問題。
“不滿兩年的房子掛牌出售的情況非常少,所以雖然稅負減少了,但是對二手房交易市場影響不會太大”,王樹濱説,“尤其是買房自住的人,很少有人住不滿兩年就倒手換房”。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營改增”為企業減負:促服務業發展 增加大眾就業崗位
4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政策吹風會,表示要從政策設計和執行兩方面確保所有行業的稅負只減不增。
為何改徵增值稅後能減輕稅負?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它消除了營業稅“重復徵稅”的弊端。舉個例子,假如A工廠生産的産品(由2個零部件組裝而成)售價為100元,法定營業稅稅率為5%,銷售該産品時産生的稅負本應為“100元×5%=5元”。但如果這2個零部件分別採購自B、C兩家工廠,售價都是20元,那麼A工廠在購進這2個零部件時,B、C兩家工廠已經分別交過“20元×5%=1元”的營業稅,共2元。這樣,該商品的實際稅負就是7元,實際稅率是7%,高於法定的5%。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指出,營業稅相當於“道道徵收”,每交易一次,每取得一次收入,每經過一次流轉,都要進行徵稅,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而現在改成增值稅,按照新創造的價值來徵稅,與毛利率類似,不存在重復徵收的問題。
對於不同行業來説,“營改增”的影響也不一樣。廖華在北京一家影視傳播公司從事財務相關的工作,他所在公司的有些增值稅不能抵扣,所以在稅改前後差別不大。他説,“採購量較大的企業稅負減少得相對較多,從中受益也更大”。
李萬甫説,從長期來看,“營改增”有利於服務業的發展,進而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增加就業崗位。據國家稅務總局預測,“營改增”將推動第三産業增加值提高0.3%,帶來新增就業崗位約70萬個。
“新的政策能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讓它們輕鬆上陣,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李萬甫指出。
資料圖。武俊傑 攝
民眾社會福利不減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免征增值稅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此次《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對四十個項目免征增值稅,其中許多項目涉及民生領域。
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包括: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但值得關注的是,在稅改之前,醫療服務普遍享受免稅待遇,而“營改增”的細則卻詳細規定了免稅的醫療服務範圍。對此,畢馬威在報告中指出,一些私人醫療機構的部分服務可能會被排除在免稅名單外,從而需要繳納增值稅。
除了教育、醫療、養老之外,公共服務領域免稅的項目還有:紀念館、博物館等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等。
專家表示,上述免征增值稅的項目主要是延續了此前的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這樣有利於“營改增”的平穩過渡,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退役士兵及“重點群體”創業享“扣減增值稅規定”
另外,“營改增”過渡政策中還包括“扣減增值稅規定”,對退役士兵創業就業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提供稅收上的優惠。如,“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根據規定,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其中,退役士兵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規定中提到的“重點群體”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