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副區長助開發商虛抬房價獲刑17年
新華社鄭州4月16日專電(記者宋曉東)記者從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鄭州市二七區原副區長曲連文,幫開發商虛開徵地款收據,造成鄭州宏鑫花園小區定價虛高,給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曲連文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15日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據了解,2005年11月,河南信泰置業等兩家房地産開發公司,分別與鄭州市二七區土地儲備中心簽訂用地協議,開發宏鑫花園經濟適用房項目。協議約定,宏鑫花園經濟適用房土地面積134畝,徵地款共計3908.154萬元。
2007年9月,在尚欠673萬元徵地款未繳納的情況下,開發商找到曲連文,想要虛開徵地款收據。曲連文授意相關負責人虛開了兩張共計5519萬元的徵地款收據,開發商隨即將虛開的收據用於宏鑫花園多層經適房、小高層經適房和補差價房的定價成本核算中,最終造成宏鑫花園定價虛高,房屋銷售後給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經計算,因虛開徵地款收據、未認真進行成本核算,宏鑫花園的購房業主共多支出4338萬元,平均每戶購房者多支付了近3萬元,按照當時房價核算,相當於每戶多支付20平方米的經適房面積。
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曲連文有期徒刑5年,與受賄罪有期徒刑15年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
有關法律人士表示,以虛高價格購買宏鑫花園的購房者,可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開發商,要求變更經濟適用住房合同價款部分,返還多付的房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