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副處長多開發票 稱"領導多開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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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組織學習考察,領導讓他全程辦理,他卻打起了小算盤,虛增開支讓旅行社多開發票,多次從中撈得好處近13萬元。另外,單位的執法補助款等他也敢佔為己有。不但如此,他還借推薦執法器材的機會收受廠家的7.5萬元好處。昨天,因涉嫌貪污、受賄,原南京市水利局水資源處副處長李某在鼓樓法院受審。
李某自從部隊轉業後就到了南京市水利局工作,2009年前後在水利局下面的水政監察支隊工作,當時任主任科員。2009年下半年,水政監察支隊領導讓李某具體負責辦理南京禁採江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去江西九江考察事宜。李某就找到某旅行社的一個經理,具體安排小組成員考察的行程。考察活動結束後,李某對對接的旅行社經理稱,領導在旅遊途中多開支了一些費用,希望能多開一點發票,將這部分費用套出來。旅行社經理當即就答應了,答應將多套出的錢給李某,只需李某承擔一點稅費。事後,此次考察多套出的16000余元,全被李某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有了這第一次,李某便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從2009年至2013年,單位曾經有7次這樣的學習考察,每次都是由李某具體經辦。而每一次李某或多或少都要從中套取好處,前前後後竟然套取了近13萬元之多。
將單位公款據為己有的方式很多,李某不但通過上述方式獲得,後來竟變得越來越大膽,連其負責保管的執法補助款、返還款等也敢佔用,前後也有5萬餘元。上述貪污的錢用到哪去了?原來李某喜歡炒股,這些錢全被他投進了股市。
李某除了撈單位好處之外,外面的好處他也照撈不誤。2010年,上級單位委託南京市水政監察支隊對長江河道採砂管理執法船執法裝備配置標準課題進行調研,李某利用擔任課題組成員及聯繫人參與調研的職務便利,在向上級單位的調研報告中推薦並建議購買南京一家公司的執法設備。事後,李某分兩次收受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給的7.5萬元好處。
去年10月,李某被南京市紀委“雙規”,後被移交至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因涉嫌貪污、受賄罪,昨天李某在鼓樓法院受審。不過,法院當天沒有宣判,該案將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