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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食堂奇遇” 只有賠償還不夠

2016-04-18 13:49:03|來源:廣州日報|編輯:王瑞芳

  據報道,貴陽學院食堂出臺了一份“最嚴食堂賠償制度”,規定飯菜裏有蟲可賠款20倍、食材變質則賠50倍,引來網友圍觀。

  説起高校食堂,網友沒少吐槽,坊間甚至流傳著“在食堂裏吃出什麼都不稀奇”的説法——除了蟲子這種“隨飯附贈”的高蛋白生物,還有蚊子、蒼蠅、蜈蚣、蚯蚓等友情客串的食材,此外,魚刺、保鮮膜、螺絲帽、鐵絲、鋼釘、指甲、殘缺的鐵鎖、計生用品等也爭先在餐桌上與大學生朋友見面,讓人不忍直視、三觀盡毀。

  可以説,“食堂奇遇”已經成為一個相當普遍而又歷久彌新的問題。它看似微不足道,實則牽連著大學形象,影響著食品安全,可謂事關重大。因此,貴州這所大學嘗試通過“最嚴賠償”放大招,頗為難得。首先,這是一個態度問題。當前,遇到飯菜問題大多數食堂還在用“換一份”這种經典的處理方式來打發學生,全然不顧親歷者的心理陰影面積和精神傷害;而該大學不僅予以重視,而且在“難題”面前主動作為,值得點讚。

  其次,其做法有借鑒意義。一方面,“重典”可以對食堂管理者、服務人員起到警誡效果,倒逼其加強自律;另一方面,最嚴賠償也可以吸引學生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食堂孜孜不倦的監督者,促進食堂更好地提供餐飲服務;此外,推出賠償制度也有利於塑造自身形象,不僅可以抓住更多學生的心,還一不小心成為網友所羨慕的“別人家的食堂”,可謂一舉多得。

  不過,管理食堂奇遇光靠賠償明顯還不夠。賠償畢竟是補救措施,屬於事後監管,除了治標不治本,也容易有理説不清——比如食材變質不同於蚊蟲、鐵絲等證據確鑿,需要第三方裁定,否則只會是學生懷疑變質而大廚咬定“口感獨特”,那誰來裁定呢?

  應該説,食堂奇遇也和很多問題一樣,涉及多個利益主體,需要一套組合拳。在事前監管方面。常規的檢查和督促,其頻率和覆蓋面畢竟有限,而高校餐飲部門不妨將監管的機會更多地下放給學生,比如召集志願監督員、學生社團等參與到食材採購、運輸、衛生保潔等環節中,並將相關情況定期公佈。此外,還有事中監督。當前,很多地方正在推廣“陽光廚房”,通過透明設計或者監控系統讓就餐者可以實時觀看廚房的每個角落和操作過程,高校亦可嘗試。(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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