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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交警回應輔警與女司機衝突:程式無錯

2016-04-20 01:09:40|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濟南交警回應“輔警與女司機衝突”:程式無錯但現場處置存欠缺

  新華社濟南4月19日電(記者王志)近日,一段“濟南交警執勤人員與騎摩托車女子執法衝突”的視頻在網絡上引起熱議。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9日回應,輔警在對交通違法當事人口頭制止無效,且面臨人身攻擊威脅的情況下實施制服行為,程式上不存在問題,但現場處置的培訓有所欠缺,下一步將重點加強。

  記者從相關網絡視頻上看到,一名交警執勤人員在一個路口攔住一名未戴頭盔的騎摩托車女子,多次向這名女子錶示正在執法,要求女子下車配合檢查。但這名女子一開始並不配合,並埋怨執勤人員“為何不管別人”,並欲奪取執勤人員的取證設備。後來這名女子下車後突然將摩托車推向執勤人員,隨後被執勤人員迅速制服在地。此後,執勤人員要求女子起身,期間有疑似拖曳的動作。

  濟南交警通報,4月18日下午,濟南市天橋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帶領輔警共4人,在濟南長途汽車站路口依法對摩托車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15時許,輔警沈某在協助民警對駕駛未懸掛號牌摩托車且未戴頭盔的王某某(後經落實無駕駛證)檢查時,王某某拒不配合,在沈某多次勸説警告無效的情況下,王某某欲奪取取證設備並推倒摩托車撞向執勤人員,隨後發生了視頻中的情況,沈某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濟南交警表示,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條和《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勸阻、舉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權利。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相關規定,輔警可以在民警指導下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交通違法行為。因此,輔警的前述行為應當被視為職務行為。

  濟南交警通報,面對當事人的阻礙執法行為,輔警按照規定實施了三次警告,在口頭制止無效且面臨人身攻擊威脅的情況下實施了制服行為,在程式上不存在問題。關於公眾關注的現場處置中的一些細節,也反映出在這方面的培訓有所欠缺,處置阻礙執法行為的經驗不足,這是在下一步的警務訓練中需要重點加強的環節。

  濟南交警表示,目前濟南市公安局正在制定處置阻礙公安交警部門執法行為的規範,進一步彰顯維護法律權威的決心,對任何形式阻礙執法的行為都將嚴格依法處理。同時,也會進一步細化、規範事件處置中的各個細節,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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