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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丈夫外出次月查出懷孕 被懷疑出軌出走20年

2016-04-19 13:12:09|來源:華西都市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因被懷疑與人有染兒媳離家出走20年

  因計劃生育流産,多疑的公婆竟懷疑兒媳與他人有染,並對其肆意打罵。兒媳無法承受這種侮辱,一氣之下離家出走。20年後,當兒媳再次回到達州的家中時,其丈夫依然對她還有感情。即便如此,一切已無法挽回,這對夫妻的婚姻最終還是走到了盡頭。

  丈夫外出一月妻子被查出懷有身孕

  李梅(化名)和丈夫于1986年經人介紹認識,不足兩月便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後育有一女一子。1995年10月,李梅丈夫外出務工,而同年次月李梅被查出懷有身孕。

  考慮到計劃生育政策嚴格,且自己已經育有兩個孩子,李梅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況下,到當地計劃生育服務站做了人流手術。事後,公婆從鄰居那裏聽説了此事後非常生氣,便回到家中質問李梅。

  李梅將情況如實相告,但公婆卻認為她背著家人將孩子打掉,一定是心中有鬼,並猜疑那個孩子並非自己兒子的。百口莫辯的李梅只好打電話叫丈夫回家對質,但丈夫回家後卻一言不發。面對兒子的沉默,公婆更加斷定媳婦與他人有染。

  家人棍棒相加她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當年事發後,李梅無論怎麼解釋,家人都不願意相信她説的是事實,而她的丈夫也不為她“作證”。公婆在一氣之下,便對李梅肆意辱罵,言語不堪入耳,甚至棍棒相加,將她身上多處打傷。

  公婆的羞辱、丈夫的無情,使無辜的李梅備受打擊,不僅讓她在鄰裡面前抬不起頭,還要備受外界指指點點,對婚姻生活徹底喪失了信心。1996年1月,李梅以外出務工為由離家出走,並斷絕了與夫家的所有聯繫。

  2016年1月,李梅從外地回到達州老家,並以分居二十年、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為由,向通川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而,李梅的丈夫卻堅決不同意離婚,並表示對李梅的感情還在,希望李梅能夠原諒。

  堅持訴訟離婚法院支持女方的訴求

  受理此案後,通川區法院對原告、被告雙方進行了走訪調查。原來,在李梅離家出走後,其丈夫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多次到李梅娘家和其親戚朋友處打探妻子消息,希望兩人能夠重新開始,但始終一無所獲。

  妻子李梅離家出走的20年裏,其丈夫基本上沒有出過遠門,一心在家務農,照顧孩子,等待妻子回來。遺憾的是,當妻子回到達州的家中後,對丈夫並不“領情”,始終無法真正原諒丈夫和公婆。兩人協商離婚無果後,李梅最終決定走法律程式。

  法院認為,夫妻應以感情為基礎,本案雙方婚後感情一般,且已分居長達二十年,雙方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符合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定條件,故對原告的離婚請求予以支持。

  鄭濱 王天昊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曾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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