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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一男子醉駕連撞六車致3人受傷 辯稱腳只會踩油門

2016-04-20 15:32:51|來源:中新網|編輯:王濤

  原標題:雲南一男子醉駕連撞六車致3人受傷 辯稱腳只會踩油門

  中新網昆明4月20日電 (李雪梅)賽車般的發動機轟鳴聲,摩托車及轎車追趕,引擎蓋被撞起來還繼續開,駕駛員不顧旁人敲打車窗玻璃一腳油門衝出去……這些在電影電視中才會上演的情節,去年12月卻真實地發生在雲南省通海縣的公路上。通海縣人民法院20日發佈,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如電影般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通海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2月18日17時50分許,被告人單某飲酒後駕駛未經審驗的桑塔納轎車,沿通海長河村村道由西向東行駛,先後與儲某停放的轎車和溥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發生事故後,其不顧家人勸阻,駕車逃離現場。後被告人單某仍繼續駕車沿秀山西路、六一村、大樹村、杞麓湖南岸道路及萬家村道行駛,為逃避處罰,途中將轎車的車牌卸下並繼續行駛,在此期間,先後與王某駕駛的轎車、蔡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朱某駕駛的三輪摩托車及李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擦和碰撞,造成朱某輕傷二級及其母親金某、丈夫王某不同程度受傷及多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被告人單某于當日被抓獲歸案。經檢驗和鑒定,被告人單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15.85mg/100ml,其駕駛車輛發生事故時係醉酒駕駛。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單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連續撞擊多輛機動車之行為,侵犯了公共安全,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單某表示自己知道酒後不能駕車,但抱有僥倖心理,認為路程短,不會出事。在發生第一次交通事故後,沒有停車查看,家人在旁邊勸阻,但他繼續駕車前進,妻子在旁邊拖他,試圖阻止,但他不能控制自己把腳從油門上抬起來,只會踩油門。在妻子制止不了其危險行為,要求下車,母親和其他同車人也相繼下車後,他駕車返回事故現場查看之後,又發生碰撞事故。在有人敲打車玻璃要求他停車和駕車對其進行追趕時,他有些害怕,仍然像“迷住了”一樣踩著油門往前衝。即便在引擎蓋已經被撞得翹起來阻擋了視線,他仍然駕車前行,直到在發生最後一起事故後,被迫停車。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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