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前華裔警察誤殺黑人案 獲判緩刑無需坐牢
原標題:紐約華警殺黑人案 獲判緩刑無需坐牢
梁彼得(中)在法官宣判後離開法庭。(圖片來源:美聯社)
中國日報網4月20日電(信蓮)綜合外媒4月20日報道,備受矚目的紐約市前華裔警察梁彼得誤殺手無寸鐵黑人男子格利(Akai Gurley)一案日前宣判,主審法官陳丹尼(Danny Chun)對梁處以5年緩刑和800小時社區服務,梁得以免除牢獄之災。此前,布魯克林區檢察官曾提出量刑建議,稱梁無需坐牢,可在家監禁6個月。
宣判前,陳丹尼把梁彼得的罪名從過失殺人降罪為刑事疏忽殺人,原因是檢察官未能證明梁彼得“刻意忽視”造成他人死亡的風險。“依據情形,沒有證據表明被告知道格利在樓梯間。”陳丹尼説。此外,梁的律師保羅•謝赫特曼 (Paul Shechtman)告訴陳丹尼,近年來不少警察故意傷害和殺害黑人青年,但梁“不是他們中一員”。
法庭上,梁彼得站起身來向身後格利的家屬道歉,稱他絕非故意射出致命一槍,“我的人生被永遠地改變了。”他作證稱,自己並不知道子彈打中了人,直到看到格利的女朋友對格利實施搶救。他説,是某種聲音讓他受驚扣下扳機。
2014年11月20日,梁在布魯克林一棟公寓樓昏暗的樓梯間巡邏,不慎開了一槍,子彈打到墻壁後反彈,正好擊中樓下28歲的格利,致其身亡。案發時梁彼得是一名新警員,在誤殺格利被定罪後失去警徽,原本要因過失殺人罪坐15年牢。
由於屢屢發生警察槍殺黑人事件,美國民眾很不滿執法部門對少數族裔過度使用武力,但警察開槍被起訴和上法庭很罕見。與許多其他事件不同的是,此次案件主角是華裔,且梁並非有意殺害格利。梁被定罪後,美國華裔曾組織了自己的示威,稱梁只是美國警察失職的替罪羊。陳丹尼表示收到了4萬封支持梁的信件。
宣判後,布魯克林區檢察官肯尼斯•湯普森(Kenneth Thompson)發表聲明,稱計劃對陳丹尼降低陪審團的量刑提出上訴。他説,梁將永遠面對這個事實,即他的魯莽導致了格利的死亡。
一開始,湯普森在重壓之下起訴梁彼得,因為梁誤殺格利的同一年,黑人居民埃裏克•迦納在斯塔頓島社區被警察鎖喉致死。但梁被定罪後,湯普森又寫了一封信,建議不必對梁彼得實施監禁。信中稱,格利是一個完全無辜的人,無緣無故喪命,但也稱梁彼得沒有犯罪前科,對公共安全不構成威脅。
19日,陳丹尼在法庭上稱湯普森的建議“完全合適”。格利的家屬則指責湯普森建議梁無需坐牢。
法庭外,支持梁彼得和支持格利的人分列街道兩旁,打著標語喊著口號。由於梁彼得沒被判監禁,法庭外格利的支持者感到很沮喪。格利的姑媽彼得森(Hertencia Petersen)在走廊大呼:“根本沒有什麼公正!格利的生命無關緊要!”“又一個黑人死在警察局手上,而警員沒被追責。這不是結束。我們會為公平正義繼續鬥爭。”格利的女友梅麗莎•巴特勒(Melissa Butler)也是傷痛欲絕。
街對面,梁彼得的支持者也高喊口號。“意外並不意味著犯罪。華裔不會再沉默。我們要公正,所有人的生命都很重要。”朱海倫(Helen Zhu)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