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國際>>正文

老闆拖欠民工工資4.9萬 法院用其住房公積金還錢

2016-04-20 10:24:44|來源:成都商報|編輯:王濤

  原標題:拖欠工資4.9萬元 法院執行老闆住房公積金

  拖欠工資4.9萬元,老闆跑路,法院查詢到老闆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有5.1萬元,於是成功執行住房公積金,兌付給工人。昨日,省高院召開“司法大拜年”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這一典型案例。發佈會上通報,專項活動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兌現案款13.62億元,26351名失信被執行人被依法懲戒。

  據了解,被執行人劉某原是廣元蒼溪縣某局職工,自2014年在蒼溪縣亭子鄉某村承包土地,種植大棚蔬菜,雇請馬某珍、羅某華、車某濤、車某芳、張某利、車某菊六人耕種土地,累計拖欠六人工資款4.9萬元。馬某珍等六人多次催收,劉某均拖延支付,六人於是陸續向蒼溪縣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劉某在判決指定期限內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馬某珍等六名農民工於2015年8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已于2015年3月辭職,目前下落不明。劉某僅有可供執行財産為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5.1萬元。執行人員向蒼溪縣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協助扣留及提取劉某的公積金,公積金中心同意協助扣留。因為公積金性質特殊,該院發揮執行工作聯席會議機製作用,商請縣委分管領導牽頭協調處理,最終公積金中心提取了劉某的公積金50000元,使案件得以順利執結。承辦法官表示,住房公積金也屬於被執行人的收入和財産,理應納入執行範圍。該院已多次執行住房公積金。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