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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季度查處落實責任不力問題92件 問責91人

2016-04-20 09:07:4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編輯:王雪瑩

  原標題:遼寧:一季度查處落實責任不力問題92件問責91人

  2015年以來,遼寧省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354件,對301人進行了責任追究。今年一季度,全省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92件,問責91人。

  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已成常態

  2月6日,除夕夜前一天,北京首都機場,涉嫌貪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攜款潛逃的“百名紅通”嫌犯付耀波、張清曌被同時押解下飛機,他們原係本溪市人社局下屬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案件審理科科長和出納員。國外追逃緊鑼密鼓,國內追責更是一絲不茍。本溪市委、市紀委對此事件啟動了問責程式、一案雙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名領導幹部受到了嚴肅追責。

  為確保嚴肅追責,遼寧省通過強化制度建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有規可依、有據可循。目前,省委研究出臺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制定了《遼寧省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細則(試行)》,不僅實現了責任全覆蓋,還把黨的“六項紀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等新要求進行細化和明確,使主體責任更加清晰、精準、到位。

  各地紛紛出臺主體責任清單

  制度管長遠、管根本。如何將問責的內容、對象、事項、主題、方式程式化,全省各市、縣(區)紛紛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責任。

  瀋陽市委、市紀委出臺《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及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鳳城市委出臺責任清單,市委領導班子責任有六大項30小項,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有四大項16小項,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有11項,鳳城市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區分更加細化、量化,更加便於定責。

  問責向縣(區)鄉鎮等基層延伸

  遼寧省嚴肅懲治基層“蠅貪”“微腐敗”的同時,也加大了對基層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到位的責任追究力度。

  在瀋陽市渾南區,日前,區紀委對區農發局主要領導于洪潮進行了全區通報批評。原因是,于洪潮作為區農資公司的上級主管單位主要領導,對區農資公司經理馬振之利用職務之便報銷個人消費發票、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的違紀問題,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各基層紀委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不斷強化縣(區)鄉鎮、部門、單位“一把手”責任落實,確保主體責任落地生根,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遮蓋、不回避、不推脫,對責任落實不力進行嚴肅追究。(遼寧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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