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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檢組入駐統戰部1年查處近百人 直接立案11件

2016-04-24 10:07:04|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編輯:王瑞芳

  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發揮綜合派駐優勢——

  吃一家飯,管好多家的事

  對於年過五旬的何永魁而言,府右街135號是個再熟悉不過的地點,其工作近二十年的中央統戰部機關便坐落於此。

  去年4月,何永魁的辦公室從2號樓搬到了3號樓,與之對應的,是一次重大的角色轉變——不再擔任部機關黨委組織紀檢處處長,轉任中央紀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第一紀檢室主任。

  雖然還在“同一屋檐下”,吃著“同一鍋飯”,何永魁卻感慨良多:“與過去相比,派駐紀檢組獨立性強,人員專業程度高,調查手段豐富,監督執紀效果好,綜合派駐的‘集群效應’得到有效發揮。”

  何永魁眼中的變化,正是派駐紀檢組一年來履職實踐的生動反映。

  建立聯動機制,搭建監督平臺

  從隸屬部機關黨委、長期只有2名幹部的組織紀檢處,到代表中央紀委、已到位18人的派駐紀檢組,何永魁仍然覺得人手緊張。

  以他所在的第一紀檢室為例,雖然現在只有3名幹部,卻承擔著信訪、案管、審理等多重任務,有時候還得衝到監督執紀“一線”。其他4個室具體“對接”監督單位或承擔綜合業務,人手也不富餘。這從一開始便使派駐紀檢組經受著考驗。

  根據中央編辦批復,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負責綜合監督中央統戰部、中央臺辦、中央社會主義學院、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國家宗教局、國務院僑辦、中國僑聯等13家單位。拋開工作點多面寬、處理關係多、敏感度高等因素,面對13家單位的領導班子、中管幹部,以及多達600余人的司局級幹部隊伍,派駐紀檢組如何做到“吃一家飯管幾家的事”?

  通過調研,在充分了解13家單位工作職能、人員、機構和廉政風險點等情況的基礎上,派駐紀檢組以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為抓手,尋求解決問題的“鑰匙”。

  “我們把建立與綜合監督單位的工作機製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保障,通過形成七個方面的常態化制度,進一步強化與各單位的聯繫與協作,切實發揮‘集團作戰’的優勢。”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組長蘇波介紹説。

  記者發現,這七個方面的制度主要圍繞工作交流和執紀協作制定。如,工作交流方面,建立派員參加或列席各單位有關會議制度,深入了解各單位有關重要情況,參與決策監督;建立問題線索處置制度,要求各單位涉及正處級以上幹部信訪件須在3日內報送派駐紀檢組。執紀協作方面,建立聯合執紀審查制度,通過以案代訓,提高各單位機關紀委的履職能力,等等。

  在完善制度的同時,派駐紀檢組按照深化“三轉”要求,聚焦主責主業,厘清責任分工,將屬於主體責任的工作全部交由綜合監督單位黨組織來承擔,為專心履行監督職能提供保證。

  “派駐紀檢組成立時間雖短,但依靠較為完善的工作機制,促進了‘兩個責任’落實,改變了過去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單打獨鬥’的局面。”中央統戰部一名同志告訴記者。

  用好紀律戒尺,形成高壓態勢

  因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佔用私營企業主錢款、車輛、住房,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全國工商連線關一名司局級幹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是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查辦的一個案例。

  派駐紀檢組成立後,把問題線索核查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先導,組織了對13家綜合監督單位司局級以上幹部問題線索“大起底”,共清理出信訪舉報267件,派駐紀檢組亦自收問題線索343件。對於這些問題線索,派駐紀檢組嚴格按照5類標準分別處置,對涉嫌違紀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一家綜合監督單位下屬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局級幹部),多年來針對他的舉報信不斷,經多方調查均未能核實。去年,派駐紀檢組通過“大起底”並結合新的舉報,以“走讀式”談話的方式一舉查清了違紀事實。

  在做好黨內監督的同時,派駐紀檢組還指導、協助綜合監督單位落實責任、管好隊伍。

  “統戰工作內涵豐富,涉及面寬,既包括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也包括民族宗教、港澳臺僑、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等。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指導、督促綜合監督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做到管得好隊伍、幹得好工作。”派駐紀檢組第三紀檢室主任左仁貴表示。

  據左仁貴介紹,有群眾反映某全國性宗教協會副會長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禮金等問題,在幹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派駐紀檢組指導國家宗教局相關部門與有關人員深入談話了解情況,及時固定掌握證據。最終,根據認定事實,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分,既有效處置了事件,又警醒了幹部,促進了單位風氣的轉變和中心工作的開展。

  一年來,派駐紀檢組自辦及會同綜合監督單位查處問題線索83件,涉及99人,已對36人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對7人給予黨紀政紀重處分,共對46人進行了誡勉談話、約談和批評教育。其中,派駐紀檢組直接立案查處11件,涉及2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給予誡勉談話4人。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已然形成。

  嚴格責任追究,推動主體責任落實

  作為派駐紀檢組第二紀檢室主任,安祥去年下半年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對某單位職員“造假聘任入編”問題的追責上。這也是派駐紀檢組成立以來承辦的第一個責任追究案件。

  據安祥介紹,某單位下屬事業單位一名由編外聘任入編的中層職員,被查出幹部身份、黨員身份、婚姻狀況、學歷和履歷五個方面造假,嚴重違反了組織紀律。在當事人受到查處的同時,第二紀檢室成立調查組,對該案中的責任問題展開調查。

  這項工作並不輕鬆。該職員入編程式啟動過兩次,時間跨度長,造假事項多。其所在單位兩任領導均已退休,經辦部門原領導也退出領導崗位,具體經辦的處室也換了3任處長。相關責任人員多達9人,其中局級幹部4人。

  在理清脈絡、吃準政策的基礎上,安祥帶領調查組通過與十余人談話,調取書證30余份,逐步厘清了相關人員對一系列造假行為的識別、把關責任,取得了重要證據。最終,9名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責任追究的目的在於推動責任落實,在全面從嚴治黨的背景下,如何夯實“兩個責任”,是擺在派駐紀檢組面前的又一課題。

  派駐紀檢組發現,落實“兩個責任”在綜合監督單位中還存在不平衡的問題。如,有的單位認為自己是“清水衙門”,有麻痹思想;有的單位認為統戰對象大多為黨外人士,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可以放鬆監管。此外,有不少單位沒有機關紀委,有的單位幾年、十幾年都沒有立過案。

  “鋻於此,派駐紀檢組把督促檢查主體責任落實作為做好派駐監督工作的龍頭,強力推動各單位認真履職。”蘇波舉例説,派駐紀檢組與各綜合監督單位主要負責人逐一溝通約談,對落實責任提出要求;建立落實主體責任半年和年度報告制度,交流經驗、發現問題、傳導壓力;組織13家單位召開機關全體黨員及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幹部參加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由各單位一把手作履行主體責任2015年總結及2016年工作部署報告,由駐部紀檢組領導講話提出紀檢工作要求,把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直接傳達到基層;等等。

  截至目前,綜合監督單位中已有4家直屬單位8名領導幹部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受到責任追究。而通過派駐紀檢組的督促檢查,已有12家單位建立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制度,還有1家單位正在研究制定。

  “今年,派駐紀檢組將繼續堅持和細化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報告、通報以及紀檢聯席會議等制度,把壓力層層傳導下去。同時,攥緊問責這個有力抓手,實現問責工作常態化。”蘇波告訴記者。(本報記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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