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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反鎖臥室放火欲與前妻“同歸於盡”獲刑

2016-04-25 16:19:44|來源:四川在線|編輯:王濤

  原標題:男子反鎖臥室放火欲與前妻“同歸於盡”獲刑

  四川在線消息(郭小明 四川日報記者 劉春華)成都一男子因瑣事與前妻發生爭吵、扭打,在將兒子趕出住房後,把自己和前妻反鎖在兒子臥室,並點燃了床單要和前妻“同歸於盡”,導致臥室內發生大火。日前,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2016年2月27日晚上12點左右,成都男子李某在家中與前妻因瑣事發生爭吵並扭打起來。期間,李某跑到廚房拿出菜刀用刀背在前妻腿上打了幾下。兒子在聽到母親的呼救後趕過來勸阻,但被李某趕出住房所在門外。

  後來,李某又與前妻扭打至兒子臥室,李某稱要與其“同歸於盡”,遂用打火機點燃床單,但很快被其前妻撲滅。隨後,李某按住前妻使她不能反抗,又點燃一張餐巾紙丟在床上,使臥室發生大火,臥室內的床、被子、空調等物品被燒壞。接到報警的民警和聞訊趕到的群眾強行撬開房門後將火撲滅,李某當場被擋獲。

  青白江法院認為,李某故意在居民住宅內放火,火勢擴大並燒燬了室內部分物品,幸好民警和群眾及時撲救,才使火勢沒有蔓延,李某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了刑法第114條的規定,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又因李某是臨時起意,其防火行為係因家庭瑣事引起,主觀惡性不深,並且未造成嚴重後果,歸案後,李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綜合以上量刑情節,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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