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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答辯書稱憲法未禁止使用生化武器

2016-04-26 22:20:18|來源:新華網|編輯:靳松

  原標題:日本政府答辯書稱憲法未禁止使用生化武器

  新華社東京4月26日電(記者沈紅輝 劉秀玲)日本內閣會議26日通過的答辯書稱,日本憲法未禁止使用生物武器和化學武器。

  這份答辯書是針對民進黨參議員白真勲的生化武器相關質詢書所作的答覆。

  答辯書套用4月初通過的核武器相關答辯書的理論稱,憲法第九條未禁止日本使用生物武器和化學武器。但答辯書同時又説,日本加入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不可能使用生化武器。

  對於日本政府在生化武器上的態度,日本非政府研究小組“731部隊·細菌戰資料中心”理事、律師一瀬敬一郎26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日本憲法序言稱,“日本國民決心……消除因政府的行為而再次發生的戰禍”,發誓對日本過去的侵略戰爭進行深刻反省;同時憲法第九條規定,永遠放棄戰爭,並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這些憲法條文表明,日本政府不應採取任何可能引發戰爭的行動。

  一瀬説,在對亞洲國家發動的侵略戰爭中,日本使用了生化武器,給中國等亞洲各國民眾帶來深重苦難,日本政府應深刻反省,並對受害者有道歉和賠償的義務。他説,在尚未履行該義務的情況下,日本政府通過答辯書稱憲法未禁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絕不可容忍,應予以堅決抗議。

  日本內閣會議4月1日通過的另一份答辯書稱,日本憲法未禁止擁有、使用核武器。答辯書稱,在法理上,憲法第九條未禁止日本擁有旨在自衛的必要且最小限度武力。因此,即便是核武器,若在必要且最小限度範圍內,擁有它也未必受到憲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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